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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文言文教学一直是高中语文教学中的难点与重点,也是高考的必考之处。文言文翻译不但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熟练掌握,还考查学生的文言文阅读以及在教学中的逻辑推敲能力,但是在新人教版高中语文教材中存在很多的纰漏,这给教师的教学与学生的学习都造成了很大的困扰,让学生在高考的道路上无法立足。下面我就把此类相关问题用实例说明一下。
关键词:新人教版高中语文教材 文言文解析 存疑探讨
一、释义偏差《战国策·荆轲刺秦王》中
1.“愿足下更虑之”教材中的“更虑之”注释为再想想别的办法。
更,改变。此文此处的释义,我认为发生了偏差。此句中的“更”应当做“虑”的状语,应该是副词,应当与白居易著的《琵琶行》中“莫辞更坐弹一曲”这句中的“更”释义相同,都需翻译成“再”“另外”的意思,这样的释义才是表达精确的,而教材中的译文与解释在上下文中的解析显然是前后不一致的。另外,此句中的“之”是一个代词,相当于“这”,在此句中是代“得樊将军首”的意思。全句应当译为:希望您再考虑一下这件事。
2.“给贡职如郡县”教材中注解为“像秦国的郡县那样贡纳赋税”。
此句教材把“给”释义为动词“贡纳”的意思,而把“贡职”释义为“赋税”的意思,在我看来是不妥的。实际上“给”应当是“供”的意思,是动词。而“贡职”做“给”的宾语,“贡”是指向朝廷提供物品;而“职”则可译为“赋”或者“税”的意思,就是向朝廷缴纳的税收。全句应当译为“像秦国的郡县一样向朝廷提供物品,税物”。
二、错译漏译《左传·烛之武退秦师》中
1.“邻之厚;君之薄也。”
教材中此处注解为“邻国的势力雄厚了,您秦国的势力也就相对薄弱了”。可见教材中把“邻之厚,君之薄也”看作了假设关系复句。可我觉得实际上它应该是一个判断句的句式,“邻之厚”是主谓短语作主语,“之”则取消了句子独立性。“也”表示判断,而“君之薄”是主谓短语作谓语,“之”也是取消了句子独立性。所以教材中把“厚”译为“雄厚”,把“薄”译为“薄弱”,是欠妥的,这样直接造成了文章翻译的纰漏。当我翻阅《辞海》时发现辞海已经引此句为例,将“薄”译为“少”的意思,并将“厚”的含义与上句“焉用亡郑以陪邻”的“陪”同义,教材中将“陪”翻译为“增加”的意思。而“陪邻”在教材中则译为“给邻国增加土地”。因此“邻之厚,君之薄也”可以翻译为:邻国的土地增加了,是您秦国的土地减少了。也同样可以翻译为:邻国土地增加了,等于您秦国土地减少了。此处的“厚”不是指“势力雄厚”而是指“土地增加”这样就与上句的“给邻国增加土地”语意一致了,上下文就连贯起来了。
2.“朝济而夕设版焉。”
教材中解释为指晋惠公早上渡过黄河回国,晚上就修筑防御工事。通过反复琢磨,我认为文中的注释丢弃了一个很重要的“焉”字,此句中的“焉”是兼词“于是”的意思。可译为“在那里”的意思。
3.“越国以鄙远。”
教材中把“鄙”解释为“边邑”,用作动词;“远”指“远地”,即郑国。我认为“鄙”字释义不准。我认为“鄙”不仅是名作动词用,而且是意动用法,或者使动用法,应译为“把……当作边邑”或者“使……成为边邑”,因为“鄙”后带了宾语“远地”。全句应译为“越过别国把远地当边邑”或者“越过别国使远地成为边邑”。又如“既东封郑”,此句中的“封”书中注释为“疆界”,用作动词。我认为注释也不准确。我认为此处“封”字同“鄙”字一样,是意动用法或者使动用法,译为“把……当做疆界”或者“使……成为疆界”。
三、错译《六国论》中
古人云:“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此言得之。“此言得之”书中注释为“这话对了。得,适宜,得当。之,指上面说的道理。”我认为“之”注释错了。因为“此言”就指上面的道理。“之”在这里就是语气助词,无意义。
以上的这些错误示例,对奔跑在高考道路上的学子们应该会有警示性的作用,对在一线教学的老师们来说也是个挑战,这是需要改进的地方,当然,从“人无完人,错而能改,善莫大焉。”希望可以尽快去更正这些错误,良好的文言文翻译应当是用词准确,贴合古文原意,上下文连贯的,能够活灵活现地体现人物的形象,并且可以准确地表达作者的本意的,切不能胡乱翻译,无论是偏差、错译漏译都不可行,而作为老师而言,因着错误的教材免不了会存在的原因,所以需要认真地去研究教材,确保有错误的时候及时更正过来,这样才能准确地指导学子们的学习,让他们在高考的道路上走向成功。
参考文献
[1]新人教版高中语文教科书。
[2]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商务印书馆。
[3]古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
关键词:新人教版高中语文教材 文言文解析 存疑探讨
一、释义偏差《战国策·荆轲刺秦王》中
1.“愿足下更虑之”教材中的“更虑之”注释为再想想别的办法。
更,改变。此文此处的释义,我认为发生了偏差。此句中的“更”应当做“虑”的状语,应该是副词,应当与白居易著的《琵琶行》中“莫辞更坐弹一曲”这句中的“更”释义相同,都需翻译成“再”“另外”的意思,这样的释义才是表达精确的,而教材中的译文与解释在上下文中的解析显然是前后不一致的。另外,此句中的“之”是一个代词,相当于“这”,在此句中是代“得樊将军首”的意思。全句应当译为:希望您再考虑一下这件事。
2.“给贡职如郡县”教材中注解为“像秦国的郡县那样贡纳赋税”。
此句教材把“给”释义为动词“贡纳”的意思,而把“贡职”释义为“赋税”的意思,在我看来是不妥的。实际上“给”应当是“供”的意思,是动词。而“贡职”做“给”的宾语,“贡”是指向朝廷提供物品;而“职”则可译为“赋”或者“税”的意思,就是向朝廷缴纳的税收。全句应当译为“像秦国的郡县一样向朝廷提供物品,税物”。
二、错译漏译《左传·烛之武退秦师》中
1.“邻之厚;君之薄也。”
教材中此处注解为“邻国的势力雄厚了,您秦国的势力也就相对薄弱了”。可见教材中把“邻之厚,君之薄也”看作了假设关系复句。可我觉得实际上它应该是一个判断句的句式,“邻之厚”是主谓短语作主语,“之”则取消了句子独立性。“也”表示判断,而“君之薄”是主谓短语作谓语,“之”也是取消了句子独立性。所以教材中把“厚”译为“雄厚”,把“薄”译为“薄弱”,是欠妥的,这样直接造成了文章翻译的纰漏。当我翻阅《辞海》时发现辞海已经引此句为例,将“薄”译为“少”的意思,并将“厚”的含义与上句“焉用亡郑以陪邻”的“陪”同义,教材中将“陪”翻译为“增加”的意思。而“陪邻”在教材中则译为“给邻国增加土地”。因此“邻之厚,君之薄也”可以翻译为:邻国的土地增加了,是您秦国的土地减少了。也同样可以翻译为:邻国土地增加了,等于您秦国土地减少了。此处的“厚”不是指“势力雄厚”而是指“土地增加”这样就与上句的“给邻国增加土地”语意一致了,上下文就连贯起来了。
2.“朝济而夕设版焉。”
教材中解释为指晋惠公早上渡过黄河回国,晚上就修筑防御工事。通过反复琢磨,我认为文中的注释丢弃了一个很重要的“焉”字,此句中的“焉”是兼词“于是”的意思。可译为“在那里”的意思。
3.“越国以鄙远。”
教材中把“鄙”解释为“边邑”,用作动词;“远”指“远地”,即郑国。我认为“鄙”字释义不准。我认为“鄙”不仅是名作动词用,而且是意动用法,或者使动用法,应译为“把……当作边邑”或者“使……成为边邑”,因为“鄙”后带了宾语“远地”。全句应译为“越过别国把远地当边邑”或者“越过别国使远地成为边邑”。又如“既东封郑”,此句中的“封”书中注释为“疆界”,用作动词。我认为注释也不准确。我认为此处“封”字同“鄙”字一样,是意动用法或者使动用法,译为“把……当做疆界”或者“使……成为疆界”。
三、错译《六国论》中
古人云:“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此言得之。“此言得之”书中注释为“这话对了。得,适宜,得当。之,指上面说的道理。”我认为“之”注释错了。因为“此言”就指上面的道理。“之”在这里就是语气助词,无意义。
以上的这些错误示例,对奔跑在高考道路上的学子们应该会有警示性的作用,对在一线教学的老师们来说也是个挑战,这是需要改进的地方,当然,从“人无完人,错而能改,善莫大焉。”希望可以尽快去更正这些错误,良好的文言文翻译应当是用词准确,贴合古文原意,上下文连贯的,能够活灵活现地体现人物的形象,并且可以准确地表达作者的本意的,切不能胡乱翻译,无论是偏差、错译漏译都不可行,而作为老师而言,因着错误的教材免不了会存在的原因,所以需要认真地去研究教材,确保有错误的时候及时更正过来,这样才能准确地指导学子们的学习,让他们在高考的道路上走向成功。
参考文献
[1]新人教版高中语文教科书。
[2]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商务印书馆。
[3]古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