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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摘要】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债务人与次债务人约定以代物清偿方式清偿债务的.因代物清偿协议系实践性合同.故若次债务人未实际履行代物清偿协议.则次债务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原金钱债务并未消灭.债权人仍有权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