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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分析了煤炭企业涉税风险管理概念,重点介绍了煤炭企业涉税风险类型及防范对策,它不仅能够有效降低煤炭企业涉税风险的发生率,而且还可以提高煤炭企业的经济效益。通过对煤炭企业涉税风險类型及防范对策进行分析,以期为煤矿的安全生产奠定良好的基础,并实现经济与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有效的推动了企业的发展,而对于煤炭企业而言,做好涉税风险管理工作尤为重要。企业涉税风险管理属于企业管理体系中比较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不仅会对煤炭企业利润产生影响,而且还直接决定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此时就需要煤炭企业做好企业涉税风险类型的分析工作,并提出有效的预防和解决对策,以期降低企业涉税风险的发生,更好的推动煤炭企业的发展。
一、煤炭企业涉税风险管理概念
对于煤炭企业而言,涉税风险管理一般是指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涉税业务所涉及到的税务问题和后果给予针对性、系统性的分析、谋划、评估、处理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通常情况下,在煤炭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中,均可能出现涉税风险,进而影响煤炭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实际上,有涉税风险的地方就需要开展风险管理工作,以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煤炭企业涉税风险类型
(一)发票合规性的涉税风险
对于煤炭企业而言,财务人员在对发票进行报销时,首先需要看发票是否符合规范和标准,新的增值税发票政策于2019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而且需要严格按照新规开发票,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需要财务人员及时退还,避免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风险。发票合规性的涉税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2019年1月1日后,我国合并了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并且在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将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要求发票监制章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下环刻制“××省(区、市)税务局”字样,不满足上述要求则属于违规发票。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均不得用以出口退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2.如果发票没有具体明细,而仅是办公用品等笼统名称时,不能报销。销售方在增值税发票开具过程中,发票内容需要根据实际销售情况给予开具,严禁按照购买方要求开具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发票,如果发现发票不实,不能报销;3.收到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如果无纳税人识别号,严禁报销。自从2017年7月1日开始,如果购买方为企业的,在增值税普通发票索取过程中,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对于销售方而言,在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时,需要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填写至“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对于不满足规范的发票,不允许作为税收凭证;4.如果发票带的清单是自行用A4纸打印,不予报销。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附带清单的,但是清单并非直接从防伪税控系统打印出来的,不给予报销。开具汇总食品、办公用品等发票时,需要按照要求附上税控系统开出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如果只是A4纸自行打印的不允许报销。
(二)跨期发票的涉税风险
在对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计算过程中,要遵循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对于属于当期的费用和收入均可以作为当期的费用和收入;而对于不属于当期的费用和收入,虽然款项已经罗列至当期收付中,但是不可以作为当期费用和收入。实际上,在当期合法凭证中,需要将企业当期发生的支出在税前扣除,不得将以前年度费用纳入到本期账目中,避免诱发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假如2018年的发票反映了某煤矿企业在2018年已经实际产生的期间费用,且属于办公费范畴,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在2019年2月办事人员才提交到财务部门,此时财务人员对其进行了报销并纳入到2019年期间费用。此时,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需要将其看做是2018年税务成本费用进行处理,并根据企业所得税税收标准在2018年应纳税所得额中给予扣除。税务机关按照要求是不允许在2019年扣除。在2019年2月对本例假设进行财务报销办理时,由于2018年度该煤炭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未结束,企业存在比较大的处理空间,仍可以纳入到2018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处理。
(三)安全费列支的涉税风险
对于煤矿企业而言,安全费用一般是指企业根据原煤实际生产产量从成本中给予提取,这部分成本只允许投入到煤矿安全生产设施之中,而该过程中实际产生的安全生产费支出属于收益性支出的应该纳入到收益性支出中,并按照当期费用在税前给予扣除;如果这部分费用属于资本性支出时,应该纳入有关资产成本之中,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要求摊销费用或计提折旧在税前扣除。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预提的安全生产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在安全费用列支方面,大多数煤矿企业相对比较随意,未按照相关规范给予归集、列支,致使安全费用费用化与资本化划分不清楚,对当期企业所得税产生了不利影响,而且还有可能将不属于安全费的费用列支到安全费用之中,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会把这一部分不属于安全费用的支出调增,从而增加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
三、预防和解决煤炭企业涉税风险的对策
(一)规范涉税行为
俗话说的好:“无规矩,不成方圆”。对于煤炭企业而言,要想活动更好的发展,就需要规范涉税行为,一旦其涉税行为缺乏相应的规范作为约束,将会诱发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出现不必要的涉税风险。此时,就需要煤炭企业规范自身的涉税行,这样不仅可以防范涉税风险的发生,而且还可以提高煤矿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率。实际上,规范涉税行为一般需要煤炭企业明确涉税行为的授权规定、职责划分、组织系统图、审批手续或程序、复核责任或督办责任、独立责任或岗位责任等几个方面的工作,以此来达到预防涉税风险发生的目的。
(二)预先筹划
作为煤炭企业可以通过开展事先的节税筹划来有效预防涉税风险的发生。通常情况下,筹划本身主要是对涉税行为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与谋划,而筹划过程主要是权衡涉税行为的风险和税收利益。因此,通过预先筹划就能够将煤炭企业涉税行为所包含的法规、政策、可能的结果及相关影响因素有了更加明晰的框架,这样不仅可以通过制定防范措施来有效的规避和消除涉税风险,提高煤矿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强化内部税务审核
对于煤炭企业而言,通过强化内部税务审核可以有效降低涉税风险的发生率。通常情况下,税务审核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商务合同签订之前,需要对合同税务给予重点审核,侧重防范由于合同约定不合理而诱发的涉税风险;2.发票收取和开出、纳税申报、纳税调整等税务会计核算过程中,还需要做好税务审核工作,这样可以避免由于责任心和素质水平不足等诱发的煤炭企业涉税风险;3.在涉税业务操作方案制定前,还需要对有关备选方案实施税务审核,侧重税后收益的比较和选优及税负成本的分析与测算。
四、结语
综上所述,涉税风险是煤炭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而且涉税风险产生的根源存在一定的差异,防范和处理手段千差万别,涉税风险强度不同,其给予的重视程度也不同。企业一定要不断加强对员工的培养与教育,提高财务人员综合业务能力与素质。财务人员务必不断加强学习,掌握各项税务政策。通过规范涉税行为、预先筹划、强化内部税务审核等对策来有效降低涉税风险的发生,这样不仅可以确保煤炭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而且还可以有效提高煤炭企业的经济效益。(作者单位:同煤浙能麻家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有效的推动了企业的发展,而对于煤炭企业而言,做好涉税风险管理工作尤为重要。企业涉税风险管理属于企业管理体系中比较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不仅会对煤炭企业利润产生影响,而且还直接决定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此时就需要煤炭企业做好企业涉税风险类型的分析工作,并提出有效的预防和解决对策,以期降低企业涉税风险的发生,更好的推动煤炭企业的发展。
一、煤炭企业涉税风险管理概念
对于煤炭企业而言,涉税风险管理一般是指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涉税业务所涉及到的税务问题和后果给予针对性、系统性的分析、谋划、评估、处理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通常情况下,在煤炭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中,均可能出现涉税风险,进而影响煤炭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实际上,有涉税风险的地方就需要开展风险管理工作,以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煤炭企业涉税风险类型
(一)发票合规性的涉税风险
对于煤炭企业而言,财务人员在对发票进行报销时,首先需要看发票是否符合规范和标准,新的增值税发票政策于2019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而且需要严格按照新规开发票,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需要财务人员及时退还,避免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风险。发票合规性的涉税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2019年1月1日后,我国合并了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并且在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将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要求发票监制章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下环刻制“××省(区、市)税务局”字样,不满足上述要求则属于违规发票。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均不得用以出口退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2.如果发票没有具体明细,而仅是办公用品等笼统名称时,不能报销。销售方在增值税发票开具过程中,发票内容需要根据实际销售情况给予开具,严禁按照购买方要求开具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发票,如果发现发票不实,不能报销;3.收到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如果无纳税人识别号,严禁报销。自从2017年7月1日开始,如果购买方为企业的,在增值税普通发票索取过程中,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对于销售方而言,在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时,需要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填写至“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对于不满足规范的发票,不允许作为税收凭证;4.如果发票带的清单是自行用A4纸打印,不予报销。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附带清单的,但是清单并非直接从防伪税控系统打印出来的,不给予报销。开具汇总食品、办公用品等发票时,需要按照要求附上税控系统开出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如果只是A4纸自行打印的不允许报销。
(二)跨期发票的涉税风险
在对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计算过程中,要遵循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对于属于当期的费用和收入均可以作为当期的费用和收入;而对于不属于当期的费用和收入,虽然款项已经罗列至当期收付中,但是不可以作为当期费用和收入。实际上,在当期合法凭证中,需要将企业当期发生的支出在税前扣除,不得将以前年度费用纳入到本期账目中,避免诱发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假如2018年的发票反映了某煤矿企业在2018年已经实际产生的期间费用,且属于办公费范畴,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在2019年2月办事人员才提交到财务部门,此时财务人员对其进行了报销并纳入到2019年期间费用。此时,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需要将其看做是2018年税务成本费用进行处理,并根据企业所得税税收标准在2018年应纳税所得额中给予扣除。税务机关按照要求是不允许在2019年扣除。在2019年2月对本例假设进行财务报销办理时,由于2018年度该煤炭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未结束,企业存在比较大的处理空间,仍可以纳入到2018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处理。
(三)安全费列支的涉税风险
对于煤矿企业而言,安全费用一般是指企业根据原煤实际生产产量从成本中给予提取,这部分成本只允许投入到煤矿安全生产设施之中,而该过程中实际产生的安全生产费支出属于收益性支出的应该纳入到收益性支出中,并按照当期费用在税前给予扣除;如果这部分费用属于资本性支出时,应该纳入有关资产成本之中,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要求摊销费用或计提折旧在税前扣除。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预提的安全生产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在安全费用列支方面,大多数煤矿企业相对比较随意,未按照相关规范给予归集、列支,致使安全费用费用化与资本化划分不清楚,对当期企业所得税产生了不利影响,而且还有可能将不属于安全费的费用列支到安全费用之中,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会把这一部分不属于安全费用的支出调增,从而增加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
三、预防和解决煤炭企业涉税风险的对策
(一)规范涉税行为
俗话说的好:“无规矩,不成方圆”。对于煤炭企业而言,要想活动更好的发展,就需要规范涉税行为,一旦其涉税行为缺乏相应的规范作为约束,将会诱发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出现不必要的涉税风险。此时,就需要煤炭企业规范自身的涉税行,这样不仅可以防范涉税风险的发生,而且还可以提高煤矿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率。实际上,规范涉税行为一般需要煤炭企业明确涉税行为的授权规定、职责划分、组织系统图、审批手续或程序、复核责任或督办责任、独立责任或岗位责任等几个方面的工作,以此来达到预防涉税风险发生的目的。
(二)预先筹划
作为煤炭企业可以通过开展事先的节税筹划来有效预防涉税风险的发生。通常情况下,筹划本身主要是对涉税行为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与谋划,而筹划过程主要是权衡涉税行为的风险和税收利益。因此,通过预先筹划就能够将煤炭企业涉税行为所包含的法规、政策、可能的结果及相关影响因素有了更加明晰的框架,这样不仅可以通过制定防范措施来有效的规避和消除涉税风险,提高煤矿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强化内部税务审核
对于煤炭企业而言,通过强化内部税务审核可以有效降低涉税风险的发生率。通常情况下,税务审核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商务合同签订之前,需要对合同税务给予重点审核,侧重防范由于合同约定不合理而诱发的涉税风险;2.发票收取和开出、纳税申报、纳税调整等税务会计核算过程中,还需要做好税务审核工作,这样可以避免由于责任心和素质水平不足等诱发的煤炭企业涉税风险;3.在涉税业务操作方案制定前,还需要对有关备选方案实施税务审核,侧重税后收益的比较和选优及税负成本的分析与测算。
四、结语
综上所述,涉税风险是煤炭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而且涉税风险产生的根源存在一定的差异,防范和处理手段千差万别,涉税风险强度不同,其给予的重视程度也不同。企业一定要不断加强对员工的培养与教育,提高财务人员综合业务能力与素质。财务人员务必不断加强学习,掌握各项税务政策。通过规范涉税行为、预先筹划、强化内部税务审核等对策来有效降低涉税风险的发生,这样不仅可以确保煤炭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而且还可以有效提高煤炭企业的经济效益。(作者单位:同煤浙能麻家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