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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国有企业分为三类,一类是指完全由政府拥有的独立企业法人,也称为皇冠公司(Crown Corporation),截至2004年10月,加拿大联邦政府拥有这样的企业46家,这些企业主要分布在能源、邮政、金融、文化、运输等领域,以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第二类是与私营部门联营的企业(Mixed or Joint Enterprise),目前只有3家,对这类企业而言政府只是一个被动的投资者的角色;第三类是所谓的共同治理公司(Shared—Governance Corporation),目前有139家,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