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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1.6万元买一块3平方米的墓位,第二年就可收回2.8万元;投资3万元的墓位,第二年就可收回6万元。50%以上的返利!这样的回报,怎能不叫人蠢蠢欲动?在短短的一年时间内,“墓民”们被卷入一场没有终局的游戏。
疯狂的“墓位”2008年1月,正是沈阳最冷的时候,眉上挂霜的周续花急匆匆奔波在街头。将近一年时间的奔波呼号,已经让她疲累不堪。“墓位”这个玩意儿曾经让她激动万分,如今却为它苦楚窘迫,而所有的走访行动,还得瞒着家人。
时间回溯到2006年。
周续花家住沈阳和平区,从一家纺织企业退休后,她习惯于从报纸上看些实用的小资讯填补常识。有一段时间,她给患有糖尿病的老母亲买完药后,便会不自觉地抖开报纸,一边沿街边小道溜达一边瞟瞟报纸上的内容。
老母亲有病,老伴儿身体也差,家里有限的收入抵不上几瓶药,更不用说去医院看病了。周续花感觉心头沉甸甸的,总想再寻思点事儿干,能给这个介于低保户边缘的家庭增点希望。而报纸上一条关于大地福园有限公司招聘的信息吸引了她,特别注明的招聘对象中有退休人员。
她开始留意这家公司的情况。2006年6月,该公司开始在沈阳成立分公司,紧接着沈阳每一个区都有营业处落户。8月起,又陆续在辽阳、鞍山、海城等地开办分公司,大规模招聘工作人员。整个园区号称投资近3亿元,占地2100多亩,最终要建成“五星级”生态墓园。
周续花动心了,她如愿以偿成为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可上班几天后发现,公司培训的过程就是不断灌输“购买墓位就可以在最低的投资风险中发财”的理念。很多时候都是在一个不大的房间里挤着近百人听课。在授课过程中,一位带有南方口音自称姓周的老师把“放弃千万元家族产业而投身于卖墓位”的经历讲述给大家。
能够挣钱的方式,一个是自己投资墓位,投资16000元买一块3平方米的墓位,第二年就可收回28000元;投资30000元的墓位,第二年就可收回60000元;另一个是动员亲戚朋友买墓位,自己拿提成。
老母亲刚刚把一处老宅子卖了,有些钱握在周续花手中,她的心里有些打颤,一年就能翻番,简直太划算了,惊喜已经冲昏了她的头脑。
2007年1月和3月,她瞒着家人,分两次买了3个墓位,老母亲的卖房款55920元被她投了进去。
小高是辽宁海城市的一名待业青年,2006年10月的一天,有单位主动打电话给她,说在招聘员工,“不限学历,不限年龄,每个月收入就可在800-2000多元。”
怎么会有这等好事?小高有些不相信,细一打听,才知道这个所谓的大地福园公司位于海城北关派出所旁边,离自己家不远,就过去看了看。
“在五部的办公室里,简单寒暄几句过后,一个姓胡的据说是五部的部门经理告诉我说,‘你被录取了,明天来参加培训吧,3到5天的培训,然后公司会有考核,通过后正式分派职务。’第二天一早又到了那个605室,一看不大的空房间,前面有个讲台,墙上挂块黑板,几十个人在这等着培训。于是就暗地琢磨,哪家私有企业这么舍得花钱请这么多人啊。”小高回忆道。
辛辛苦苦听了一天的课,墓位投资让小高似懂非懂,考虑了半天觉得有些悬乎,最后决定继续待业在家。
就在小高等待新的工作岗位时,一位好友要跟他借钱,说是想买几个墓位还差点儿钱。小高转念一想,将钱借给朋友跟自己投资有什么区别?最后跟朋友一商量,干脆从父母那儿要了1万多元也买了一个墓位。
60多岁的金石正则是辽宁公安部门的一名退休干部,在朋友的鼓动下,他也瞒着老伴儿花了19200元买了个墓位,当时大地福园的分公司承诺说,半年后就可以兑现27200元。
2006年6月到2007年2月是沈阳市民疯狂参与“炒墓”的时期。一份数据显示:和平区,市民购墓位617个,资金达1059万余元;大东区,墓位93个,资金186万余元;东陵区,墓位252个,资金414万余元;铁西区,墓位118个,资金216万余元……虽然也有商人投入40万元之巨的案例,但大多数参与者是普通市民,多数购买墓位数只有一个。
数千市民拿出自己的血汗钱,期许获得高额回报。然而,2007年3月22日,当辽宁各地居民梦想变成“墓民”能获利的热潮翻涌之时,大地福园公司所有的办事机构突然人去楼空,近两千名群众疯狂的财富梦顷刻间化为乌有。
盲目跟风“炒墓”风险极大
在上世纪末,台商刘孝坚在广东惠州市成立唐京公司,销售灵塔园的骨灰格位。宣称购买灵塔格位是一种新的投资方式,可以自由买卖、转让和赠与等宣传策略,从中赚取高额利润。最终,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11宗有关案件作出终审判决,要求唐京公司退款。
2005年,广东违法炒墓骗局在湖南衡阳重演。号称“五星级陵园”的观福园以可投资可升值为诱饵,骗取数千名群众狂炒墓位。在短短一年多时间内,狂卷“墓民”近1.2亿元,之后开发公司高管人员全部蒸发。有报道称观福园的实际控制人就是刘孝坚。
2006年,“炒墓”之风刮到辽宁。目前,“炒墓”可能已蔓延到内蒙古和甘肃。
无论出于“未雨绸缪”或是“一劳永逸”的考虑,中国人“死后要有一块安身之地”的意识造就了这种期待的心理,这也促使不少商家频频打出“投资保(升)值牌”而且颇得财缘。尽管不少墓地开发营销者并不讳言其间存在着种种违规操作行为,但是被视为一个新兴领域的墓地需求增加,行情日渐看涨,从事此行的经营招数和投资冲动亦势头不减。
据有关部门介绍,国家明文限定公墓只能由民政系统来做,而民政部也对公墓发展有一个数量限定。但现在全国很多城市的公墓数量远远超越了这一限制。另外,有关公墓的使用年限和使用面积,国家也都有明确的规定,即单穴或双穴墓地的使用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所有公墓以20年为一个周期;20年期满后迁葬还是继续使用,则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但就目前而言,一般人都认为买到手的就是墓地的永久使用权。而且违反使用面积限定的例子也比比皆是。有些标价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元的“豪华”公墓少则占地三四平方米,多的竟达几十平方米。国家的殡葬管理政策还规定,墓地禁止向还活在世间的人出售,而且一个人最多只能购买一块墓地。但在更多的地方,这样的规定完全形同虚设,墓位可以向任何一个购买者售出,而且不需要验看任何丧亡证明或身份证明。
活人为何会争相买墓地
墓地也成为非法传销的热门题材,据一位业内人士分析,因为它具有两大投资“说服力”:首先是“保值”,墓地几乎是人人需要的,因而不愁它会失去市场价值;其次是“紧俏”,不少地方“不再审批新的墓地”反映了一种供过于求的态势,但一些营销商却巧妙地利用了这个“利空”消息,纷纷宣传“国家不再审批新公墓将造成墓地资源紧张,所以应趁早购买以防不测”,鼓动人们增加购买并持有,等待价格上升后变卖套现——这也被理解为个人长线投资途径。这种由急于卖出墓地的营销商们所营造的氛围真迷惑了一部分人。明知传销早已是国家禁止的非法活动,但仍有人上当受骗。
去年,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和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在南京就《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工作进行座谈。据透露,《殡葬管理条例(修改稿)》第十九条明确指出:“公墓经营单位应当凭用户出具的死亡证明出售墓穴用地,不得为没有出具死亡证明的人出售墓穴。”一旦出现违规现象,“县级民政部门将有权对公墓经营单位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这条处罚措施,同样适用于“出售墓穴用地超过规定的墓穴占地面积的情况和未经许可变更公墓建设许可事项。”除了严禁“炒墓”,此次修改稿中还对殡葬管理人员的纪律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
有关专家指出,由于市场不规范和缺乏严格管理,各地炒作墓地之风不仅造成了巨大的投资风险,也引发了种种违法案件和诸多社会治安问题,投资者应该在种种利益回报面前保持清醒,切忌盲目跟风炒作,掉入投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