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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是南方典型山区和重点林区,全市森林覆盖率达81.7%。习近平总书记曾用“秀山丽水、天生丽质”赞美丽水。丽水还有浙江绿谷、华东森林氧吧、中国生态第一市等美誉,同时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国家森林城市。
近年来,丽水市委、市政府立足于丽水优异的森林生态和旅游资源禀赋,将生态旅游产业作为丽水第一战略支柱产业来定位,高度重视全域旅游和森林旅游发展工作,白云国家森林公园、九龙国家湿地公园等一大批森林旅游景区景点建设稳步发展。丽水森林旅游事业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
积极推动森林旅游
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夯实森林生态底色。丽水市委率先在全国出台《丽水市生态文明建设纲要(2008—2020)》,并把每年7月29日设为“丽水生态文明日”,勇当绿色发展的探路者和模范生。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连续15年在全省设区的市中排名第一。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连续11年为全省第一,生态文明总指数、水环境质量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优良率为全省第一,先后被评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国家森林城市等。全面推进“林区变景区”,市政府做出统一规划,总投资163.4亿元,用20年时间,实施1000万亩美丽林相建设,将全市作为一个森林旅游大景区来打造。
注重森林旅游产品营销,促进旅游特色品牌创建。全力推进“森林康养”基地建设。组织实施《森林康养丽水行动方案(2018—2020)》,2018年新创建命名市级森林康养基地3个、森林康养小镇5个、森林康养特色村20个。并将通过国际合作开展对白云山、白马山、草鱼塘3个森林疗养基地的认证工作。同时,积极推进各森林旅游地的生态休闲避暑胜地、森林运动养生基地、氧吧吸氧养生基地等的开发建设,以推广“秀山丽水”和丽水“森”呼吸的旅游形象为核心,立体式宣传丽水旅游形象。积极打造“丽水山居、丽水山耕”特色品牌,全力打造“丽水山居”的乡村休闲旅游品牌。大力培育和规范发展森林特色小镇、森林人家特色村、林业观光体验园,突出丽水山区山林民宿的特色。市政府出资统一打造覆盖全区域、全品类、全产业链的地级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丽水山耕”,为消费者提供放心、安全、优质的丽水生态精品农产品,丰富森林旅游内容,促進森林旅游的发展。
融合发展森林旅游
创新森林旅游发展体制机制,推进森林旅游快速成长。建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全域旅游工作领导机制和以市长为组长的森林旅游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丽水市林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将其作为政府融资平台和建设单位,已完成投资2.75亿元的白云国家森林公园和投资1.8亿元的九龙国家湿地公园建设。以PPP模式引入8.4亿元社会资本(世界500强的上海绿地),建设华东药用植物园项目,该项目被列为国家财政部PPP示范项目。同时,全市财政设立每年3.2亿元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和10亿元的主要用于旅游发展的市级生态产业基金。
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并重,实现保护与发展共赢。丽水是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233.7亿元,贷款余额64.3亿元,居全国首位,林农不需要通过采伐就能实现“叶子变票子”,更好地保护了森林生态。通过建立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每年补偿30—40元/亩),规划增扩生态公益林面积达1285万亩,占全市林地面积58.44%,有效提高了林分质量。推行县级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在长三角地区率先开展义务森林资源监督员试点。加强森林采伐管理,年度采伐量仅为采伐计划的40%,林木蓄积量达8597万立方米,为“十二五”末4425万立方米的194%,森林资源得到持续增长。林农变“砍树”为“看树”,通过资源保护、生态提升带来森林旅游收入的提升。
森林旅游产业蓬勃发展,壮大第一战略支柱产业。2018年,全市森林旅游收入达345.2亿元,森林旅游从业人数超4万人,森林旅游年接待量达4489万人次。全市已经初步确立景区化村300个、旅游小镇20个、高等级景区30个和农旅融合集聚区20个的旅游资源开发空间布局。生态旅游产业是丽水市第一战略支柱产业,森林旅游产业已成为第一战略支柱产业的重要支撑,其对财政的年贡献率达3.5%,且不断增长,主要指标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
探索森林旅游扶贫机制,成为林农增收重要途径。探索“森林旅游+农村”机制,大力实施“森林旅游休闲民宿经济发展工程”,林家乐民宿经营收入年增幅超过40%。探索“森林旅游+林产品”机制,加强林产品旅游地商品转化工作,规范组织评审认定,确保具有突出的生态、特色、健康、安全等特性,提高品牌知名度。2018年新增林产品旅游地商品转化150个,旅游地商品转化销售收入达17亿元。探索“森林旅游+林业增收”机制,森林旅游发展及由此带来的木玩等林业产业发展成为林农增收致富的主要渠道之一。2018年,全市林业行业总产值达650亿元,比2017年增长21.7%;林业人均纯收入7338元,占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84万元的39%。
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激发森林旅游巨大潜力。2013年,丽水被列为全国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市,全面完成了21个国有林场改革,均定性为公益类事业单位,列入财政保障。各国有林场改变原有以生产采伐木材为主的经营方式,充分发挥森林资源优势,发展森林旅游,提出“场场变景区”“区区变景点”,林场景观得到改善,职工收入提高,社会影响力逐年提升。白云山生态林场、景宁县林业总场、庆元林场先后获评“全国十佳林场”荣誉称号。白云山生态林场被中宣部确定为全国国有林场改革5家先进典型单位之一。
地域文化传承和融合,彰显丽水森林旅游特色。丽水是全国生态环境最好的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也是革命根据地的“红色老区”,全市保有465处革命遗址。两者有机结合,成功打造“红色+生态”的森林旅游产品。丽水也是“文化富集地区”,全市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158个,拥有量排在全国、全省前列。同时,丽水还是全国地级市中的首个中国摄影之乡、首个中国民间艺术之乡、首个中国长寿之乡、首个中国气候养生之乡,这些文化品牌融入到森林旅游中,更好地传承了地域文化。丽水市保护的古树名木有5.42万株、古树群1126片,还有被评为浙江最美森林古道的莲都缙云栝苍古道、松阳武松古道等众多优美古道和知名古道。
谋划创建国家公园,更高起点规划秀山丽水。以浙江凤阳山—百山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核心,整合毗邻的龙泉市、庆元县、景宁畲族自治县生态优良的保护地申报创建丽水国家公园,并以丽水全域作为国家公园的联动发展区,把国家公园打造成为推动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最佳实践,体现国家战略、承担国家使命,为丽水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引领和动力的旗舰型产品,现已被列为国家公园设立试验区。
近年来,丽水市委、市政府立足于丽水优异的森林生态和旅游资源禀赋,将生态旅游产业作为丽水第一战略支柱产业来定位,高度重视全域旅游和森林旅游发展工作,白云国家森林公园、九龙国家湿地公园等一大批森林旅游景区景点建设稳步发展。丽水森林旅游事业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
积极推动森林旅游
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夯实森林生态底色。丽水市委率先在全国出台《丽水市生态文明建设纲要(2008—2020)》,并把每年7月29日设为“丽水生态文明日”,勇当绿色发展的探路者和模范生。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连续15年在全省设区的市中排名第一。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连续11年为全省第一,生态文明总指数、水环境质量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优良率为全省第一,先后被评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国家森林城市等。全面推进“林区变景区”,市政府做出统一规划,总投资163.4亿元,用20年时间,实施1000万亩美丽林相建设,将全市作为一个森林旅游大景区来打造。
注重森林旅游产品营销,促进旅游特色品牌创建。全力推进“森林康养”基地建设。组织实施《森林康养丽水行动方案(2018—2020)》,2018年新创建命名市级森林康养基地3个、森林康养小镇5个、森林康养特色村20个。并将通过国际合作开展对白云山、白马山、草鱼塘3个森林疗养基地的认证工作。同时,积极推进各森林旅游地的生态休闲避暑胜地、森林运动养生基地、氧吧吸氧养生基地等的开发建设,以推广“秀山丽水”和丽水“森”呼吸的旅游形象为核心,立体式宣传丽水旅游形象。积极打造“丽水山居、丽水山耕”特色品牌,全力打造“丽水山居”的乡村休闲旅游品牌。大力培育和规范发展森林特色小镇、森林人家特色村、林业观光体验园,突出丽水山区山林民宿的特色。市政府出资统一打造覆盖全区域、全品类、全产业链的地级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丽水山耕”,为消费者提供放心、安全、优质的丽水生态精品农产品,丰富森林旅游内容,促進森林旅游的发展。
融合发展森林旅游
创新森林旅游发展体制机制,推进森林旅游快速成长。建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全域旅游工作领导机制和以市长为组长的森林旅游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丽水市林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将其作为政府融资平台和建设单位,已完成投资2.75亿元的白云国家森林公园和投资1.8亿元的九龙国家湿地公园建设。以PPP模式引入8.4亿元社会资本(世界500强的上海绿地),建设华东药用植物园项目,该项目被列为国家财政部PPP示范项目。同时,全市财政设立每年3.2亿元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和10亿元的主要用于旅游发展的市级生态产业基金。
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并重,实现保护与发展共赢。丽水是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233.7亿元,贷款余额64.3亿元,居全国首位,林农不需要通过采伐就能实现“叶子变票子”,更好地保护了森林生态。通过建立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每年补偿30—40元/亩),规划增扩生态公益林面积达1285万亩,占全市林地面积58.44%,有效提高了林分质量。推行县级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在长三角地区率先开展义务森林资源监督员试点。加强森林采伐管理,年度采伐量仅为采伐计划的40%,林木蓄积量达8597万立方米,为“十二五”末4425万立方米的194%,森林资源得到持续增长。林农变“砍树”为“看树”,通过资源保护、生态提升带来森林旅游收入的提升。
森林旅游产业蓬勃发展,壮大第一战略支柱产业。2018年,全市森林旅游收入达345.2亿元,森林旅游从业人数超4万人,森林旅游年接待量达4489万人次。全市已经初步确立景区化村300个、旅游小镇20个、高等级景区30个和农旅融合集聚区20个的旅游资源开发空间布局。生态旅游产业是丽水市第一战略支柱产业,森林旅游产业已成为第一战略支柱产业的重要支撑,其对财政的年贡献率达3.5%,且不断增长,主要指标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
探索森林旅游扶贫机制,成为林农增收重要途径。探索“森林旅游+农村”机制,大力实施“森林旅游休闲民宿经济发展工程”,林家乐民宿经营收入年增幅超过40%。探索“森林旅游+林产品”机制,加强林产品旅游地商品转化工作,规范组织评审认定,确保具有突出的生态、特色、健康、安全等特性,提高品牌知名度。2018年新增林产品旅游地商品转化150个,旅游地商品转化销售收入达17亿元。探索“森林旅游+林业增收”机制,森林旅游发展及由此带来的木玩等林业产业发展成为林农增收致富的主要渠道之一。2018年,全市林业行业总产值达650亿元,比2017年增长21.7%;林业人均纯收入7338元,占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84万元的39%。
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激发森林旅游巨大潜力。2013年,丽水被列为全国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市,全面完成了21个国有林场改革,均定性为公益类事业单位,列入财政保障。各国有林场改变原有以生产采伐木材为主的经营方式,充分发挥森林资源优势,发展森林旅游,提出“场场变景区”“区区变景点”,林场景观得到改善,职工收入提高,社会影响力逐年提升。白云山生态林场、景宁县林业总场、庆元林场先后获评“全国十佳林场”荣誉称号。白云山生态林场被中宣部确定为全国国有林场改革5家先进典型单位之一。
地域文化传承和融合,彰显丽水森林旅游特色。丽水是全国生态环境最好的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也是革命根据地的“红色老区”,全市保有465处革命遗址。两者有机结合,成功打造“红色+生态”的森林旅游产品。丽水也是“文化富集地区”,全市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158个,拥有量排在全国、全省前列。同时,丽水还是全国地级市中的首个中国摄影之乡、首个中国民间艺术之乡、首个中国长寿之乡、首个中国气候养生之乡,这些文化品牌融入到森林旅游中,更好地传承了地域文化。丽水市保护的古树名木有5.42万株、古树群1126片,还有被评为浙江最美森林古道的莲都缙云栝苍古道、松阳武松古道等众多优美古道和知名古道。
谋划创建国家公园,更高起点规划秀山丽水。以浙江凤阳山—百山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核心,整合毗邻的龙泉市、庆元县、景宁畲族自治县生态优良的保护地申报创建丽水国家公园,并以丽水全域作为国家公园的联动发展区,把国家公园打造成为推动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最佳实践,体现国家战略、承担国家使命,为丽水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引领和动力的旗舰型产品,现已被列为国家公园设立试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