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多年来,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本文主要以农信社为例)受“年初放、年终收”传统经营模式的惯性影响,加之资产负债期限结构失衡、管理和监管监督不到位等主客观因素叠加作用下,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形成了信贷员“青睐”、经营者“默许”的“借新还旧”等贷款操作“潜规则”,致使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贷款期限置换纵向呈现常态化、横向存在普遍性。从长远来看,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沉淀”存在较大风险隐患,应引起高度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