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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6日,武汉市“3.4”非法获取公民信息案在汉宣判,6个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拘役4个月至有期徒刑1年的刑罚并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3.4”案件的成功侦办和宣判,对我们认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界定该罪公民个人信息范围,认定“非法获取”行为和情节严重等执法实战问题,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