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白事件”之“深描”——从一个地方事件看民国时期边疆民族社会的国家化进程

来源 :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kyisheaven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930年康区甘孜县境内大金寺与白利地方因十五户差民归属问题发生纠纷,由于大金寺武装侵入白利以及该寺与西藏政教系统的特殊联系,纠纷升级成川康边防军和西藏驻德格藏军参与其中的武装冲突,在班禅方面意图介入、藏方在康扩张的野心和刘文辉方面对康区势力范围的捍卫等因素的合力作用下,又演变成涉及汉藏关系、边防安定、中央与地方权力分配等国家政治层面重大问题的事件。地方传统和现代行政两套权力运行机制的错位以及各行动主体视角、视域的差异使康区传统纠纷调解机制在"大白事件"中近乎失效。总体来看,权力碎片化是该地政治、经济和社会呈现出的基本形态。清末的改土归流并未颠覆康北传统的社会结构和政治形态。民国时期有所改变的只是在原有的权力架构之外另套了一层运行并不良好的县乡行政管理体制和军队驻防制度。行政区划、土司和头人辖区、寺院势力范围彼此交错,众多势力盘根错节,它们在资源有限的环境里始终存在竞争关系,为了在竞争中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因时而异地采取与其他势力争斗或结盟的不同策略。从一个长时段来看,众多势力的彼此竞争与制约维持了社会权力的动态平衡,避免了一家独大局面出现的可能性,从而维持了权力结构的总体稳定。但生于偏僻一隅的地方社会中看似细枝末节的小事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也有可能发展成波及面远远超越本地区且影响重大的事件。由"大白事件"可窥见康区原本封闭的地方社会在民国时期以空前的速度、广度和深度与区域、国家深化联系的历史进程。
其他文献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需要从历史传统、语言文化、政治制度三个维度着手。中国的历史因各民族共同书写而丰富多彩,汉族的历史不全等于中华民族的历史,少数民族的历史不能脱离中华民族的历史。我们的语言文化因各族人民共同创造而光辉灿烂,从汉藏语系的多声调语言,到阿尔泰语系的元音和谐语言,从"汉字圈"到方块壮字,从半坡遗址到河姆渡遗址,从红山文化到良渚文化,中国的语言文化自古呈现出满天星斗的壮丽景色和多元归一的大趋势。中国处理民族事务的政治制度因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本土实际相结合,在实践中行之有效,我国各民族在
《钦定西域同文志》是清朝官方所修的第一部清代新疆、青海、西藏的地名录和山水名录,第一部卫拉特、回部和西藏贵族家谱,也是第一部该地区地名、山水名和人名的满、汉、蒙、藏、托忒、察合台六种文字对照的大型辞书。该书保留了清朝中亚和青藏高原的几千个地名、山水名以及人名的原文、原音写音,以及地名、山水名的含义,这是发明现代科学音响技术前能做的最好的语言田野调查资料记录,它为学术界提供了18世纪中国大西域最大的民族语言地名人名词料库。本文认为,《钦定西域同文志》的编纂是清朝政治上实现"一统无外"的结果,也是推行"
从总体上看,恩格斯主要根据婚姻家庭关系和社会组织类型的嬗变这两条线索来叙述习惯法生成及变迁的一般历史。他根据人类学家的调查,结合自身观察,对各民族婚姻家族关系及社会组织类型的嬗变进行了考察。在此基础上,他认为习惯法生成及变迁的原因按其重要性程度由大到小依次有:经济关系和生产方式、集团利益、社会组织结构、历史文化传统、地理和交通条件、军事征服和殖民统治等六大因素。前四大因素是习惯法生成及变迁的内因,后两大因素是习惯法生成及变迁的外因。四大内因中,经济关系和生产方式、集团利益、社会组织结构、历史文化传统分别是
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根植于经典文本和现实逻辑的互动之中,马克思主义理论是内在统一的整体,不是支离破碎的组合,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统一。整体性形成于以人的历史视角看待超现实的观念,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实依据是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立足于持续的社会实践中以整体性和统一性把握真理。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知识、概念、范畴、命题等要素构成了有内在联系的系统,立足整体性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既反映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学科属性与理论个性,又适
本文通过对以往内蒙古草地畜牧业研究文献进行回顾归纳,结合内蒙古12个典型纯牧业旗的牧户抽样调查数据对牧户价值链进行研究,发现牧户价值链中收益排序依次为技术专利、金融资本、国家税费和牧户收益。进一步研究发现,具有公共用品属性的草地畜牧业,存在生产季节性与降水的非平衡性,导致畜牧业经济的非预期性。草地产权制度变革致使放牧半径缩短,降低了移动式放牧畜牧业的弹性。草地畜牧业种(母)畜市场无法供给,需要自我培育的市场失灵,致使牧户始终处于通过外来能量(购买饲草料)来保障繁育母畜的自发行动中,并用借贷来维持小牧经济的
关于革新桥文化生计方式,目前学界多简单地定性为"渔猎采集",并没有整合动植物和工具遗存做深入研究。这样笼统的定性不利于突显该文化生计方式的自身特点,进而会限制对其意义的把握。首先,动物遗存显示革新桥文化的肉食来源既有狩猎也有人工饲养的家猪;其次,植物遗存表明当时人群经常食用橄榄、乌榄和余甘子这三类坚果;最后,对出土工具分析发现,石锤、石砧、研磨器和宽磨面砺石(磨盘)等植物类食物(尤其是坚果)的处理工具占据生计相关工具总数的半数以上。因此,整合这三方面证据,本文认为革新桥文化的生计方式并非简单的"渔猎
以"汉族移民"、"南方"、"明清"为关键词在CNKI中国知网期刊数据库中进行检索,得到时间跨度为1976年至2018年共430篇期刊文献,借助Cite Space软件对其进行知识图谱分析,本文发现明清以来中国南方汉族移民研究发文量总体呈现出先升后降的发展趋势,历经了起步阶段、快速发展阶段、繁荣阶段和深化阶段。研究机构多集中在西南和西北地区高校,有代表性的是兰州大学、复旦大学、云南大学和中南民族大学,以民族学、历史学学科为研究主力军。他们的研究领域集中在汉族移民历史的考证与溯源、移民文化交流与互
音像技术与学术研究的结合出现于20世纪。音像志是音像与志的结合,是一种基于音像的学术表达体裁,注重纪实,注重内容完备。理论上任何一门类的志都可能发展形成它的音像志,诸如地方音像志、人物音像志等。新中国成立七十年以来,国家在这个领域开展了《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科学纪录电影》《中国节日影像志》《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等大规模课题研究。从音像志的角度看《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科学纪录电影》,将它归入民族音像志并定位为民族音像志在中国的开创性起点是适当的,但民族音像志要成立、民族概念要音像化,
20世纪40年代风靡一时的纠纷案例研究法不仅为人类学涉足法律研究提供了方法,更指明了研究对象;循此发展延伸出两种纠纷研究范式。一种是二战后的"规则中心范式"研究路径,它倡导大规模地收集并分析非洲、东南亚等非工业社会的纠纷案例,希望能够回溯式地构建出一套由各种法律规则所组成的法律体系。20世纪60年代,新一代美国人类学家主张放弃前辈的范式,转向"过程主义范式"。它主张法律人类学应在广义的社会文化的范围内审视与法律相关的实证问题,该范式关心的是纠纷解决的实际过程以及涉案当事人的行动逻辑。此后,关注法律
随着明清时期国家对清水江流域的深入开发,优质木材的价值不断凸显。种植人工营林成为当地苗侗人民主要的生计方式。由于人工营林经营周期长、林地权变动多等原因,清水江流域围绕人工营林的经营出现了林地股份不清、地界不明、洪道混乱、偷盗强占等各类纠纷。纠纷处理不当必然影响到人工营林的正常经营、林农们的日常生计及当地社会生活的秩序维持。为了保证人工营林经营的顺利进行,当地形成了以林业契约文书为保障体系的经营管理机制。清水江流域林农们根据纠纷产生的具体情境,以林业契约文书作为凭证,采取邀请中人、寨老或头人进行理讲的方式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