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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是我国转变政府职能、实现公共治理创新的重要路径,我国政府购买服务实践中存在认识偏差、法律缺位、模式局限、机制缺失等问题,从治理维度审视,要推进我国政府向社会有效购买服务,必须从四大关键要素出发:坚持价值创新理念、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完善主体功能建设、建立三大运行机制,从而实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有效性和现代化,实现公共治理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