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本文简要介绍防止基坑坍塌、淹没的安全措施,并通过一系列措施加强风险控制管理,确保深基坑工程的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关键词:深基坑 措施保障
中图分类号:TV551文献标识码: A
一、明挖基坑安全控制特点
(一)基坑工程安全风险
1、明挖基坑多系临时工程,但其造价高,开挖土石数量大;且基坑工程具有明显的地域性,不同地质条件对其设计和施工方法有很大的不同。
2、基坑工程应根据现场实际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场地和周边环境情况及施工条件进行设计和施工。
3、基坑工程安全風险主要是基坑坍塌和淹没,导致安全质量事故发生。
(二)1、基坑边坡和支护结构的确定方法
根据土的分类和力学指标、开挖深度等确定边坡坡度(放坡开挖时),地下水情况及开挖深度等确定支护结构方法(采用支护开挖时)。基坑工程施工,首先要保证基坑稳定。放坡开挖时,基坑的坡度要满足抗滑稳定要求;采用支护开挖时,支护结构类型的选择,既要保证整个支护结构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又要能控制支护结构及周围土体的变形,以保证基坑周围建筑物和地下设施的安全。
2、尽量减少基坑坡顶荷载
基坑边缘堆置土方、建筑材料或沿基坑边缘移动运输工具或施工机械时,如果是放坡开挖会增加滑动力矩;如果是支护开挖,会增加作用于支护结构上的荷载。一般都要求堆载及机械等离开基坑边缘有一个安全距离,并且对堆载的级别有所限制。一般要求是距离基坑边缘1~2米。
3、做好降水措施,确保基坑开挖期间的稳定
地下水是引起基坑事故的主要因素之一。实践证明,多数发生的基坑事故都与地下水有关。地下水对基坑的危害与土质密切相关,当基坑处于沙土或粉土时,在地下水作用下,更容易造成基坑坡面渗水、土粒流失、流沙,进而引起基坑坍塌事故。
当场地内有水时,应根据场地及周边区域的工程地质条件、水位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情况和支护结构与基础形式等因素,确定地下水控制方法。当场地周围有地表水回流、排泄或地下水管渗漏时,应对基坑采取保护措施。
地下水的控制方法主要有降水、截水和回灌等几种形式。这几种形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降水会引起基坑周围土体沉降,当基坑临近有建筑物时,宜采用截水或回灌方法。
4、控制好边坡
无支撑放坡开挖的基坑要控制好边坡坡度,有支撑基坑开挖时要控制好纵向放坡坡度。对于土质边坡不宜小于1.0M,对于岩石边坡不宜小于0.5M。基坑采用无支撑放坡开挖时,应随挖随修正边坡,并不得挖反坡。有支撑基坑在开挖过程的临时放坡也应重视,放置在开挖过程中边坡失稳或滑坡酿成事故。
5、严格按设计要求开挖和支护
基坑开挖应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要求确定开挖方案。开挖范围及开挖顺序均应与支护结构设计工况相一致。挖土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进行。软土基坑必须分层均衡开挖。支护与挖土要密切配合,严禁超挖。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挖土,并应立即查清原因和采取措施,正常后方能继续挖土。基坑开挖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撑、围护桩和扰动基底原状土。
软土地区基坑开挖还受到时间效应和空间效应的作用。因此,在制定开挖方案时,要尽量缩短基坑开挖卸荷的尺寸及无支护暴露时间,减少开挖过程中的土体扰动范围,采用分层、分块的开挖方式,且使开挖空间尺寸和开挖支护时限能最大限度地限制围护结构的变形和坑周土体的位移与沉降。
6、及时分析监测数据,做到信息化施工
基坑失稳破坏一般都要有前兆,具体表现为监测数据的急剧变化或突然发展。因此,进行系统的检测,并对检测数据进行及时分析,发现工程隐患后及时修改施工方案,做到信息化施工,对保证基坑安全有重要意义。
二、应急措施与保障
(一)应急预案
1、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基坑坍塌、淹埋事故的应急预案可以放缓于未然,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小事故发生的概率,防止事态的恶化,减轻事故的后果。
2、建立应急组织体系,配备足够的袋装水泥、土袋草包、临时支护材料,堵漏材料和设备,抽水设备等抢险物资和设备,并准备一直有丰富经验的应急抢险队伍,保证在紧急状态时可以快速调动人员、物资和设备,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应急演练。
3、进行信息化施工 ,及早发现坍塌、淹埋和管线破坏事故的征兆。如果基坑即将坍塌、淹埋时,应以人身安全为第一要务,及早撤离现场。
(二)抢险支护和堵漏
1、围护结构渗漏是基坑施工中常见的多发事故。在腹水的沙土或粉土底层中进行基坑开挖时,如果围护结构或止水帷幕存在缺陷时,渗漏就会发生。如果渗漏水主要为清水,一般及时封堵不会造成太大的环境问题;而如果渗漏造成大量水土流失则会造成围护结构背后土体过大沉降,严重的会导致围护结构背后土体失去抗力造成基坑倾覆。
2、围护结构缺陷造成的渗漏一般采用下面方法处理:在缺陷处插入引流管引流,然后采用双快水泥封堵缺陷处,等封堵水泥形成一定强度后再关闭导流管。如果渗漏较为严重,直接封堵困难时,则应首先在坑内回填土封堵水流,然后在坑外打孔灌注聚氨酯或双液浆等封堵渗漏处,封堵后再继续向下开挖基坑。
3、基坑支护结构出现变形过大或较为危险的“踢脚”变形时,可以采用坡顶卸载,适当增加内支撑或锚杆,被动土压区堆载或注浆加固等处理措施。
4、基坑出现整体或局部土体滑塌时,应在可能条件下降低土中水位,并进行坡顶卸载,加强未滑塌区段的监测和保护,严防事故继续扩大。
5、基坑坍塌或失稳征兆已经非常明显时,必须果断采取回填土、沙或灌水等措施,然后再进一步采取应对措施,以防止险情发展成事故。
关键词:深基坑 措施保障
中图分类号:TV551文献标识码: A
一、明挖基坑安全控制特点
(一)基坑工程安全风险
1、明挖基坑多系临时工程,但其造价高,开挖土石数量大;且基坑工程具有明显的地域性,不同地质条件对其设计和施工方法有很大的不同。
2、基坑工程应根据现场实际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场地和周边环境情况及施工条件进行设计和施工。
3、基坑工程安全風险主要是基坑坍塌和淹没,导致安全质量事故发生。
(二)1、基坑边坡和支护结构的确定方法
根据土的分类和力学指标、开挖深度等确定边坡坡度(放坡开挖时),地下水情况及开挖深度等确定支护结构方法(采用支护开挖时)。基坑工程施工,首先要保证基坑稳定。放坡开挖时,基坑的坡度要满足抗滑稳定要求;采用支护开挖时,支护结构类型的选择,既要保证整个支护结构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又要能控制支护结构及周围土体的变形,以保证基坑周围建筑物和地下设施的安全。
2、尽量减少基坑坡顶荷载
基坑边缘堆置土方、建筑材料或沿基坑边缘移动运输工具或施工机械时,如果是放坡开挖会增加滑动力矩;如果是支护开挖,会增加作用于支护结构上的荷载。一般都要求堆载及机械等离开基坑边缘有一个安全距离,并且对堆载的级别有所限制。一般要求是距离基坑边缘1~2米。
3、做好降水措施,确保基坑开挖期间的稳定
地下水是引起基坑事故的主要因素之一。实践证明,多数发生的基坑事故都与地下水有关。地下水对基坑的危害与土质密切相关,当基坑处于沙土或粉土时,在地下水作用下,更容易造成基坑坡面渗水、土粒流失、流沙,进而引起基坑坍塌事故。
当场地内有水时,应根据场地及周边区域的工程地质条件、水位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情况和支护结构与基础形式等因素,确定地下水控制方法。当场地周围有地表水回流、排泄或地下水管渗漏时,应对基坑采取保护措施。
地下水的控制方法主要有降水、截水和回灌等几种形式。这几种形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降水会引起基坑周围土体沉降,当基坑临近有建筑物时,宜采用截水或回灌方法。
4、控制好边坡
无支撑放坡开挖的基坑要控制好边坡坡度,有支撑基坑开挖时要控制好纵向放坡坡度。对于土质边坡不宜小于1.0M,对于岩石边坡不宜小于0.5M。基坑采用无支撑放坡开挖时,应随挖随修正边坡,并不得挖反坡。有支撑基坑在开挖过程的临时放坡也应重视,放置在开挖过程中边坡失稳或滑坡酿成事故。
5、严格按设计要求开挖和支护
基坑开挖应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要求确定开挖方案。开挖范围及开挖顺序均应与支护结构设计工况相一致。挖土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进行。软土基坑必须分层均衡开挖。支护与挖土要密切配合,严禁超挖。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挖土,并应立即查清原因和采取措施,正常后方能继续挖土。基坑开挖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撑、围护桩和扰动基底原状土。
软土地区基坑开挖还受到时间效应和空间效应的作用。因此,在制定开挖方案时,要尽量缩短基坑开挖卸荷的尺寸及无支护暴露时间,减少开挖过程中的土体扰动范围,采用分层、分块的开挖方式,且使开挖空间尺寸和开挖支护时限能最大限度地限制围护结构的变形和坑周土体的位移与沉降。
6、及时分析监测数据,做到信息化施工
基坑失稳破坏一般都要有前兆,具体表现为监测数据的急剧变化或突然发展。因此,进行系统的检测,并对检测数据进行及时分析,发现工程隐患后及时修改施工方案,做到信息化施工,对保证基坑安全有重要意义。
二、应急措施与保障
(一)应急预案
1、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基坑坍塌、淹埋事故的应急预案可以放缓于未然,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小事故发生的概率,防止事态的恶化,减轻事故的后果。
2、建立应急组织体系,配备足够的袋装水泥、土袋草包、临时支护材料,堵漏材料和设备,抽水设备等抢险物资和设备,并准备一直有丰富经验的应急抢险队伍,保证在紧急状态时可以快速调动人员、物资和设备,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应急演练。
3、进行信息化施工 ,及早发现坍塌、淹埋和管线破坏事故的征兆。如果基坑即将坍塌、淹埋时,应以人身安全为第一要务,及早撤离现场。
(二)抢险支护和堵漏
1、围护结构渗漏是基坑施工中常见的多发事故。在腹水的沙土或粉土底层中进行基坑开挖时,如果围护结构或止水帷幕存在缺陷时,渗漏就会发生。如果渗漏水主要为清水,一般及时封堵不会造成太大的环境问题;而如果渗漏造成大量水土流失则会造成围护结构背后土体过大沉降,严重的会导致围护结构背后土体失去抗力造成基坑倾覆。
2、围护结构缺陷造成的渗漏一般采用下面方法处理:在缺陷处插入引流管引流,然后采用双快水泥封堵缺陷处,等封堵水泥形成一定强度后再关闭导流管。如果渗漏较为严重,直接封堵困难时,则应首先在坑内回填土封堵水流,然后在坑外打孔灌注聚氨酯或双液浆等封堵渗漏处,封堵后再继续向下开挖基坑。
3、基坑支护结构出现变形过大或较为危险的“踢脚”变形时,可以采用坡顶卸载,适当增加内支撑或锚杆,被动土压区堆载或注浆加固等处理措施。
4、基坑出现整体或局部土体滑塌时,应在可能条件下降低土中水位,并进行坡顶卸载,加强未滑塌区段的监测和保护,严防事故继续扩大。
5、基坑坍塌或失稳征兆已经非常明显时,必须果断采取回填土、沙或灌水等措施,然后再进一步采取应对措施,以防止险情发展成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