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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综合分析法分析当前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存在的不足,提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基本农田布局的规划体系、调整原则、管制分区思路等.研究结果表明,国家、省、市、县、乡每一级规划都应当体现基本农田空间布局;基本农田布局调整中应把调整前后平均等级不降低作为一项重要原则;根据分布特点,基本农田管制分区可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基本农田密集区两种类型.合理的用地布局和管制分区是保持规划科学性和实用性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