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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诗教传统要求诗的表现要委婉含蓄,直到西晋陆机“诗缘情”出现,才使诗歌突破了儒家正统诗论的界限。王国维的“境界”说强调了“意向”作为美学范畴的重要地位,明确了中国古典美学的逻辑体系,对诗歌美学的继承和发展有重要意义。
中国诗学走向自觉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以儒家诗学观为代表的“诗言志”阶段是政教诗学的形成期;以汉代《毛诗序》为代表的“情志合一”阶段走向自觉的过渡期;以陆机《文赋》为代表的“诗缘情”阶段是诗学走向自觉状态的完成期,这彻底突破了“志”对“情”的束缚和经学对诗歌的控制,使诗成为真正的诗。
一、诗歌美学的发展:从“言志”到“缘情”
“诗言志”最早指出了创作与创作主体的关系。先秦时期的“志”主要指政治上的抱负,出自《尚书·尧典》:“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诗言志”就是将属于创作主体的“志”用语言形式表现出来。不同阶级的人所要言的志各不相同,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诗教提倡的“思无邪”一度被后世奉为作诗的标准,要求诗的内容符合社会道德,不能有异端思想,到后来主张“发乎情,止乎礼”,直至汉代,孔子这一主张发展为“温柔敦厚”的诗教原则,要求讽谏诗的言辞不能过于直接、激烈,而要委婉、柔和。这些儒家诗教传统要求诗的表现要委婉含蓄,提倡“中和之美”,“志”必须符合儒家的道德规范。
汉代《毛诗序》提出“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明确表述了“志”既包括诗人的思想志向,也包含诗人的感情世界,实现了“情志合一”,但《毛诗序》不论谈到情或志,往往都离不开儒家的礼仪规范,更多强调诗的社会功利作用,“情”未能摆脱“志”的束缚。
直到西晋陆机“诗缘情”出现,才使诗歌突破了儒家正统诗论的界限,只讲抒情,不讲言志。主张情感来源于感物,外物的变化引起作家情感的波澜,情感的激荡产生创作的冲动,使诗歌摆脱了社会功利作用,走向自觉独立的发展道路。“缘情”与西方的“移情”有共通之处,都是把主体的生命和情感移入到客体对象中,使原本无生命的客体对象仿佛也是有感觉、生命和情感的,从而达到物我交融的境界。
“缘情”说的提出对后来钟嵘的“滋味”说、司空图的“韵味”说、严羽的“妙悟”说、王士祯的“神韵”说、王国维的“境界”说有深远的影响,使诗歌有了丰富隽永的审美趣味。
南北朝时期钟嵘的《诗品》提出诗歌的本质特点是“吟咏情性”,以抒发感情为主,不注重征引典故。在诗歌创作上提出“滋味”说,把滋味当作诗歌的审美标准,诗歌作品中要蕴含动人的感情,能引起读者的联想和回味,这是诗歌创作的最高境界。
晚唐司空图在《二十四诗品》中提出“四外”说,即“象外之象”“景外之景”“味外之旨”“韵外之致”,后世称之为“韵味”说,被认为是诗歌创作和批评的主要原则。“韵味”说源于钟嵘“滋味”说,并对刘勰的“神与物游”进一步发展提出了“思与境偕”,与其提出的“近而不浮”“不着一字,尽得风流”等创作原则一起构成诗歌作品的意境世界,对后代意境理论的最终形成有重要影响。
宋代严羽在《沧浪诗话·诗辩》中提出“兴趣”和“妙悟”说。“兴”即诗歌的艺术特征,“趣”即作品所具有的审美趣味。“兴趣”是“兴”在古典诗论里的一种发展,具有吟咏性情、无迹可求的审美特征,与“滋味”说、“韵味”说有直接的继承关系。严羽认为盛唐诗歌属于“透彻之悟”,应“以盛唐为法”,结合禅道提出“妙悟”说,反对江西诗派以文字、议论、才学为诗的创作方法。“妙悟”是就诗歌的创作主体而言,“兴趣”则是“妙悟”的对象和结果。
清代王士祯受画论的影响,同时汲取了司空图的“韵外之致”“象外之象”和严羽“兴趣”“妙悟”的思想,形成了“神韵”说,并认为“神韵”主要体现在一些具有“清远”的诗歌中。“清”指的是一种超脱尘俗的情怀,“远”也是一种超越精神,“清远”主要适用于山水诗中。“神韵”说作为清代四大诗歌理论派别(神韵、格调、性灵、肌理)中提出最早、影响最大的学说,其本质上力图摆脱政治等社会因素对诗歌的干扰,注重诗歌本身淡远清新的境界,进一步把“禅”的特征内化到“神韵”说的美学内涵中。
近代王国维认为:“言神韵,不如言境界。”他在《人间词话》中说:“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五代北宋之词所以独绝者在此”。“境界”与“意境”相通,但境界概念的外延大于意境。“境界”说借鉴了西方康德、叔本华、尼采的美学观念,集意境理论之大成。王国维把情与景看作是意境的两个基本要素,情景交融是其基本特征,并把境界分为“造境与写境”“有我之境与无我之境”“隔与不隔”“境界的大小与高低之分”四大类,其中“有我之境”和“无我之境”是与叔本华理论相结合的产物,也最为有名。“有我之境”是作者把自己的情感移入到景物之上,是移情的结果,通常是创作主体由于怨愤或郁积,将自身浓烈的感情附身于外物,从而使主体的情绪得以平和,因而“有我之境”充满了生命的悲剧意识,是一种悲壮美,在美学上表现为宏壮。“无我之境”并不是说词中没有主观的思想感情,而是作家在对客观事物的描写中,把自己的感情意趣隐藏起来,物我合一,使人看不出诗人主观的感情色彩,多表现为优美。王国维崇尚“无我之境”,并认为“有我之境”和“无我之境”的区别实际上也就是壮美和优美的区别。王国维的“境界”说强调了“意向”作为美学范畴的重要地位,明確了中国古典美学的逻辑体系,对诗歌美学的继承和发展有重要意义。
二、诗歌与现代传播
诗歌成为真正的诗必须通过艺术传播到接受者手中,进行审美再创造。诗歌的传播与音乐紧密相连,甚至不可分,“乐从和”与“诗言志”相通。孔子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乐教高于诗教和礼教,只有音乐才能让一个人的人格修养得以完成。传统音乐中优美的旋律、和协的和声、稳定的节奏、充满意蕴的歌词,往往引起欣赏者强烈的内心共鸣,使人回味无穷。叔本华也曾说:“既定的诗文一经谱上音乐以后,音乐艺术高出一筹的威力马上就显现出来了,因为音乐现在就把唱词所要表达的感情或者剧里所表现的情节、行为,把所有这些里面最幽深、最根本和最隐秘的东西和盘托给我们;把感情和情节的真正本质明白表达出来;让我们了解到剧中事件所具有的最内在的灵魂。”好的音乐能使诗歌中的意境美得到更加完美的体现。
进入20世纪,尤其是20世纪中后期以来,艺术世俗化成为审美发展中的一个具体标记,高雅艺术与大众艺术的边界越来越模糊,大众文化推进了艺术的世俗化过程。科技的进步使艺术品可以大规模复制,刺激大众审美狂热消费,却在一定程度上丧失了艺术作品的“灵韵”,缺乏追求人类精神活动的创造性和历史深度,艺术作为人类最高心灵旨趣的功能被严重弱化。
传统艺术借助现代传播媒介被大众化、普及化,诗歌也与流行音乐等相结合。随着西方先锋派音乐产生,如序列音乐、偶然音乐、电子音乐的发展和传播,冲击了传统的音乐观念,音乐的内部形式碎片化,过度追求形式的刺激,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以迎合大众娱乐化、消费性的需求,歌词的意境功能已被完全忽视,消解了诗歌的美学意境。诗歌自身发展的独立性、自主性被异化,沦为商品和消费品。
诗歌要想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就必须做到艺术价值与商业价值相结合,既要遵循自身规律,又要遵循商业价值规律。优秀的歌曲重在能引起听众内心的共鸣,达到内容与形式和谐统一。这就离不开诗的美学,只有好诗才能成好乐,实现“乐者,乐也”的美好境界,从而获得艺术价值和商业价值的双赢。
中国诗学走向自觉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以儒家诗学观为代表的“诗言志”阶段是政教诗学的形成期;以汉代《毛诗序》为代表的“情志合一”阶段走向自觉的过渡期;以陆机《文赋》为代表的“诗缘情”阶段是诗学走向自觉状态的完成期,这彻底突破了“志”对“情”的束缚和经学对诗歌的控制,使诗成为真正的诗。
一、诗歌美学的发展:从“言志”到“缘情”
“诗言志”最早指出了创作与创作主体的关系。先秦时期的“志”主要指政治上的抱负,出自《尚书·尧典》:“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诗言志”就是将属于创作主体的“志”用语言形式表现出来。不同阶级的人所要言的志各不相同,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诗教提倡的“思无邪”一度被后世奉为作诗的标准,要求诗的内容符合社会道德,不能有异端思想,到后来主张“发乎情,止乎礼”,直至汉代,孔子这一主张发展为“温柔敦厚”的诗教原则,要求讽谏诗的言辞不能过于直接、激烈,而要委婉、柔和。这些儒家诗教传统要求诗的表现要委婉含蓄,提倡“中和之美”,“志”必须符合儒家的道德规范。
汉代《毛诗序》提出“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明确表述了“志”既包括诗人的思想志向,也包含诗人的感情世界,实现了“情志合一”,但《毛诗序》不论谈到情或志,往往都离不开儒家的礼仪规范,更多强调诗的社会功利作用,“情”未能摆脱“志”的束缚。
直到西晋陆机“诗缘情”出现,才使诗歌突破了儒家正统诗论的界限,只讲抒情,不讲言志。主张情感来源于感物,外物的变化引起作家情感的波澜,情感的激荡产生创作的冲动,使诗歌摆脱了社会功利作用,走向自觉独立的发展道路。“缘情”与西方的“移情”有共通之处,都是把主体的生命和情感移入到客体对象中,使原本无生命的客体对象仿佛也是有感觉、生命和情感的,从而达到物我交融的境界。
“缘情”说的提出对后来钟嵘的“滋味”说、司空图的“韵味”说、严羽的“妙悟”说、王士祯的“神韵”说、王国维的“境界”说有深远的影响,使诗歌有了丰富隽永的审美趣味。
南北朝时期钟嵘的《诗品》提出诗歌的本质特点是“吟咏情性”,以抒发感情为主,不注重征引典故。在诗歌创作上提出“滋味”说,把滋味当作诗歌的审美标准,诗歌作品中要蕴含动人的感情,能引起读者的联想和回味,这是诗歌创作的最高境界。
晚唐司空图在《二十四诗品》中提出“四外”说,即“象外之象”“景外之景”“味外之旨”“韵外之致”,后世称之为“韵味”说,被认为是诗歌创作和批评的主要原则。“韵味”说源于钟嵘“滋味”说,并对刘勰的“神与物游”进一步发展提出了“思与境偕”,与其提出的“近而不浮”“不着一字,尽得风流”等创作原则一起构成诗歌作品的意境世界,对后代意境理论的最终形成有重要影响。
宋代严羽在《沧浪诗话·诗辩》中提出“兴趣”和“妙悟”说。“兴”即诗歌的艺术特征,“趣”即作品所具有的审美趣味。“兴趣”是“兴”在古典诗论里的一种发展,具有吟咏性情、无迹可求的审美特征,与“滋味”说、“韵味”说有直接的继承关系。严羽认为盛唐诗歌属于“透彻之悟”,应“以盛唐为法”,结合禅道提出“妙悟”说,反对江西诗派以文字、议论、才学为诗的创作方法。“妙悟”是就诗歌的创作主体而言,“兴趣”则是“妙悟”的对象和结果。
清代王士祯受画论的影响,同时汲取了司空图的“韵外之致”“象外之象”和严羽“兴趣”“妙悟”的思想,形成了“神韵”说,并认为“神韵”主要体现在一些具有“清远”的诗歌中。“清”指的是一种超脱尘俗的情怀,“远”也是一种超越精神,“清远”主要适用于山水诗中。“神韵”说作为清代四大诗歌理论派别(神韵、格调、性灵、肌理)中提出最早、影响最大的学说,其本质上力图摆脱政治等社会因素对诗歌的干扰,注重诗歌本身淡远清新的境界,进一步把“禅”的特征内化到“神韵”说的美学内涵中。
近代王国维认为:“言神韵,不如言境界。”他在《人间词话》中说:“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五代北宋之词所以独绝者在此”。“境界”与“意境”相通,但境界概念的外延大于意境。“境界”说借鉴了西方康德、叔本华、尼采的美学观念,集意境理论之大成。王国维把情与景看作是意境的两个基本要素,情景交融是其基本特征,并把境界分为“造境与写境”“有我之境与无我之境”“隔与不隔”“境界的大小与高低之分”四大类,其中“有我之境”和“无我之境”是与叔本华理论相结合的产物,也最为有名。“有我之境”是作者把自己的情感移入到景物之上,是移情的结果,通常是创作主体由于怨愤或郁积,将自身浓烈的感情附身于外物,从而使主体的情绪得以平和,因而“有我之境”充满了生命的悲剧意识,是一种悲壮美,在美学上表现为宏壮。“无我之境”并不是说词中没有主观的思想感情,而是作家在对客观事物的描写中,把自己的感情意趣隐藏起来,物我合一,使人看不出诗人主观的感情色彩,多表现为优美。王国维崇尚“无我之境”,并认为“有我之境”和“无我之境”的区别实际上也就是壮美和优美的区别。王国维的“境界”说强调了“意向”作为美学范畴的重要地位,明確了中国古典美学的逻辑体系,对诗歌美学的继承和发展有重要意义。
二、诗歌与现代传播
诗歌成为真正的诗必须通过艺术传播到接受者手中,进行审美再创造。诗歌的传播与音乐紧密相连,甚至不可分,“乐从和”与“诗言志”相通。孔子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乐教高于诗教和礼教,只有音乐才能让一个人的人格修养得以完成。传统音乐中优美的旋律、和协的和声、稳定的节奏、充满意蕴的歌词,往往引起欣赏者强烈的内心共鸣,使人回味无穷。叔本华也曾说:“既定的诗文一经谱上音乐以后,音乐艺术高出一筹的威力马上就显现出来了,因为音乐现在就把唱词所要表达的感情或者剧里所表现的情节、行为,把所有这些里面最幽深、最根本和最隐秘的东西和盘托给我们;把感情和情节的真正本质明白表达出来;让我们了解到剧中事件所具有的最内在的灵魂。”好的音乐能使诗歌中的意境美得到更加完美的体现。
进入20世纪,尤其是20世纪中后期以来,艺术世俗化成为审美发展中的一个具体标记,高雅艺术与大众艺术的边界越来越模糊,大众文化推进了艺术的世俗化过程。科技的进步使艺术品可以大规模复制,刺激大众审美狂热消费,却在一定程度上丧失了艺术作品的“灵韵”,缺乏追求人类精神活动的创造性和历史深度,艺术作为人类最高心灵旨趣的功能被严重弱化。
传统艺术借助现代传播媒介被大众化、普及化,诗歌也与流行音乐等相结合。随着西方先锋派音乐产生,如序列音乐、偶然音乐、电子音乐的发展和传播,冲击了传统的音乐观念,音乐的内部形式碎片化,过度追求形式的刺激,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以迎合大众娱乐化、消费性的需求,歌词的意境功能已被完全忽视,消解了诗歌的美学意境。诗歌自身发展的独立性、自主性被异化,沦为商品和消费品。
诗歌要想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就必须做到艺术价值与商业价值相结合,既要遵循自身规律,又要遵循商业价值规律。优秀的歌曲重在能引起听众内心的共鸣,达到内容与形式和谐统一。这就离不开诗的美学,只有好诗才能成好乐,实现“乐者,乐也”的美好境界,从而获得艺术价值和商业价值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