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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建设占用耕地跨省域补充的国家统筹措施.自然资源部贯彻落实《办法》规定,日前下发了《关于实施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实施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有何意义?如何实施?应把握好哪些关键点?针对这些问题,日前,记者专门采访了自然资源部土地资源保护监督工作小组负责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