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印发关于《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的通知,确定河北省作为目前全国唯一试点省份,从7月1日起面向纳税人开征水资源税,原水资源费费率降为零。河北省地税局联合河北省水利厅在全省范围内对水资源利用实施"费改税",并在税收征管方面实现"费改税"无缝衔接,确保水资源税平稳过渡、顺利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