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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交通法规的不断完善,红绿灯作为马路上的法律已为世界各国的行人广泛接受和遵行。而随着人们交通安全意识的不断提高,西欧多个国家已经在试行取消红绿灯,交通秩序改由人们眼神的默契和相互间的礼让来维系。这听起来好像天方夜谭,不过西欧国家多个小城镇试行取消红绿灯后,普遍反映交通秩序井然,事故反而减少了。
德国北部小城波恩特也是欧洲“无红绿灯”的试点城镇,当地警察介绍说,自从取消红绿灯后,司机们发生了“惊人变化”:由于没有红绿灯可依靠,他们只好慢慢开车,始终注意两旁的行人。在德国,笔者与司机交流,没有红绿灯的路口,司机就没有依赖心理,就好比笔直的道路故意修成弯曲,平整的路面故意做出起伏不平让你减速是一个道理。
路口的红绿灯不是摆设,也不仅仅是约束驾车人和行人通行的,它是对试图违章者做出处罚的一种手段。但是,在西欧那样文明程度比较高的国家,对违章者也不全是一罚了事,在德国,倘若行人闯红灯被警察发现,就会留下记录,而银行会马上收到这份“闯红灯”记录。你闯了这个红灯后,别人可以长期贷款,你却不行;别人的贷款利率5%,你却至少需要10%,因为你曾经闯过红灯,你对自己的生命都不重视,所以银行认为你是危险的人。既然你的小命随时不保,银行当然有理由让你尽早还钱。在西欧,闯红灯者还会影响你的买车买房贷款,影响你的各种保险,甚至就业。
笔者西欧的12国之行看到,即便马路上没车没人,不论是车还是行人,也没有人闯红灯。十字路口或多交叉路口有电子眼是肯定的,但大多数欧洲城市全凭行人和司机的自觉性,人们常说红绿灯在心中。
笔者在没有红绿灯的国家圣马力诺行走,看到只有一个车辆较多的入口处有交警在指挥,城内各个路口不但没有红绿灯,也没有交警,人们全凭自觉,驾驶员都是一看二慢三通过,任何车辆都无条件地让行人先行。没有人开快车,更没有人开霸王车或飙车,交通肇事率极低,虽然是一个山城小国,但却是西欧国家交通的楷模。
法国首都巴黎是西欧国家中红绿灯最多的城市。有人说,巴黎只要有行人的地方就有红绿灯。在这个国度,人是要紧的,一切都是为了人的出行安全着想。巴黎的红绿灯还有一个与众不同,那就是红绿灯高杆的下方一人高的地方还有一个小的红绿灯,让小轿车里的驾驶员不用抬头一眼就能看到,不必为行道树挡住视线看不到信号灯而烦恼,这是一个人性化又很细节的措施。
在西欧国家的大型十字路口或多交叉路口,当地行人很少有闯红灯的。笔者观察,当对面红灯亮起,斑马线还有行人,大多是外国的游客,因为外来游客喜欢成帮结队行走,你追我赶,但看那些驾车人却没有一个人捺喇叭的,当行人认识到自己走错了,示意车辆先行,驾车人一般都会友好地示意让行人先过去。
红绿灯始于1868年12月10日的英国。1928年,人们将信号塔改成像现在这样的柱头式信号。1968年,联合国《道路交通和道路标志信号协定》对各种信号灯的含义作了规定:绿灯是通行信号,面对绿灯的车辆可以直行、左转弯和右转弯,除非另一种标志禁止某一种转向。左右转弯车辆都必须让合法地正在路口行驶的车辆和过人行横道的行人优先通行。红灯是禁行信号,面对红灯的车辆必须在交叉路口的停车线后停车。黄灯是警告信号,面对黄灯的车辆不能越过停车线,但车辆已十分接近停车线而不能安全停车时可以进入交叉路口。此后,这一规定在全世界通用。
西欧国家的驾车人都无条件地执行《协定》中的这些基本规定,但在我国,有些驾驶员不顾人行道上的行人,理直气壮地转弯,行人一不小心,就会听到驾驶员拉下车窗“你找死啊!”这样恶狠狠的咒骂。他们的依据就是绿灯时允许转弯的,但却忽略了转弯时这最起码的“让行人优先通行”这一规定。这直接导致我国路口车辆肇事率比较高的结果。
看来要想在我国取消红绿灯还得需要漫长的等待。
德国北部小城波恩特也是欧洲“无红绿灯”的试点城镇,当地警察介绍说,自从取消红绿灯后,司机们发生了“惊人变化”:由于没有红绿灯可依靠,他们只好慢慢开车,始终注意两旁的行人。在德国,笔者与司机交流,没有红绿灯的路口,司机就没有依赖心理,就好比笔直的道路故意修成弯曲,平整的路面故意做出起伏不平让你减速是一个道理。
路口的红绿灯不是摆设,也不仅仅是约束驾车人和行人通行的,它是对试图违章者做出处罚的一种手段。但是,在西欧那样文明程度比较高的国家,对违章者也不全是一罚了事,在德国,倘若行人闯红灯被警察发现,就会留下记录,而银行会马上收到这份“闯红灯”记录。你闯了这个红灯后,别人可以长期贷款,你却不行;别人的贷款利率5%,你却至少需要10%,因为你曾经闯过红灯,你对自己的生命都不重视,所以银行认为你是危险的人。既然你的小命随时不保,银行当然有理由让你尽早还钱。在西欧,闯红灯者还会影响你的买车买房贷款,影响你的各种保险,甚至就业。
笔者西欧的12国之行看到,即便马路上没车没人,不论是车还是行人,也没有人闯红灯。十字路口或多交叉路口有电子眼是肯定的,但大多数欧洲城市全凭行人和司机的自觉性,人们常说红绿灯在心中。
笔者在没有红绿灯的国家圣马力诺行走,看到只有一个车辆较多的入口处有交警在指挥,城内各个路口不但没有红绿灯,也没有交警,人们全凭自觉,驾驶员都是一看二慢三通过,任何车辆都无条件地让行人先行。没有人开快车,更没有人开霸王车或飙车,交通肇事率极低,虽然是一个山城小国,但却是西欧国家交通的楷模。
法国首都巴黎是西欧国家中红绿灯最多的城市。有人说,巴黎只要有行人的地方就有红绿灯。在这个国度,人是要紧的,一切都是为了人的出行安全着想。巴黎的红绿灯还有一个与众不同,那就是红绿灯高杆的下方一人高的地方还有一个小的红绿灯,让小轿车里的驾驶员不用抬头一眼就能看到,不必为行道树挡住视线看不到信号灯而烦恼,这是一个人性化又很细节的措施。
在西欧国家的大型十字路口或多交叉路口,当地行人很少有闯红灯的。笔者观察,当对面红灯亮起,斑马线还有行人,大多是外国的游客,因为外来游客喜欢成帮结队行走,你追我赶,但看那些驾车人却没有一个人捺喇叭的,当行人认识到自己走错了,示意车辆先行,驾车人一般都会友好地示意让行人先过去。
红绿灯始于1868年12月10日的英国。1928年,人们将信号塔改成像现在这样的柱头式信号。1968年,联合国《道路交通和道路标志信号协定》对各种信号灯的含义作了规定:绿灯是通行信号,面对绿灯的车辆可以直行、左转弯和右转弯,除非另一种标志禁止某一种转向。左右转弯车辆都必须让合法地正在路口行驶的车辆和过人行横道的行人优先通行。红灯是禁行信号,面对红灯的车辆必须在交叉路口的停车线后停车。黄灯是警告信号,面对黄灯的车辆不能越过停车线,但车辆已十分接近停车线而不能安全停车时可以进入交叉路口。此后,这一规定在全世界通用。
西欧国家的驾车人都无条件地执行《协定》中的这些基本规定,但在我国,有些驾驶员不顾人行道上的行人,理直气壮地转弯,行人一不小心,就会听到驾驶员拉下车窗“你找死啊!”这样恶狠狠的咒骂。他们的依据就是绿灯时允许转弯的,但却忽略了转弯时这最起码的“让行人优先通行”这一规定。这直接导致我国路口车辆肇事率比较高的结果。
看来要想在我国取消红绿灯还得需要漫长的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