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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的夜不得不回忆,秋天,潮湿而阴冷,苏小麦在香格里拉大道上一眼便认出了VV。VV一身棉麻布,手工刺绣靴子,笑容明媚地迎上来,两人都很有默契,仿佛已认识多年的好友。那一年,苏小麦还很年轻,打量这个世界的方式也很简单,爱情不过是翻山越岭来看你,一切都显得顺其自然。
两人走在束河古镇的小巷子里,夜安静极了,昏黄的灯光交错出恍若隔世的错觉,这个季节的束河显得极为冷清,两个人肩并着肩行走,驱赶着彼此的寂寞。爱情就这样在朦胧的月光下漂游着。
岁月正好的时候,有一些时间是可以消耗的。消耗在晴朗的天气里,消耗在漫无目的的行走里,消耗在彼此的呼吸中,消耗在每一个有你的日子……古镇结尾村南隅客栈,一家装修清新淡雅的客栈,VV回国后租下了这个地方,租了二十年,时间不长不短,墙角种满蔷薇,粉红的花朵沿着藤蔓攀爬,阳光绽放得热情洋溢,瓦片上沉积着泥土,泥土上疯狂地长满了野草,不管不顾,任凭岁月逍遥,放肆地生长,那时,VV的三只狗还都是小不点,他们喜欢在铺满鹅卵石的院子里追着苏小麦绕着圈的跑。苏小麦扎着两个麻花辫子,蓝色衬衣,白色裙子,纯净而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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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苏小麦看来,大凡沉静美好的男子都在孕育着生之梦境,他们即便置身角落,也拥有恒温,拥有永久的温存的力量,VV总是很沉默,在院子的一角画油画,蔷薇,苏小麦,狗狗,这生活中简单而零碎的事物,总是VV画作的主题。
他们会选择一个晴朗的日子,骑上单车前往附近的村庄,带着一串串叮当叮当的铃声,穿过麦田、油菜花和芦苇丛,穿过欣欣向荣,五谷丰登的村庄。四月的时候,紫藤攀爬,如瀑布般倾泻在道路旁;七月,向日葵金灿灿,仰望蓝空,在欲望蒸腾的瞬间,在微妙的年龄里,即便心怀感伤,但也对彼此微微一笑;九月,姜花盛开的季节,这本纯朴的花并不夺目,但也让人心旷神怡。苏小麦喜欢将这种清净淡雅的花插在透明玻璃花瓶里,摆放在房间的一角,给本是木质结构的房间,增添了更多的田园感。
在束河的时候,苏小麦和VV似乎都遗忘了自己另外的身份,他们共同的朋友是开客栈的邻居员外,经营摄影工作室的yoyo,流浪歌手+诗人阿奇,卖烟的纳西族老妈妈,饭店很会做酸菜鱼的厨师丙丁,以及长期居住束河,写小说的Mazie小妞。在束河,人们不会过问彼此的真实姓名,以及在来束河之前的其他身份。A可能是牛逼的设计师,但在束河,他是一咖啡店的老板,在午后,与猫和心爱的女人腻在一起,仅此而已,要知道大部分人是过腻了城市生活才选择这宁静的一隅的。
在季节的流转里,那么多的光阴都被分付了,分给了你,也分给了他,最后留给苏小麦的还有什么?偶拾的记忆,以及记忆里那些心甘情愿和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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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京生出差回来,他并没有告诉苏小麦具体的时间,周京生无疑是一个擅长制造惊喜的男人。在苏小麦还沉浸在VV偶然间带来的消息的时候,门铃响起,一束姜花出现在苏小麦的眼前,苏小麦有些晃神了,紧接着出现周京生一如既往恬静温和的笑,周京生神情怡然,一副凯旋的模样,苏小麦意识到这次周京生的项目谈得很成功。一个一线运动品牌,要在边疆的地州上不断推广,吸引加盟商不断加盟开店,那的确需要花费时间、精力和技巧。
周京生一把揽过苏小麦的腰,绕道身后,将一吊坠挂在了小麦的脖子上。TDF的星座吊坠,上次与周京生一起逛精品店的时候,苏小麦的目光停留在这款精致的吊坠上,但并没有流露出购买的欲望,没想到周京生记在了心上。
周京生的吻猛烈地落了下来,苏小麦不自然地推开他,笑笑问,“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姜花?”
“像你这样的女孩,玫瑰太艳,百合太俗,你的文字里经常提到这种花,我想你是喜欢的。”周京生的吻没饶过苏小麦。
苏小麦一向在周京生面前妩媚娇滴,可今天的情绪有所不同,“刚回来,你肯定累了,你先回去休息吧,我的邻居。”苏小麦强调了邻居两个字,周京生的热情也不像先前那么火热。
“好吧,好吧,‘邻居’小姐,今天放你一马。”周京生的确显得有些疲倦,提着行李,转身时又恶作剧的捏了捏苏小麦的鼻子。
“谢主隆恩。”苏小麦配合着周京生的亲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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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小麦摘下吊坠,将姜花插在花瓶里,俯身闻了闻花间淡淡的味道。自从上次离开束河古镇,已经有三年没闻过这种花的味道了。苏小麦,一个快要迎来26岁生日的妞,这个快奔三的年龄,会考虑嫁不嫁人,遇见过一些靠谱或不靠谱的青年,一个经常青黄不接的文字工作者,就职于一家杂志社,同时用五个笔名写稿,给乱七八糟的刊物写点乱七八糟的诗歌,写些乱七八糟的爱情故事;诗歌不卖钱,全为拯救濒危灭绝的灵感;爱情故事泛滥成灾,所有的虚构都无法成为专属的力量,要么A爱上了B,B不爱A,却爱着C,而C对A情有独钟;要么就是两个人彼此相爱,但永远都走不到一起;专栏也卖不了几个钱,偶尔写个剧本给独立电影导演拍拍,闲暇时,就带着乐队去这座城市的一些小酒吧演出,演出门票也低廉,30—80元不等。
苏小麦的乐队叫“流氓与秋季”,专唱一些旋律简单的民谣,玩即兴的时候,总是很high。因此“流氓与秋季”的演出内容多半是,民谣演出 + 实验即兴 + 诗歌朗诵。有时候乐队成员无法凑齐,他们总是不安份的,鼓手一开始是VV先生,VV先生离去后是Jmase,Jmase移民法国后换成了阿奇,阿奇因心爱的女人跟一矿老板上了床,成日躲在小酒吧里飞叶子,此后鼓手又变成了苏小麦的设计师好友余多,这些人个个自命不凡,个个心比天高,经常落得整支乐队出场时只有一两个人,有时,甚至只是苏小麦一个人的小型独唱会。真正来看演出的人不多,大部分人凑巧来酒吧喝酒,也不是用心听歌的,少部分的人平时生活太浮躁,来看一个女人如何在台上深情地卖弄风骚、忧伤或愉悦。
苏小麦便独自抱着吉他演唱,旁若无人地朗诵诗歌,那些平静的字句和着弦音一起发出,有时,酒吧很聒噪;有时,酒吧很安静,有时,苏小麦想这些都重要吗?其余的人重要吗,每个人都是她的修饰,她的比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