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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标准必要专利禁令救济滥用成为国内外学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围绕FRAND许可声明下禁令救济的成立条件及应否授予,学界产生了一系列争议,并且各国司法对其审理规则存在差异。鉴此,以交易成本为视角从源头上梳理和探究其司法规制路径才是正确的分析方法。通过以交易成本为视角来审视标准必要专利的性质、FRAND许可声明的效力以及滥用禁令的原因,认为司法规制的路径是:“不发禁令为原则、颁发禁令为例外”;禁令的颁发直接取决于FRAND许可谈判中被诉侵权人过错的有无或大小;采用列举的方式来规定FRAND许可谈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