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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征管行政协作是指税务部门与环保部门在环保税征管过程中为实现征税目的,在各自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积极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实施的行政活动。环保部门与税务部门之间的“环保监测,税务监督”行政协作关系虽然能够弥补单个部门工作能力不足、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但也存在部门利益冲突、程序性规定不明确、信息管理机制不完善、法律地位不明确、责任主体不清晰等困境。需要平衡部门之间利益关系、规范行政协作程序、建立和完善信息管理机制、明确部门法律地位、完善责任主体问责机制,从而确保环保税征管工作高效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