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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受土地资源稀缺、土地边际生产力提高、土地追加投资等因素影响,我国农村土地价格必然不断上升。“征地补偿”的现行体制,由于缺乏制度层面的完整设计和法律层面的安排,土地价值评估缺乏科学性,因而无法形成正常的市场价格表达机制,造成土地价格扭曲。为此,必须尊重价值规律,让市场机制主导农村土地价格的形成,进一步完善土地所有权方面的立法,以土地价值为基准,根据供需关系确定征地补偿标准,同时应统筹兼顾公平分配,重点保护农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