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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餐厨垃圾管理、维护环境卫生、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浙江近期出台了《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将于2017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根据《办法》,浙江餐厨垃圾处理实行单独投放、统一收运、集中处置。其中,针对小餐饮店、小杂食店、食品摊贩产生的餐厨垃圾,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管理要求、方式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