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德国于2017年10月3日通过了对《污水污泥条例》的修订,核心内容是要求从污水污泥或其焚烧灰中回收磷。按德国污水污泥处置的相关立法,只有符合《污水污泥条例》《肥料条例》的限值要求,才允许污水污泥排放并进行土壤利用。分析了德国磷的供需矛盾及磷回收潜力及方法,介绍了德国经济型磷回收情况。从德国污水污泥处置途径的发展来看,由于协同焚烧投资相对较低,在德国曾是发展的主流方向,但随着《污水污泥条例》的执行,德国将逐步转向单独焚烧处理,到2029年必将基本废弃协同焚烧处理方式。德国污水污泥处理处置经验可为我国污水污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