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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日常会计核算中,会计差错时有发生。为了规范企业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财政部在《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中对企业发现本期及以前各期会计差错的处理方法进行了规范,并在第17条规定;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肆现的报告年度的会计差错和以前会计年度的非重大会计差错,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规定处理。本文试图将以上两个准则相结合,对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现的报告年度及以前年度的会计差错的会计处理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