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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文化部主办、中央歌剧院承办的全国第十一届音乐作品(合唱、室内乐)评奖已于日前完成评选工作,10余部新作品榜上有名。其中室内乐作品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作品奖六名;合唱作品一等奖空缺、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作品奖七名。11月27日在北京音乐厅举行了隆重的颁奖典礼,同时获得等次奖的合唱作品在颁奖音乐会上由中央歌剧院合唱团演唱;获得等次奖的室内乐作品由中国爱乐乐团、中央音乐学院青年演奏家和上海音乐学院新音乐团演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