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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贵阳市出台国内首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在生态文明建设司法体制和管理体制上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创新。一是率先设立全国首个环保法庭、环保审判庭,即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开创了生态文明建设法制化管理的新途径。为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司法体制,2013年初又成立了贵阳市人民检察院生态保护检察局和贵阳市公安局生态保护分局,构建了完善的生态保护执法机制和司法机制,给环境违法者严厉制裁。二是创新生态文明建设管理体制,强化统筹协调。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