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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又称新三板,是我国重要的资本市场组成部分,2014年以来,伴随着新三板新政出台,挂牌企业打破园区及行业限制,扩容至全国,新三板繁荣给企业本身、中介机构等带来机会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本文从新三板市场的基本情况及相关政策入手,分析新三板的现状及面临的挑战。
【关键词】
新三板;证券市场;挂牌公司;扩容
0 引言
新三板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我国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为创业创新以及成长性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可通过新三板实现股权公开转让和进行融资,符合规定的企业还可直接申请挂牌创业板、中小板。2013年以前,新三板挂牌公司仅限于北京、上海、武汉、天津等四个城市工业园区,挂牌企业行业多为电子信息技术等高科技企业,2013年年底新政出台,打破园区及行业限制,为新三板扩容提供了有利的政策支持。2014年1月24日,总计266家公司挂牌,标志着新一轮新三板扩容潮来临,从挂牌公司的特点来看,所在区域扩展至全国,挂牌公司行业也不断丰富,出现了金融、采掘、机械制造等传统行业,作为我国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三板的扩容给市场带来机会,同时也带来了挑战。
1 新三板历史沿革及概况
1.1历史沿革
新三板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要为创业创新以及成长性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可通过新三板实现股权公开转让和进行融资。按照目前的情况,可将我国资本市场认为四个板块市场,一板为主板和中小板,二板为创业板,三板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四板为区域股权转让市场。新三板主要标志性事件及时间包括2006年1月17新三板诞生,新三板最初的定位是为高科技成长性企业提供股份流通的机会;2012年8月国务院批准扩大新三板试点,除原来的中关村科技园区外增加上海张江高新产业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天津滨海高新区;2013年1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揭牌,2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2013年6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2013年7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再次明确要将试点扩大至全国;2013年12月14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2014年1月24日有266公司在新三板集中挂牌打破区域限制,从地域分布来看,已经打破了区域限制,实现全国性质的扩容,从挂牌公司的行业来看,也开始涉及除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行业的以外的行业。
1.2概况
截至2013年年底,新三板企业家数为355家,总股本96.5亿股,总市值413亿元,其中流通股本38.8亿股,流通市值207亿元。2013年,新三板公司仅位于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武汉东湖和天津滨海四个园区,其中北京中关村园区企业家数为247家,占比70%,股份总量占比69.44%、总市值占比75.81%。而伴随着2014年初266家新三板公司挂牌,新三板公司地域扩展到全国。截至2014年7月底,新三板挂牌公司数量为1025家,较2013年年底增长188.7%,总股本344.7亿股,剔除明显被高估的九鼎投资之后,总市值1448亿元(由于九鼎投资明显高估,对整体分析扰动较大,因此在分析时剔除,下同)。
2 新三板公司特点
2.1挂牌标准较低
根据2013年6月20日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规定,申请新三板挂票的企业只要符合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等条件即可申请在新三板挂牌,这一标准较中小板和创业板要低很多,而且新三板挂牌的审批手续较为简便,审批时间也较短。
2.2市值偏小,成交不频繁
截至2014年7月底,新三板公司平均市值仅为1.41亿元,仅为创业板平均市值45.61亿元的3.1%。而由于新三板对于投资人的要求较高,其中对机构投资者要求其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对个人投资者,要求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因此使得新三板成交并不频繁,年初至今,新三板成交金额仅为23.96亿元,为同期创业板的6%。
2.3融资功能较差
新三板主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股权交易以及融资平台,从规模上看与主板和创业板差距较大,统计显示,2013年新三板共为企业募集资金16.5亿元,共有78家企业增发,平均募集资金量为2115万元,按照355家企业测算,每家企业融资额仅为465万元,统计历史数据我们也发现,除2006年以外,企业年度平均融资额仅为百万元级别,可以说新三板的融资功能相对较差。
2.4企业盈利规模相对较小
按照目前已经披露2013年年报的879家新三板企业进行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这些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952亿元,平均每家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8亿元,而同期创业板和中小板平均每家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56亿元和25.03亿元,新三板平均收入仅为创业板和中小板的16.51%和4.33%;净利润方面,2013年新三板披露年报的公司共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折的净利润68.96亿元,平均每家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5万元,而同期创业板和中小板平均每家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7574万元和1.55亿元,新三板平均收入仅为创业板和中小板的10.4%和5.06%。从收入和利润规模上看,新三板挂牌企业与中小板、创业板还存在较大差距。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又称新三板,是我国重要的资本市场组成部分,2014年以来,伴随着新三板新政出台,挂牌企业打破园区及行业限制,扩容至全国,新三板繁荣给企业本身、中介机构等带来机会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本文从新三板市场的基本情况及相关政策入手,分析新三板的现状及面临的挑战。
【关键词】
新三板;证券市场;挂牌公司;扩容
0 引言
新三板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我国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为创业创新以及成长性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可通过新三板实现股权公开转让和进行融资,符合规定的企业还可直接申请挂牌创业板、中小板。2013年以前,新三板挂牌公司仅限于北京、上海、武汉、天津等四个城市工业园区,挂牌企业行业多为电子信息技术等高科技企业,2013年年底新政出台,打破园区及行业限制,为新三板扩容提供了有利的政策支持。2014年1月24日,总计266家公司挂牌,标志着新一轮新三板扩容潮来临,从挂牌公司的特点来看,所在区域扩展至全国,挂牌公司行业也不断丰富,出现了金融、采掘、机械制造等传统行业,作为我国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三板的扩容给市场带来机会,同时也带来了挑战。
1 新三板历史沿革及概况
1.1历史沿革
新三板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要为创业创新以及成长性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可通过新三板实现股权公开转让和进行融资。按照目前的情况,可将我国资本市场认为四个板块市场,一板为主板和中小板,二板为创业板,三板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四板为区域股权转让市场。新三板主要标志性事件及时间包括2006年1月17新三板诞生,新三板最初的定位是为高科技成长性企业提供股份流通的机会;2012年8月国务院批准扩大新三板试点,除原来的中关村科技园区外增加上海张江高新产业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天津滨海高新区;2013年1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揭牌,2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2013年6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2013年7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再次明确要将试点扩大至全国;2013年12月14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2014年1月24日有266公司在新三板集中挂牌打破区域限制,从地域分布来看,已经打破了区域限制,实现全国性质的扩容,从挂牌公司的行业来看,也开始涉及除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行业的以外的行业。
1.2概况
截至2013年年底,新三板企业家数为355家,总股本96.5亿股,总市值413亿元,其中流通股本38.8亿股,流通市值207亿元。2013年,新三板公司仅位于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武汉东湖和天津滨海四个园区,其中北京中关村园区企业家数为247家,占比70%,股份总量占比69.44%、总市值占比75.81%。而伴随着2014年初266家新三板公司挂牌,新三板公司地域扩展到全国。截至2014年7月底,新三板挂牌公司数量为1025家,较2013年年底增长188.7%,总股本344.7亿股,剔除明显被高估的九鼎投资之后,总市值1448亿元(由于九鼎投资明显高估,对整体分析扰动较大,因此在分析时剔除,下同)。
2 新三板公司特点
2.1挂牌标准较低
根据2013年6月20日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规定,申请新三板挂票的企业只要符合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等条件即可申请在新三板挂牌,这一标准较中小板和创业板要低很多,而且新三板挂牌的审批手续较为简便,审批时间也较短。
2.2市值偏小,成交不频繁
截至2014年7月底,新三板公司平均市值仅为1.41亿元,仅为创业板平均市值45.61亿元的3.1%。而由于新三板对于投资人的要求较高,其中对机构投资者要求其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对个人投资者,要求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因此使得新三板成交并不频繁,年初至今,新三板成交金额仅为23.96亿元,为同期创业板的6%。
2.3融资功能较差
新三板主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股权交易以及融资平台,从规模上看与主板和创业板差距较大,统计显示,2013年新三板共为企业募集资金16.5亿元,共有78家企业增发,平均募集资金量为2115万元,按照355家企业测算,每家企业融资额仅为465万元,统计历史数据我们也发现,除2006年以外,企业年度平均融资额仅为百万元级别,可以说新三板的融资功能相对较差。
2.4企业盈利规模相对较小
按照目前已经披露2013年年报的879家新三板企业进行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这些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952亿元,平均每家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8亿元,而同期创业板和中小板平均每家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56亿元和25.03亿元,新三板平均收入仅为创业板和中小板的16.51%和4.33%;净利润方面,2013年新三板披露年报的公司共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折的净利润68.96亿元,平均每家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5万元,而同期创业板和中小板平均每家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7574万元和1.55亿元,新三板平均收入仅为创业板和中小板的10.4%和5.06%。从收入和利润规模上看,新三板挂牌企业与中小板、创业板还存在较大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