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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德国翻译学者提出“功能翻译理论”后,对等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挑战。有些学者认为,“对等理论”存在诸多局限性,而“功能翻译理论”更适合指导翻译实践。那么,“对等理论”是不是真的失去其存在价值?翻译中译者到底是以最大程度上实现原文与译文之间的对等为重,还是应着重考虑译文受众,最大程度上实现译文在的语中应取得的“预期功能(目的)”?本文以诗歌翻译为研究对象,以许渊冲先生所译唐诗为例,探讨在诗歌翻译中究竟是采用“对等理论”还是“功能翻译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