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文化在主客位视野中的差异及其原因探析

来源 :广西民族研究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zq66051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在全球化的语境下,“敏人”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顺应着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以全新的面貌迎接新时代的挑战,尤其是在传统习俗上,其发展变化的速度是相当惊人的,并不像一些考察者所说的,“敏人”是保守、怯弱的,其文化是僵化、落后、不入流的,当然,全球化衍生一些新的问题,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会对“敏人”的生活、生产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关键词]敏支系;差异;原因;主客位
  [作者]陆潇玲,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桂林,541006。
  [中图分类号]C9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11)02-0117-006
  
  引言
  
  关于“黑衣壮”这个称谓在学术界中的正式提法,较早应见于《黑衣壮的人类学考察》(1998年第一版)一书中。当然,“黑衣壮”纯属他称,当地人自称“敏人”,因而笔者在本文中均以“敏人”称呼该族群。“以歌为媒”,“族内通婚”,“不落夫家”,“至今黑衣壮老少均着自织自染的黑衣服”等现象是部分学术文章对“敏人”传统习俗已有的描述,顾名思义,这使得这个族群显得亦加神秘、特殊、另类。在全球化背景下,“敏人”文化、习俗果真如以上所述的以原汁原味形式呈现,“敏人”是否如此神秘、封闭、落伍,其村寨是否如宣传片中所展示的“世外桃源”,这是本文主要探讨的话题。
  
  一、他者视野中的“敏人”文化
  
  1、“敏人”婚俗
  族内通婚和早婚制度。在诸多论述“敏人”婚礼习俗的学术文章、新闻报道或旅游专刊中,都频繁出现“族内通婚”、“女子不外嫁,男子不外娶”,“禁止近亲结婚”等传奇描述,“就说他们的婚姻习俗,二三百年来都只有在黑衣壮内部通婚,一直没有与别的壮族群或汉族、瑶族联姻”,以此为出发点来解读“敏人”的精神信仰、仪礼习惯,“黑衣壮至今一直实行严格的族内婚制,即只有双方都是黑衣壮的男女才能通婚,这种具有强制性的通婚习俗既是祖辈传统的沿袭,也是保持‘黑’之传统的举措……”这位学者认为,“敏人”之所以能保持以黑为美的审美情趣,尊黑爱黑的传统观念,乃得益于其至今还实行的族内通婚制,“黑衣壮人不管是初婚或是再婚,只有双方都是黑衣壮的男女才能通婚,不能与黑衣壮以外的其他壮族族群或别的民族通婚,而且规定族群内直系血亲和七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何毛堂也认同该族群族内通婚的观点,他认为“敏人”不仅保持族内婚制习俗,还有意识禁止近亲结婚,但一贯的同村婚、同籍婚不利于黑衣壮人后代的优化,从而衍生出顺从、阴郁、内向的性格。“他们恪守族规,只与族内人通婚。直至现在,哪怕是已在外打天下,走到天涯海角也要找个黑衣壮伴侣来同甘共苦”,这位学者把“敏人”的族内婚说法投射一种信息:非本族人不娶不嫁。
  婚后生活。对婚后生活的考察,学者们还有一项重大“发现”,就是婚后的“敏人”女性不落夫家,“婚礼之后,新娘即回娘家,只有逢年过节或农忙时节,夫家派人来请时,才能到夫家住几天,直到怀孕生下孩子,才到夫家定居”。“至午夜鸡叫头遍时,新娘必须悄悄地和伴娘返回娘家(无论路途多远)。此后,每个月,由男方的妹妹或姐姐到女方家接新娘去男方家帮工二至三日,小住二三日后,新娘又返回娘家与父母兄弟共同生活。”这里把“敏人”的不落夫家习俗写得生动有趣、神秘传奇,认为婚后的女性仍与父兄同住是必然的,少则两三年,多则五六年,媳妇未生育孩子,就没有长住夫家的资格。
  
  2、“敏人”服饰
  在“敏人”服饰介绍中,很多学者认为“敏人”至今还着黑衣、穿布鞋、戴银饰。在《探访神秘的黑衣壮》一文中,作者提到了“敏人”的织染手工技术和现今的服饰打扮,“时至今日那坡黑衣壮仍保存着传统的蓝靛染织工艺,其文化内涵非常丰富,黑衣壮自种、自织、自染、自穿,是地地道道的民族文化”,谈及日常衣着时,该作者还把他们的服饰和传说相联系,认为该族群的传说“决定了黑衣壮服饰的形成和延续”,他们时至今日还保留着爱黑穿黑色的传统,主要是因为“以黑为美的审美观深入人心”。因此这些学者认为,即使是在全球化日益演进、现代化加快的今天,“敏人”仍然尊黑爱黑,以黑为美,使用黑布制成衣,缝布鞋。
  
  3、歌舞文化
  有人认为,所谓“敏人”原生态山歌就是影片中播放的“尼的呀”调子,如第三届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上年轻歌手演唱的《山歌年年唱春光》,有的学者还把“敏”山歌分为捶布歌、伐木歌、劳动歌、婚丧歌、相亲访友歌、祝寿歌、敬酒歌等。
  在一些研究者的眼中,“敏人”舞蹈可谓丰富多彩,在《广西黑衣壮舞蹈的发掘和继承》一文中,该作者把“敏人”舞蹈分为三类,一是“祝寿舞”、“贺对舞”和“团结(棕榈)舞”,传达“敏人”人生的美好愿望;二是“黑枪舞”、“花鞭舞”、“自卫舞”、“战阵舞”,意在表达“敏人”保卫家园,打击入侵者的决心;三是“献红舞”、“捶布舞”,重在映射日常生活场景。
  
  4、亲属称谓
  何毛堂等人认为“敏人”亲属称谓属夏威夷类型,即同性别的同代亲属用同一称呼,“按当地习俗,孩子们不仅称亲生的父母为‘爹’、‘姆(妈)’而且把父亲的兄弟(含表兄弟)和母亲的姐妹(含表姐妹)都称作爹妈”,在《千山万弄中的黑衣壮》一文中也提及“敏人”的亲属称谓,“黑衣壮不仅把亲生的父亲称父亲即‘爹’、并把父亲的所有兄弟(包括从表兄弟、再从表兄弟)都称作爹,而且把凡是有了孩子的成年男子都称作‘爹’;黑衣壮不仅把亲生母亲称作‘姆’即妈,并把母亲的所有姐妹(包括从表姐妹、再从表姐妹)称作‘姆’,而且把凡是有了孩子的成年女子都称作‘姆”’。这里又在原来同称的基础上添上从表兄弟(姐妹)、再从表兄弟(姐妹)及所有有了孩子的成年男子和女子,把“敏人”的亲属称谓进一步具体化、细致化。
  
  二、当地真实与他者幻想的辩证:我眼中的“敏人”文化
  
  在某个特定历史阶段,文化具有相对稳定性,但随着人们的生存模式、思维方式以及其他社会因素的变迁,它也随之变化,在全球化、现代化的背景下,其传统文化、风俗礼仪并非如以上学者所说的,能够抵制外来文化的干扰,一如既往地坚守本民族传统的民俗民风;“敏人”也不像一些考察者所描述的那样,至今还保持“族内通婚”制,历史发展进程中,他们的语言称谓、婚姻观念、服饰文化、生活禁忌等业已发生变化。
  近年来,由那坡县委县政府牵线搭桥,与广州、深圳等发达地区建立了劳务输出基地,该族群的中青年有机会前往广东、福建等地打工,这为他们的恋爱对象、择偶范围提供了广阔平台,就恋爱对象而言,外出打工的“敏人”男子喜欢追求外地姑娘,而女子也乐意与其他族群男子交往。恋爱、求偶的范围由本地扩大到如四川、安徽等省市,总之,有“引进来”也有“走出去”。在弄公屯(龙华村的一个自然屯),外出打工18人,其中青年男性11人,女性7人,与族外人结婚6人,占总比例30%。如弄莫屯许小飞(化名),前几年去广东打工与一位河南姑娘相恋,趁过节之时带女友回家,并未举办结婚仪式,现在夫妇俩已有孩子,而这位河南姑娘会讲“敏”方言,能 干繁重农活,公婆及亲戚们都相当欣赏这位外来媳妇。有“引进来”自然就有“走出去”,但后者更占优势,在弄公屯,1985年后出生的女孩共9人,其中就有5人外嫁(跨省婚)。
  当前,“敏人”支系内也有新结合的夫妇,不过已成婚期大大缩短,一般情况下订婚半年或一年后就举行婚礼。当然也有这样的情况:一些思想较为开放的青年男女认为,要经过恋爱、定亲、订婚、结婚四个阶段过于繁琐,便实行“四合一”,即定亲、订婚、结婚,满月酒四仪合一。
  择偶范围、恋爱对象范围扩大,婚期缩短,逐渐形成“现代版”的婚礼,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聘金逐年增多,嫁妆愈加多样化。“敏人”传统订婚的聘金为120银圆,现在最少为2000元人民币,多则5000、6000、7000元不等。而女子嫁妆在过去的锅碗瓢盆、土布被子、蚊帐和木箱的基础之上添加衣橱、洗衣机、摩托车、电冰箱、席梦思、毛毯等,跟聘金成正比,但其实嫁妆的费用远超于聘金,当地人有句话正是反映了这种现象:“宁愿娶个媳妇,也不愿嫁个女儿”。
  二是新娘嫁衣的逐步“改装”。传统的嫁衣穿戴繁缛、配饰复杂。改装后的“敏”姑娘嫁衣,上衣仿唐装式样而制,形制宽大,简单精美,用“西华”头巾,不穿裙子,只穿黑裤子,不穿翘头绣花鞋,穿平地绣花鞋,这还是1980年至2000年间的穿戴形式,近几年来的新娘索性不穿本民族嫁衣,而选择市场上的时装。曾有这样一个例子,弄公屯黄姓青年结婚当天,有专人前来采风,摄影师为了增加作品原创性,要求迎接新娘的两位姑娘穿上传统服饰,姑娘们听凭摄影师指挥,按部就班,但出乎大家意料,新娘并不乐意配合,当晚着时装以示“抗议”。婚礼上尚且如此,日常生活中的“敏人”更不会穿传统服装了。现在,在该族群村落,随处可看到着时装衣饰、穿牛仔裤、染黄发的青年。他们认为,传统服装是古板、守旧、落后的标志,想要融人大众,必须远离这种“土气”,而中老年“敏人”虽没有如此厌弃传统服装,却也心照不宣穿市集上买来的“唐装”,而在一些学术文章或部分宣传资料中,认为“敏人”男女老少至今还着黑衣、穿布鞋、佩戴银饰的说法,不管是考察尚未到位或为了宣传“敏人”文化,打造“敏人”品牌也好,其实都是一种片面的说法。
  三是歌舞失去原有功能。过去的“敏人”山歌(本文只要指“伦”)是青年男女实现自由恋爱的一种工具,在婚礼上作一种娱乐消遣,但目前在婚礼中山歌逐渐退出酒席饭桌,基本上失去了它原有的功能,而不像一些人所说的,
  “敏人”至今还常在田头地里、婚育场合唱山歌。再者,“敏人”山歌本无伴奏,有词作者,无作曲人,在劳作或娱乐中即兴而唱、随性而编,多为七言两句或五言两句,而近几年来出现的“敏人”“原生态山歌”则有词曲作者,有七言四句,八言四句不等,还添上了“尼的呀”、“贝呀侬”等起头语,分男女高音、男女低音等多声部,如《柳敏盖柳》(黑衣壮的酒,郭庆宣词,林海东曲);有男女独唱,伴唱,如《挑着好日子山过山》(蓝怀唱词,傅磐曲),不论是歌词选用,演唱方式还是伴奏,与“敏人”的山歌相差甚远,但这些与“敏人”山歌大相径庭的新歌却被部分人误为原生态“敏人”山歌,显然是对原生态歌曲定义的误解。所谓原生态歌曲,就是“在农业社会中产生和世代流传的,由未受过现代学校教育的当地人(主要是农民,兼及其他从业者)运用当地的方言土调所演唱的口头歌曲”,但“敏人”新歌的词曲作者多为文化部门工作人员或民间文化人,受过现代学校教育,在政府部门工作,这显然不符合原生态歌曲定义中的首要条件;第二,原生态歌曲用方言土调演唱,“敏人”新歌演唱者确实采用土语演唱,但据笔者二十几年的耳闻目睹,其调子并非“敏人”山歌调子,“敏人”山歌一般情况下是男女各自两句连环对唱,以句子为单位,而“新歌”则以一首为单位。另外是“敏人”的舞蹈,有人把“敏人”舞蹈分为祝寿舞、贺对舞、团结舞、黑枪舞、花鞭舞、自卫舞、战阵舞、献红舞、捶布舞等九种之多,声称这些舞蹈常见于“敏人”各种仪式和日常生活中。但据笔者考察,“敏人”只在仪式中有舞蹈,如丧礼中的围棺舞,婚礼中的贺对舞,捶布舞则不能当做真正意义上的舞蹈,只是过去“敏人”妇女加工布料的一道工序,而这位学者把捶布这项劳动视作舞蹈,显然是赋予捶布艺术性了。至于团结舞、黑枪舞、花鞭舞、自卫舞、战阵舞等这几种舞蹈,笔者曾在“黑衣壮风情园”见过年轻演员群舞,但应是民俗旅游开发后文化部门或其他人士对“敏人”歌舞的“浓缩”或“改编”。
  四是从不落夫家到渐落夫家。传统的“敏人”姑娘婚后不落夫家,除非是农忙时节或过年过节时夫家派人来接才“勉为其难”跟着去,加之对性行为的过分掩盖和隐藏,导致夫妇早婚晚育,不过几年来不落夫家之俗逐渐消失,姑娘恋爱时可常到夫家,甚至婚后大部分时间都在夫家度过,与传统新嫁娘不同,年轻“敏人”姑娘们大胆、干练、乐观,尤其是常往沿海地区打工的“敏人”姑娘,她们也用现代通讯工具,上网聊天,买时装,挂耳环,去KTV,而不像有些学者所说的,“敏人”是愚昧、顺从、阴郁、内向的。
  五是亲属称谓语的变化。美国文化人类学家默多克把亲属称谓分为六种,分别是爱斯基摩亲属称谓、夏威夷亲属称谓、易洛魁亲属称谓、奥马哈亲属称谓、克劳亲属称谓和苏丹式亲属称谓,这是默多克对人类学的一大贡献。何毛堂等人认为“敏人”的亲属称谓属夏威夷类型,其实不然。“敏人”称父母为“爹”,“蔑”,叫爷爷奶奶“公”、“娅”,外公外婆为“缺大”、“娅代”(母亲的哥嫂也用此称),父亲兄弟为“爷”(伯)、“搜”(叔),称父亲和母亲的姐姐为“八”(姑妈)、父亲妹为“阿”(姑)。统称母亲的弟、妹为“娜”(舅,姨),舅娘为“娜罗”,夫妻间不管面称或背称都以“蔑”和“确”后加子女名。姻亲称谓与血亲称谓稍不同,夫妻二人对岳父母或公婆的面称要随对方称,互称对方父母“爹”,“蔑”,称自己为“儿”,不能称“我”,否则视为无礼,生育孩子后可随子称。但从2000年后,亲属称谓的礼节性减弱,只有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出生的“敏人”非常重视称谓的礼节特征,女婿、儿媳在岳父母前或公婆面前称自称“儿”,“70后”的“敏人”则不以为然,大胆以“我”自称,其礼貌性大大减弱。从类别来看,“敏人”并非把父亲及其兄弟都称作“父亲”,而是各个亲属都有自己的称呼,除了父亲和母亲的姐姐,母亲的弟妹用同称谓,交表、平表的兄弟姐妹与同胞兄弟姐妹同称谓外,因此“敏人”亲属称谓不属夏威夷型,亦不属于六种亲属称谓中的任何一种,只能说有部分与苏丹式或易洛魁式相似。
  
  三、他者对“敏人”文化产生误解的原因
  
  笔者认为,“敏人”的世界并非学者、游客所想象的与世隔绝,他们也非保守、内向、阴郁,人们忽视了“敏人”在社会现代潮流中所经受的欢乐和苦难,疏忽“敏人”文化作为全球文化因子的变异性质。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让这些学者、专家、政府部门不惜笔墨和大量的投资把“敏人”神秘化、理想化呢?以下就从不同的角色进行探讨。
  第一、开拓学术领域,提升研究价值的需要。现代田野作业理论认为,田野作业是“在反殖 民主义、反文化霸权的世界潮流中,所兴起的一种关注非主流人类群体的文化耐心,一种不同于以往学术圈内活动的圈外事业,一种有别于书斋研究的遐想学风和一种冲破学者想象力的认知体系”。在中国,人类学、民俗学、社会学等学科也先后掀起了对边缘群体关注的热潮,学者们摈弃书斋,重田野调查,寻求标新立异的东西,以填补学术界的空白,这种“发现”要获得认可,需要证据的支撑,象征物的支持,为此学者们不断为自己的新发现注入新鲜血液,寻找象征物来维持它的生命力。时至今日,“敏”文化的研究已有10余年,旅游开发也已有10年,其中以“黑衣壮”为研究主题的“发现”数不胜数,以上提到的“族内通婚”、“不落夫家”等就是例证,这些例证给人神秘的美感,但从学术研究上讲,缺乏历史维度,欠缺流动思维。
  第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政府而言,如何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实现脱贫致富,是一项重大任务。在国家“旅游做媒,文化搭台,经济唱戏”政策倡导下,在各地少数民族地区民俗旅游发展势头良好的前提下,那坡县政府尝试将“敏人”的民俗文化转为经济资源优势,把经济资源和旅游产业相结合,提高第三产业的经济效益。因此,在“黑衣壮风情园”的开发策划、硬件设施、舞场布置和传统干栏建筑的保护中,政府始终非常重视,其中用自治区旅游局拨款的20万元,南车集团帮扶82万,完成了舞场、歌哨、展厅等设施建设,并要求旅游、宣传、文体等部门通力合作,编写“敏人”新歌、改编“敏人”舞蹈、宣传其传统文化。从这个角度出发,政府的做法是合情合理的,但过分加大对“敏”文化神秘性、独特性的渲染,容易让人产生误解。
  第三、寻找白云深处“桃花园”,满足怀旧情绪。自上个世纪伊始,民俗文化不再被视为保守、蒙昧、迷信的象征物,而是作为一种难能可贵的旅游资源,旅游资源与传统文化相结合,就形成了旅游文化,进一步提升了乡村旅游的文化内涵,这种新兴的、具有后现代意味的人文旅游类型被称为“后旅游”。“后旅游”反映了人们对全球化带来的农业丧失、工业化带来的都市喧嚣和商业化带来的嘈杂的一种回避,对安宁静谧、视野旷达、夜不闭户“田园牧野”生活的向往。在这种文化心态笼罩下,“黑衣壮风情园”的问世给苦苦追寻现代版“桃花园”的人们增添了许多遐想,抑或“黑衣壮风情园”就是他们心中的“桃花园”,这也是诱惑游客一个因素。
  第四、刻板印象的延续。“敏人”的“发现”,既有官方的识别和打造、学术界的介入和调研,也有旅游部门以及摄影家们的因素,可以说是各方沟通合作、汇融共赢的硕果。然而有部分人却在原有意识景观上添砖加瓦,使得原本神秘的“田园牧野”式生活愈加神秘,“敏人”质朴无华的外衣经过书本、电视的宣传和报道,美丽的传说不断重复编织、描绘,久而久之,人们便相信这种文化特质是亘古不变的,从此,刻板印象已形成,难以磨灭,即便它是个美丽的错误。
  
  四、结论
  
  在“敏人”现代化过程中,其传统习俗的变迁也衍生出新的问题,最值得思考的是“敏人”女青年不断外流造成该族群男子成婚困难及教育发展滞后问题,正如以上所提到的,“敏人”所居的山区自然环境恶劣、交通运输困难、农村基础硬件不够,从近几年统计的数据来看,龙华村大学生占有很小比率,80后出生的“敏人”大学生不足20人,其他的均是中专、初中或小学学历,由于长期受“读书无用论”影响和父母无力支付费用的原因,现在很多90后的“敏人”孩子只坚持读完初中或高中一年级就到沿海地区务工。
  总的来说,“敏人”的现代化进程是与全国各族人民同步的,并不像一些考察者所说的,他们是保守、封闭、怯弱的,其文化是僵化、落后、不人流的,“敏人”正自觉地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顺应着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以全新的面貌迎接日新月异新时代的挑战,尤其是在传统习俗上,其发展变化的速度是相当惊人的,当然,全球化衍生一些新的问题,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会对他们的生活、生产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因此,当前情况下,如何研讨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才是考察者们研究的重点方向。
  
  


  [责任编辑:黄润柏]
其他文献
[摘要]金秀的民族关系在南方民族地区具有典型性,对研究中国的民族团结具有积极意义。金秀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实践中,形成了以政治平等保障民族团结、以经济发展促进民族团结、以文化繁荣培育民族目结、以社会和谐巩团民族团结四条基本经验。金秀瑶族从多元走向一体过程是中华民族从多元走向一体过程的一个缩影,“金秀经验”对新世纪新阶段中华民族认同建构具有重要启示。  [关键词]民族团结;中华民族认同;金秀经验
期刊
[摘要]田野考察是人类学最重要的研究方式之一。做好田野考察既要“入乎其内”,又要“出乎其外”。通过互相调查、摆正“自我”与“他者”的立场定位、抛却文化等级主义思想、减少“观察者效应”等方法进入田野。田野考察的最终目的是弄清事实真相、摸清规律,通过走出“他者”、反观“自我”,实现科学性与价值性、共性与个性的辩证统一,重视理论的价值,走出田野,促进人类学向着日臻成熟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田野考察;
期刊
[摘要]文化作为一种在特定地理、历史、经济、政治条件中形成的生活方式和信仰体系,是变动不拘的。本文以“神秘湘西”的旅游文化制作为例,以民族志的方式探讨了湘西在民族旅游开发背景下的信仰文化再生产。为了开发旅游以获得地方经济的利益最大化,各种媒介、地方百姓以及旅游企业,都依其对游客心理和旅游业的不同理解,选取了赶尸、落洞女、放蛊、命运、还傩愿等信仰民俗文化事项,参与到“神秘湘西”的制作宣传之中,对该旅
期刊
[摘要]在南越王赵佗看来,“天下”人群与地域可分为“中国”、“半蛮夷”、“蛮夷”三个部分,其以此为借口来宣称南越政治独立及称帝的合理性。在西汉初期,赵佗分别以不同的资源来表达对汉朝的政治认同与对南越独立地位的认同。汉文帝即位后,历任南越王开始尽力维系两种认同的平衡。四主赵兴嗣立后,两种认同之间失去平衡,成为导致南越最终灭亡的内因。自此,南越完成了由“蛮夷”向“半蛮夷”的身份转变。  [关键词]南越
期刊
[摘要]布洛陀是珠江流域原住民族的人文始祖。桂西和滇南一带壮族民间一直流传着布洛陀开天辟地、创造万物、开创农耕、安排秩序、规范道德、构建和谐的神话传说,民间麽公一直传唱赞颂布洛陀历史功绩的经文;一直传承着始祖布洛陀崇拜信仰及祭祀习俗。近10年来,壮学研究者对壮族民间的布洛陀信仰、经文和祭祀活动进行调查和研究,对民间流传的布洛陀神话、经诗和布洛陀习俗进行梳理,诠释其中的文化内涵,阐明其信仰的性质、定
期刊
[摘要]红水河流域少数民族地区人力资源数量不足、人力资源质量低、常住人口结构不合理并呈现女性化趋势,是该区域人力资源的主要特征,同时也是红水河流域少数民族地区致贫的重要原因之一。而群体无意识作为该区域人力资源的群体性格特征,制约了人力资本的有效提升,从而延续了贫困,是导致贫困的深层原因。  [关键词]人力资源;少数民族;贫困  [作者]邵志忠,广西民族问题研究中心研究员,南宁,530028  [中
期刊
[摘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一项特殊的政治制度,不仅适合我国多民族国家的实际,而且提供了可行的初始制度条件。对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政治建设发挥着积极的推动作用。新形势下,制度不完善使得制度功能的发挥受到限制。不断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一步发挥制度功能,是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政治建设的现实选择。  [关键词]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制度相关人;环境;现实困境  [作者]程守艳。贵州广播电视大学教师。贵阳,550
期刊
[摘要]本文以广西龙脊地区实地调查的材料为依据,参考相关文献,主要从各民族之间日常生活中的往来和通婚状况等方面,论述境内民族关系解放前后的变化,描述了当代民族之间和谐共生的现状。龙脊的个案说明,在党的民族平等政策指导下,各民族在社会经济共同发展的基础上逐渐走上了融合共生的道路。  [关键词]民族关系;和谐共生  [作者]狳赣丽,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桂林,541004  [中图分类号]C9
期刊
[摘要]广西靖西县木偶戏是靖西壮族群众喜闻乐见的一个戏种,在乡村节日的演出中。戏台上的木偶戏演出与戏台前的宗教仪式互相呼应,交相渗透,融合交接而成为一体。山近屯的木偶戏演出就与禳解仪式、祭土地庙仪式、送偶人服饰仪式相伴相生,且在大多数情况下,偶人都是作为祭典仪式的有机组成部分出现,成为人和神之间沟通的中介。山近屯在木偶戏演出所进行的一系列宗教仪式中,主要体现出社会控制的功能。  [关键词]靖西木偶
期刊
[摘要]对1921-1949年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变迁历史的全面考察是客观认识与评价当代中国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之现实合理性与未来发展可能性的知识基础。作为中共新民主主义革命总纲领的一部分,中共的民族政策始终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发展逻辑而不断被重新定义,期间经历了一个逐步成熟、从初期的机械模仿苏联到逐渐立足国情,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民族理论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最终提出和确立民族区域自治的漫长历史过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