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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22日,宝坻区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一审判决农业银行宝坻支行某营业所会计主管张某有期徒刑六年,站在被告席上44岁的张某听到判决结果扼腕长叹,凄楚的脸上充满着懊悔与无奈。此时,他那潇洒的“炒股致富”梦似一缕轻烟被风吹散,剩下的仅是高墙电网下对昔日的追忆与叹息。这是一起怎样的挪用公款案呢?又是如何被发现和侦破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