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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至2008年5月,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立案监督案件30件,向公安机关发出28件,公安机关在时限内向检察机关书面说明了不立案理由,经审查逮捕部门审查后,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6件,向公安机关下达6件,公安机关全部予以立案.本文以邕宁区检察院在开展立案监督工作中,碰到的一些问题和难点展开分析当前检察机关开展立案监督工作的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