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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些年来,“网络红人”现象已经引起了社会上大部分人的关注。作者分析了“网络红人”产生的原因、阐述了其产生的影响。为打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生态文化,提出了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 网络红人;网络文化;网络媒体
[中图分类号]G206.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0)04 — 0114 — 03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网络媒体在我国的兴起与迅速发展,当今社会中出现越来越多的“网络红人”,引起了社会上大部分人,特别是网友的关注。网络红人,是指在网络上受到网民关注而走红的人。网络红人是出现在网络时代的特有现象,网络是他们的发源地。人在虚拟的网络媒介形象和真实的社会人之间不断转化,而其自身的某一特质在网络作用下被放大,与网民的审美、审丑、娱乐、刺激、偷窥、臆想以及看客等心理相契合,有意或无意间受到网络世界的追捧,成为“网络红人”。因此,“网络红人”的产生不是自发的,而是在网络媒介环境下,“网络红人”、网络推手、传统媒体以及受众心理需求等共同综合作用下的结果。当前,我国正在为实现生态文明而努力,生态文明不应仅仅在现实社会中,它还应该包括虚拟的网络空间中。本文以“犀利哥”这位网络红人作例子,从以上几个方面对当代网络红人现象的发生原因,以及我们应采取的对策做一些探索,为网络生态环境的构建提出自己的思考。
一、犀利哥现象
1.犀利哥现象发生的过程
“犀利哥”真名程国荣,今年34岁,江西省鄱阳人,有两个孩子在老家上学,妻子车祸去世。2000年与老乡一起到宁波打工,从2003年开始就与家里失去联系。“犀利哥” 最早在网上亮相是2010年1月30日。在发布的照片中,“犀利哥”俊美的面庞,忧郁的眼神,冷酷的气质,唏嘘的胡碴子,杂乱的头发,那帅到无敌的风衣等一身潮人的装扮,立即吸引了网友关注。
2010年2月21日,天涯论坛转载“犀利哥”照片后,短短几天就达到几十万的点击量。对于“犀利哥”的身世,网上流传的版本颇多,他是湖南王氏?他是江苏一位女士失踪多年的丈夫?他是1998年抗洪的老兵?他是失败的生意人?人们对他隐私的兴趣很快就超越了对他外形的关注。犀利哥其实为宁波街头一名乞丐,由于复杂身世流落街头。
通过多方联系,“犀利哥”终于与家人团聚了。出人意料的是,有些人甚至纷纷争相与“犀利哥”合影留念,并且很多网友传达出失落的情绪,《“犀利哥”的“家人”可能是假的》等一系列“后犀利”帖层出不穷,为“犀利哥”的热度层层保温。各大新闻网站的首页,报纸、电视台等传统媒体也有详尽的报道,新闻、视频、博客等各种新兴媒介也一起参与进来了。2010年5月1日,犀利哥在商家赞助下,在广州进行了时装处女秀表演,观众感觉不像是在搞时装秀,更像是在炒作秀。
2.犀利哥在国外也产生影响
2010年2月25日,日本“Searchina”网站是最早对“犀利哥”强大人气进行报道的国外媒体,后引发了论坛“2Ch”网友的热议。2010年3月4日,新加坡“asiaone”网站和英国《独立报》把“犀利哥”作为一个“帅气的流浪者”进行了报道,并称他是一个谜;美国《BlackBook》“时尚人物”专栏和《纽约杂志》网站“时尚”专栏都把“犀利哥”作为“时尚达人”而详细描述……不过,有外国网友质疑新闻的价值,认为无论是英国、还是中国的媒体,都不应该如此娱乐。
二、对犀利哥网络红人现象的分析
用后现代理论家丹尼尔·贝尔的话说,在现代社会里,消费成为社会生活生产的主导动力和目标。消费社会里,人际关系已经被转变为与物品,尤其是与那些物品的消费之间的关系。而现在的犀利哥与商家之间的关系,无疑就剥离了那种社会人道主义上依存关系,呈现出一种病态的关系;那些与犀利哥竞相合影的人,也仿佛是在与一个消费符号在合影而已,他们潜意识里忽视了犀利哥作为一个尚未治愈的自闭症病人、一名刚结束流浪的乞丐。“犀利哥”之“犀利”,表面看,来自他的眼神与服装,但更多地来自我们这些看去正常的人因其贫穷、身份与美之间畸形的味道与反差,对他的“犀利化”。“犀利哥”,这个看来很有戏谑感觉的称呼,在“媒体盛宴”的参与下,这个网络版的喜剧情节正演变成一场“我乐,故我在”的集体狂欢。表面传达的是一种喜剧色彩,背后却是悲剧意识:弱者没有被同情,反而被消费。
1.受众关注是其兴起的根本原因
我国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期和全球化的影响之下,各成员之间的利益格局正在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很可能带来认识的错位,导致不同程度的认同危机和信仰的迷茫。因此,在网络传播的海量信息面前,受众很容易无法做出正确的选择,自我甄别能力薄弱,而导致随波逐流,淹没在对网络红人的盲目崇拜浪潮之中。根据一项调查,中国经常上网的人群中,70%是30岁以下的年轻人。他们是网络这类新媒介的主力,这使得他们在相当程度上主导了公众舆论的走向。
网络具有的开放性、互动性和即时参与性,再加上网民对身份的匿名性感到放心,这就让不少网民开始滥用自己的“话语权”。每个人又都有对未知的事物和别人的事情产生猎奇和好奇心理。尤其对于隐私,每个人都有窥探的本能,希望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去抖落甚至编排别人的隐私,从而满足自己潜意识里的欲望。“犀利哥”身上的许多特质都会激发人们强烈的猎奇心与窥私欲。无论谁都可以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任意猜测炒作的真假。网友们只是为自己的消费寻找一种自娱的理由罢了。很多时候不需要理由,更不需要理智,只需要从某些人物身上抽取一点,那就找到了可乐的理由,而这种理由若被别人接受,那么更多的人就找到了可乐的理由,这样“网络红人”就诞生了。
当今大多数青少年网民为独生子女,尤其是90年代出生的一代,可以说一出生就进入到高新技术所营造的网络环境中;几乎没有传统传媒所形成的逻辑思维的训练和批判意识的培养,就直接进入网络时代。再加上年轻人压力比较大,需要找到一种释放压力的方式。在表达对“犀利哥”的同情的同时,很多人实际上还是以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来看待他。发现自己比他活得好,就会产生一种优越感。因为人的潜意识里总是希望自己活得比别人好,他们不断地跟踪事情的进展,了解“犀利哥”的各种信息。当看到“犀利哥”的悲惨遭遇时,他们会产生一种心理平衡感,从而缓解自己内心的压力。
2.传统媒体对“网络红人”现象的跟进
不管是“网络红人”自己,还是“网络推手”或其他网民;无论是主动或是被动,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地在网络上策划和制造了一个“网络红人事件”。传统媒体的跟进,进而过度追捧,就使得“网络红人”超越了网络的范畴,在整个社会上拥有了一定的知名度,从而吸引了更多人的注意力。
追逐利润已经成为当今媒体在市场中的合法理由;他们摸透了受众的心理,知道这些受众的猎奇、追求新鲜感的心理,于是就去迎合。为了吸引广告,获取巨大的商业利润,提高点击率,媒体追捧、热捧网络红人也就不足为怪了。其实,传媒经济并不完全是注意力经济,它更是影响力经济,但遗憾的是许多的传统媒体尤其是传统媒体在跟进“网络红人”这一现象时,忽视了其本身的社会责任,仅仅考虑到了注意力经济:因为网络红人能吸引人的注意力,所以就采访报道他们,并邀请他们参与做电视节目等,因为这样能提高收视率或扩大发行量。
3.网络推手的积极参与
所谓网络推手,简单来说就是网络与现实事件的一个媒介、一个牵线人,他们利用网站的点击率,赚取网民的眼球,从而在虚拟网络的背后,寻找一种赚取利润的门路。这些网络推手一般都兼职工作,有的是论坛版主,有的是公关公司的职员, 他们利用天时、地利、人和去推广网络红人,从中获取更多的利润〔1〕。尤其是许多“网络红人”背后的“网络推手”们,借助网络媒介进行策划、实施并推动特定对象,使之产生影响力和知名度。促使他们积极投身于这一“新兴职业”的无疑是可观的商业利益,如他们可以从“网络红人”的广告与代言费中获得提成。
4.网络监管法律缺乏操作性
目前,我国在网络文化领域还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很多时候还处于一种无法可依的状态。再加上我国互联网法律条款比较粗放,同时也缺乏有教育意义的影响力案件进行的普法教育。各部门这几年颁布了不少文件、通知,但可操作性不强。比如,有关部门对互联网的信息经营服务实行严格的许可证制度,可是一旦拿到证,简直就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监督非常粗疏。
犀利哥一夜走红是一种文化现象,但它所传达的却是一种深邃的社会内涵。社会民众对犀利哥的关注、热捧带着小人物对小人物不幸命运的良善关怀和同情,当然,这种关怀同情之中也含着一些人很另类的猎奇心理。而传统媒体的加入不过是一种借势,借网络之热势,炒作自己吸引观众扩大发行之实。正是这几种心理混杂在一起,共同制造了犀利哥效应。其实,犀利哥是一个社会的边缘人,是一个需要生活关爱的弱者,他的走红,是出于偶然的因素。这就决定了犀利哥不应该成为娱乐式公众人物,他的生活应该恢复到平静状态,更不能成为这消费时代的消费品。不幸的是,犀利哥却成为这浮躁而又趋利社会的消费品了。
三、“网络红人”现象对现代社会的影响
1.“网络红人”现象影响公众传统价值观念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认为,这与当前社会急功近利的浮躁情绪密切相关,人们想通过一个非常渠道“一鸣惊人”,迅速成功。其担忧不恰当的社会“榜样”会误导未成年人的自我认同,这对成长中的孩子影响就更大了。我国传统价值观中强调的是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正是这种入世的人生哲学,培育了中华民族敢于向一切自然与社会的危害和不平进行顽强抗争。自古以来就强调人生幸福靠自己去创造。反观“网络红人”的成名过程,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走网络红人这条非常渠道来一夜成名。以期达到出名和赢利的双向效益。显然,这种急功近利的想法和行为与传统价值观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截然相反。他们要么把成名的希望寄托于网络推手公司,要么想方设法刻意地炒作自我〔2〕。在网络中,主体的虚拟往往会使某些个体的自我利益冲动不合道德,良心、理想等原本神圣的东西被嘲弄,劳动、节俭等基本的美德被抛弃,金钱成了他们身份的代表,“炫富”、“比富”成了他们自我的唯一体现〔3〕。导致很多人歪曲了传统的价值观,由于追逐“网络红人”梦想,而忽视了正常的成才之路。正是在这种出名和赢利的双向效益的驱使下,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走网络红人这条成名道路〔4〕。
2.“网络红人”现象易导致一部分公众道德人格的缺失
目前,许多论坛大搞网络红人。使许多青少年渴望成为其中的一员,这种投机心理,对青少年具有负面影响,导致了时下青少年读书无用论的出现。这种导向不利于青少年树立健康的成功意识。“网络推手”们则积极投身于“网络红人”这一新兴职业当中,从红人的代言费和其它一切可观的商业利益中使自己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态得到满足。越来越多网民在眼花缭乱的“网络红人”中迷失了自己,他们观赏着、羡慕着、追求着,渴望同样的成功能够在自己身上实现。为了发财和满足一己私欲而不择手段,这部分公众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期目标,只顾自己捞钱,不管他人死活,就是精神的迷失和道德的沦丧〔5〕。
3.“网络红人”现象使公众的价值观发生畸变
网络红人为了吸引网民的眼球,蓄意进行包装,以达到雷人效果,严重影响人们的是非判断和行为选择。可是网络上的风光与现实的脱节,又常常使他们心灰意冷,怨天尤人,形成巨大的心理落差。这不但有可能污染了公众的视觉,使传统的文化受到影响,甚至有可能使网络文化走向庸俗化、低俗化、媚俗化。“网络红人”现象透露出部分公众审美价值观的畸变:以艳照为美,以畸形为美。然而,网络红人也会助长一种错误观念,即成为网络红人才是最大成功,从事其它行业都没有价值。
我们不能否认网络红人等带给观众的一定积极影响,但他们的一夜成名、一夜暴富的神话以及“边缘性”的表演,也在一定程度上误导着青少年的价值观以及大众的审美评价。如果任由仅具备一些注意力而缺乏影响力的“泡沫化”网络红人泛滥,就会带来一些值得人们探讨和深思的社会问题。而且许多的传统媒体,对“网络红人”又不恰当地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我们应当正视“网络红人”现象对公众思想领域方面的影响,积极探寻缩小其负面影响〔6〕。
四、网络红人现象带来的思考
由于网络文化是一种渗透力极强的社会文化,仅靠限制部分网民的行为,是无法消除其负面影响的。我们需要从政府扶持与引导、立法保障、行业自律,并提高网民素养等社会各个方面共同努力,才能打造健康、文明的网络文化,构建良性的网络文化生态环境。
1.进行扶持与引导
在保持和发扬中华民族文化特色的同时,要注重吸收国外的各种有益文化,增加网络文化的自主创造能力。国家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要让主流的思想与价值观念、民族文化的精品等来主导网络文化,大力扶持博物馆等高端的公益性文化事业,让获取高端文化需求更便捷、更廉价。另一方面,对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形式,比如说娱乐节目,要进行适当的引导。必要时,应对某些“网络红人”直接进行封杀。
2.提高网民的网络素养
面对网络上各种信息,每个网民都应加强自身的约束;应冷静对待网络现象,不随便轻信;还应有质疑精神,在舆论热潮中保持独立理性。广大网民在面对复杂的网络现象时,应有科学、全面、深入的分析判断能力。负责任应该是每一个参与网络行为的人的正确选择,不仅是对“网络红人”,也是对网民自己。
3.媒体应该负起自己应付的责任
在我国这样一个迅速转型的社会里,价值标准呈现多元化,需要媒体多从正面来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和宣传。引导广大网民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可靠的、积极向上的网络环境。互联网从业人员应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不断提高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媒介应该是“看着公众走”而不是“跟着公众走”。把握好自身的航向和提高对传播手段的创新意识,保持自身的格调与独立性。应该主动并积极地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不能只顾追求自身利益而忽视正义和品位。媒体应切实履行引导社会、教育人民、促进发展的职责;不能唯收听收视率,更不能将其作为评判的唯一标准;始终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正确处理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此外,大众媒体应多制作高品位的公益广告,宣传网络美德,宣传正确的网上行为,宣传传统美德在网上的体现,让每个人都受到良好的网络行为规范的熏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要求,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自我约束和管理。
4.做好网络监管
只有监管到位才能保证健康发展。对网站的一些低俗内容要加强技术防范,及时进行删除,对那些屡教不改、格调低下的网站要坚决曝光。现有法律监管规则制定的不够详细,导致执行时无所适从。要有明确可操作性、可执行的条文,哪些是可以做的,哪些是不可以做的;互联网可以建立一套体制制度来挡住网民。比如认证、实名制,参加实名制的人可以进去,不参加实名制的人不让他进去,这也能够树立起网民的责任和自律意识,而自律才是网络管理的核心。
〔参考文献〕
〔1〕 王祥琳.网络红人现象分析〔J〕.青年记者,2008,(05):86.
〔2〕〔6〕 王鲁美.防范“网络红人”的负面影响〔J〕.今传媒,2009,(08):86-87.
〔3〕 赵华.对“网络红人”形成原因的伦理反思〔J〕.道德与文明,2007,(05):92-95.
〔4〕 王亚鹏.“网络红人”现象剖析〔J〕.当代青年研究,2007,(12):34-37.
〔5〕 李晓红,李海晶.“网络红人”现象的伦理思考〔J〕.华东交通大学学报,2008,(03):122-125.
〔责任编辑:李姝怡〕
[关键词] 网络红人;网络文化;网络媒体
[中图分类号]G206.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0)04 — 0114 — 03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网络媒体在我国的兴起与迅速发展,当今社会中出现越来越多的“网络红人”,引起了社会上大部分人,特别是网友的关注。网络红人,是指在网络上受到网民关注而走红的人。网络红人是出现在网络时代的特有现象,网络是他们的发源地。人在虚拟的网络媒介形象和真实的社会人之间不断转化,而其自身的某一特质在网络作用下被放大,与网民的审美、审丑、娱乐、刺激、偷窥、臆想以及看客等心理相契合,有意或无意间受到网络世界的追捧,成为“网络红人”。因此,“网络红人”的产生不是自发的,而是在网络媒介环境下,“网络红人”、网络推手、传统媒体以及受众心理需求等共同综合作用下的结果。当前,我国正在为实现生态文明而努力,生态文明不应仅仅在现实社会中,它还应该包括虚拟的网络空间中。本文以“犀利哥”这位网络红人作例子,从以上几个方面对当代网络红人现象的发生原因,以及我们应采取的对策做一些探索,为网络生态环境的构建提出自己的思考。
一、犀利哥现象
1.犀利哥现象发生的过程
“犀利哥”真名程国荣,今年34岁,江西省鄱阳人,有两个孩子在老家上学,妻子车祸去世。2000年与老乡一起到宁波打工,从2003年开始就与家里失去联系。“犀利哥” 最早在网上亮相是2010年1月30日。在发布的照片中,“犀利哥”俊美的面庞,忧郁的眼神,冷酷的气质,唏嘘的胡碴子,杂乱的头发,那帅到无敌的风衣等一身潮人的装扮,立即吸引了网友关注。
2010年2月21日,天涯论坛转载“犀利哥”照片后,短短几天就达到几十万的点击量。对于“犀利哥”的身世,网上流传的版本颇多,他是湖南王氏?他是江苏一位女士失踪多年的丈夫?他是1998年抗洪的老兵?他是失败的生意人?人们对他隐私的兴趣很快就超越了对他外形的关注。犀利哥其实为宁波街头一名乞丐,由于复杂身世流落街头。
通过多方联系,“犀利哥”终于与家人团聚了。出人意料的是,有些人甚至纷纷争相与“犀利哥”合影留念,并且很多网友传达出失落的情绪,《“犀利哥”的“家人”可能是假的》等一系列“后犀利”帖层出不穷,为“犀利哥”的热度层层保温。各大新闻网站的首页,报纸、电视台等传统媒体也有详尽的报道,新闻、视频、博客等各种新兴媒介也一起参与进来了。2010年5月1日,犀利哥在商家赞助下,在广州进行了时装处女秀表演,观众感觉不像是在搞时装秀,更像是在炒作秀。
2.犀利哥在国外也产生影响
2010年2月25日,日本“Searchina”网站是最早对“犀利哥”强大人气进行报道的国外媒体,后引发了论坛“2Ch”网友的热议。2010年3月4日,新加坡“asiaone”网站和英国《独立报》把“犀利哥”作为一个“帅气的流浪者”进行了报道,并称他是一个谜;美国《BlackBook》“时尚人物”专栏和《纽约杂志》网站“时尚”专栏都把“犀利哥”作为“时尚达人”而详细描述……不过,有外国网友质疑新闻的价值,认为无论是英国、还是中国的媒体,都不应该如此娱乐。
二、对犀利哥网络红人现象的分析
用后现代理论家丹尼尔·贝尔的话说,在现代社会里,消费成为社会生活生产的主导动力和目标。消费社会里,人际关系已经被转变为与物品,尤其是与那些物品的消费之间的关系。而现在的犀利哥与商家之间的关系,无疑就剥离了那种社会人道主义上依存关系,呈现出一种病态的关系;那些与犀利哥竞相合影的人,也仿佛是在与一个消费符号在合影而已,他们潜意识里忽视了犀利哥作为一个尚未治愈的自闭症病人、一名刚结束流浪的乞丐。“犀利哥”之“犀利”,表面看,来自他的眼神与服装,但更多地来自我们这些看去正常的人因其贫穷、身份与美之间畸形的味道与反差,对他的“犀利化”。“犀利哥”,这个看来很有戏谑感觉的称呼,在“媒体盛宴”的参与下,这个网络版的喜剧情节正演变成一场“我乐,故我在”的集体狂欢。表面传达的是一种喜剧色彩,背后却是悲剧意识:弱者没有被同情,反而被消费。
1.受众关注是其兴起的根本原因
我国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期和全球化的影响之下,各成员之间的利益格局正在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很可能带来认识的错位,导致不同程度的认同危机和信仰的迷茫。因此,在网络传播的海量信息面前,受众很容易无法做出正确的选择,自我甄别能力薄弱,而导致随波逐流,淹没在对网络红人的盲目崇拜浪潮之中。根据一项调查,中国经常上网的人群中,70%是30岁以下的年轻人。他们是网络这类新媒介的主力,这使得他们在相当程度上主导了公众舆论的走向。
网络具有的开放性、互动性和即时参与性,再加上网民对身份的匿名性感到放心,这就让不少网民开始滥用自己的“话语权”。每个人又都有对未知的事物和别人的事情产生猎奇和好奇心理。尤其对于隐私,每个人都有窥探的本能,希望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去抖落甚至编排别人的隐私,从而满足自己潜意识里的欲望。“犀利哥”身上的许多特质都会激发人们强烈的猎奇心与窥私欲。无论谁都可以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任意猜测炒作的真假。网友们只是为自己的消费寻找一种自娱的理由罢了。很多时候不需要理由,更不需要理智,只需要从某些人物身上抽取一点,那就找到了可乐的理由,而这种理由若被别人接受,那么更多的人就找到了可乐的理由,这样“网络红人”就诞生了。
当今大多数青少年网民为独生子女,尤其是90年代出生的一代,可以说一出生就进入到高新技术所营造的网络环境中;几乎没有传统传媒所形成的逻辑思维的训练和批判意识的培养,就直接进入网络时代。再加上年轻人压力比较大,需要找到一种释放压力的方式。在表达对“犀利哥”的同情的同时,很多人实际上还是以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来看待他。发现自己比他活得好,就会产生一种优越感。因为人的潜意识里总是希望自己活得比别人好,他们不断地跟踪事情的进展,了解“犀利哥”的各种信息。当看到“犀利哥”的悲惨遭遇时,他们会产生一种心理平衡感,从而缓解自己内心的压力。
2.传统媒体对“网络红人”现象的跟进
不管是“网络红人”自己,还是“网络推手”或其他网民;无论是主动或是被动,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地在网络上策划和制造了一个“网络红人事件”。传统媒体的跟进,进而过度追捧,就使得“网络红人”超越了网络的范畴,在整个社会上拥有了一定的知名度,从而吸引了更多人的注意力。
追逐利润已经成为当今媒体在市场中的合法理由;他们摸透了受众的心理,知道这些受众的猎奇、追求新鲜感的心理,于是就去迎合。为了吸引广告,获取巨大的商业利润,提高点击率,媒体追捧、热捧网络红人也就不足为怪了。其实,传媒经济并不完全是注意力经济,它更是影响力经济,但遗憾的是许多的传统媒体尤其是传统媒体在跟进“网络红人”这一现象时,忽视了其本身的社会责任,仅仅考虑到了注意力经济:因为网络红人能吸引人的注意力,所以就采访报道他们,并邀请他们参与做电视节目等,因为这样能提高收视率或扩大发行量。
3.网络推手的积极参与
所谓网络推手,简单来说就是网络与现实事件的一个媒介、一个牵线人,他们利用网站的点击率,赚取网民的眼球,从而在虚拟网络的背后,寻找一种赚取利润的门路。这些网络推手一般都兼职工作,有的是论坛版主,有的是公关公司的职员, 他们利用天时、地利、人和去推广网络红人,从中获取更多的利润〔1〕。尤其是许多“网络红人”背后的“网络推手”们,借助网络媒介进行策划、实施并推动特定对象,使之产生影响力和知名度。促使他们积极投身于这一“新兴职业”的无疑是可观的商业利益,如他们可以从“网络红人”的广告与代言费中获得提成。
4.网络监管法律缺乏操作性
目前,我国在网络文化领域还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很多时候还处于一种无法可依的状态。再加上我国互联网法律条款比较粗放,同时也缺乏有教育意义的影响力案件进行的普法教育。各部门这几年颁布了不少文件、通知,但可操作性不强。比如,有关部门对互联网的信息经营服务实行严格的许可证制度,可是一旦拿到证,简直就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监督非常粗疏。
犀利哥一夜走红是一种文化现象,但它所传达的却是一种深邃的社会内涵。社会民众对犀利哥的关注、热捧带着小人物对小人物不幸命运的良善关怀和同情,当然,这种关怀同情之中也含着一些人很另类的猎奇心理。而传统媒体的加入不过是一种借势,借网络之热势,炒作自己吸引观众扩大发行之实。正是这几种心理混杂在一起,共同制造了犀利哥效应。其实,犀利哥是一个社会的边缘人,是一个需要生活关爱的弱者,他的走红,是出于偶然的因素。这就决定了犀利哥不应该成为娱乐式公众人物,他的生活应该恢复到平静状态,更不能成为这消费时代的消费品。不幸的是,犀利哥却成为这浮躁而又趋利社会的消费品了。
三、“网络红人”现象对现代社会的影响
1.“网络红人”现象影响公众传统价值观念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认为,这与当前社会急功近利的浮躁情绪密切相关,人们想通过一个非常渠道“一鸣惊人”,迅速成功。其担忧不恰当的社会“榜样”会误导未成年人的自我认同,这对成长中的孩子影响就更大了。我国传统价值观中强调的是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正是这种入世的人生哲学,培育了中华民族敢于向一切自然与社会的危害和不平进行顽强抗争。自古以来就强调人生幸福靠自己去创造。反观“网络红人”的成名过程,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走网络红人这条非常渠道来一夜成名。以期达到出名和赢利的双向效益。显然,这种急功近利的想法和行为与传统价值观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截然相反。他们要么把成名的希望寄托于网络推手公司,要么想方设法刻意地炒作自我〔2〕。在网络中,主体的虚拟往往会使某些个体的自我利益冲动不合道德,良心、理想等原本神圣的东西被嘲弄,劳动、节俭等基本的美德被抛弃,金钱成了他们身份的代表,“炫富”、“比富”成了他们自我的唯一体现〔3〕。导致很多人歪曲了传统的价值观,由于追逐“网络红人”梦想,而忽视了正常的成才之路。正是在这种出名和赢利的双向效益的驱使下,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走网络红人这条成名道路〔4〕。
2.“网络红人”现象易导致一部分公众道德人格的缺失
目前,许多论坛大搞网络红人。使许多青少年渴望成为其中的一员,这种投机心理,对青少年具有负面影响,导致了时下青少年读书无用论的出现。这种导向不利于青少年树立健康的成功意识。“网络推手”们则积极投身于“网络红人”这一新兴职业当中,从红人的代言费和其它一切可观的商业利益中使自己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态得到满足。越来越多网民在眼花缭乱的“网络红人”中迷失了自己,他们观赏着、羡慕着、追求着,渴望同样的成功能够在自己身上实现。为了发财和满足一己私欲而不择手段,这部分公众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期目标,只顾自己捞钱,不管他人死活,就是精神的迷失和道德的沦丧〔5〕。
3.“网络红人”现象使公众的价值观发生畸变
网络红人为了吸引网民的眼球,蓄意进行包装,以达到雷人效果,严重影响人们的是非判断和行为选择。可是网络上的风光与现实的脱节,又常常使他们心灰意冷,怨天尤人,形成巨大的心理落差。这不但有可能污染了公众的视觉,使传统的文化受到影响,甚至有可能使网络文化走向庸俗化、低俗化、媚俗化。“网络红人”现象透露出部分公众审美价值观的畸变:以艳照为美,以畸形为美。然而,网络红人也会助长一种错误观念,即成为网络红人才是最大成功,从事其它行业都没有价值。
我们不能否认网络红人等带给观众的一定积极影响,但他们的一夜成名、一夜暴富的神话以及“边缘性”的表演,也在一定程度上误导着青少年的价值观以及大众的审美评价。如果任由仅具备一些注意力而缺乏影响力的“泡沫化”网络红人泛滥,就会带来一些值得人们探讨和深思的社会问题。而且许多的传统媒体,对“网络红人”又不恰当地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我们应当正视“网络红人”现象对公众思想领域方面的影响,积极探寻缩小其负面影响〔6〕。
四、网络红人现象带来的思考
由于网络文化是一种渗透力极强的社会文化,仅靠限制部分网民的行为,是无法消除其负面影响的。我们需要从政府扶持与引导、立法保障、行业自律,并提高网民素养等社会各个方面共同努力,才能打造健康、文明的网络文化,构建良性的网络文化生态环境。
1.进行扶持与引导
在保持和发扬中华民族文化特色的同时,要注重吸收国外的各种有益文化,增加网络文化的自主创造能力。国家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要让主流的思想与价值观念、民族文化的精品等来主导网络文化,大力扶持博物馆等高端的公益性文化事业,让获取高端文化需求更便捷、更廉价。另一方面,对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形式,比如说娱乐节目,要进行适当的引导。必要时,应对某些“网络红人”直接进行封杀。
2.提高网民的网络素养
面对网络上各种信息,每个网民都应加强自身的约束;应冷静对待网络现象,不随便轻信;还应有质疑精神,在舆论热潮中保持独立理性。广大网民在面对复杂的网络现象时,应有科学、全面、深入的分析判断能力。负责任应该是每一个参与网络行为的人的正确选择,不仅是对“网络红人”,也是对网民自己。
3.媒体应该负起自己应付的责任
在我国这样一个迅速转型的社会里,价值标准呈现多元化,需要媒体多从正面来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和宣传。引导广大网民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可靠的、积极向上的网络环境。互联网从业人员应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不断提高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媒介应该是“看着公众走”而不是“跟着公众走”。把握好自身的航向和提高对传播手段的创新意识,保持自身的格调与独立性。应该主动并积极地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不能只顾追求自身利益而忽视正义和品位。媒体应切实履行引导社会、教育人民、促进发展的职责;不能唯收听收视率,更不能将其作为评判的唯一标准;始终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正确处理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此外,大众媒体应多制作高品位的公益广告,宣传网络美德,宣传正确的网上行为,宣传传统美德在网上的体现,让每个人都受到良好的网络行为规范的熏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要求,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自我约束和管理。
4.做好网络监管
只有监管到位才能保证健康发展。对网站的一些低俗内容要加强技术防范,及时进行删除,对那些屡教不改、格调低下的网站要坚决曝光。现有法律监管规则制定的不够详细,导致执行时无所适从。要有明确可操作性、可执行的条文,哪些是可以做的,哪些是不可以做的;互联网可以建立一套体制制度来挡住网民。比如认证、实名制,参加实名制的人可以进去,不参加实名制的人不让他进去,这也能够树立起网民的责任和自律意识,而自律才是网络管理的核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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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姝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