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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互动发展
一方面,新型城镇化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雄厚的资金、技术、人才和市场支持,也为土地流转创造条件,促进农民市民化。另一方面,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是关键,发展现代农业,有利于新型城镇化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快速发展的四川现代农业
四川省“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夯实四川农业农村发展基础,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大强农惠农力度,大力改善农业农村发展条件,以农田水利为重点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能力,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
四川城镇化成效显著
四川在城镇化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呈现加快发展的良好态势。
2012年末四川省常住人口8076.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6.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515.6万人,乡村人口4560.6万人,城镇化率43.53%。不过四川城镇化进程仍然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1年中国城镇人口达到6.91亿,城镇化率首次突破50%关口,达到51.27%,2012年中国城镇化率达到52.57%。
今年5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指出,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对于四川省实施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
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四川经验
经验一:统筹城乡
从2003年开始,成都在统筹城乡一体发展改革探索中获得了许多重要的经验。可以用“三三六”来概括,即以“三个集中”为中心,实施“三大工程”,推行“六项决策”,其中核心为“三个集中”,即工业向园区集中,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实现产业集聚发展效应、土地经营规模效应和促进农村居民生活生产方式转变。
2007年实施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之后的核心是推进城乡土地产权改革,特别是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即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农村承包地和林地进行“确权颁证”,这为进一步实施“三集中”提供了基础。农村土地可以进行规模流转,农民可以在不放弃农地产权的基础上到城镇居住就业生活。这解决了园区的用地指标问题,即土地哪里去;解决了农民土地流转后的就业问题,即人向哪里去;通过土地产权流转解决了农民在城镇建房、买房或租房的资金问题,即钱从哪里来。
经验二:户籍制度改革
2006年成都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试行)》正式出台,放开了成都市农民到城镇入户户口政策,不再强调户口与住房产权之间的关系,在四川成都市购买符合条件的二手房甚至是租房,都可以办理落户。
2010年11月成都宣布将彻底破除城乡居民身份差异,推进户籍、居住一元化管理,农户可以不放弃农地、林地和宅基地产权的同时到成都落户,并在所有户籍居民中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福利的平等。户籍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为打破城乡分割的藩篱带来实质的进展,将极大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进程。
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持续推进
在四川新型城镇化背景下,要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按照城乡经济一体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来建立农业产业体系,使各种要素在城乡之间充分流动和有效配置,这有助于解决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矛盾,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切实保护农民的土地利益
要进一步明晰农村土地产权关系和农民的土地经营权,加快土地流转市场建设,构建土地流转的信息平台,创新土地流转机制,允许农民通过农村土地入股或租赁等方式来保护农民土地利益,促进农村土地和宅基地流转,推动农业适度规模发展。
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将返乡创业的农民工作为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重要对象。国家为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已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四川应积极提供有利条件,吸引和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工返乡从事农业生产。同时积极推进户籍制度、居住、养老、社保教育等配套改革,把非农职业农民工转移到城市就业、居住和生活。这样可以在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同时,进一步降低农民的比率,提高四川城市化率。
打造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园区
坚持区域内城市和乡村、工业和农业合理布局,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加快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为农业生产提供各种相关服务,在省内着力打造一批区域布局合理、专业化分工明确、品牌竞争力较强、适度规模经营的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
加大财政对农业的补贴力度
应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对农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设立农业专项基金,创新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的体制机制,加大对规模经营的补贴力度,并进而引导城市的资金、技术和资源进入农村,提高农业经营效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一方面,新型城镇化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雄厚的资金、技术、人才和市场支持,也为土地流转创造条件,促进农民市民化。另一方面,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是关键,发展现代农业,有利于新型城镇化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快速发展的四川现代农业
四川省“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夯实四川农业农村发展基础,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大强农惠农力度,大力改善农业农村发展条件,以农田水利为重点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能力,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
四川城镇化成效显著
四川在城镇化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呈现加快发展的良好态势。
2012年末四川省常住人口8076.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6.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515.6万人,乡村人口4560.6万人,城镇化率43.53%。不过四川城镇化进程仍然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1年中国城镇人口达到6.91亿,城镇化率首次突破50%关口,达到51.27%,2012年中国城镇化率达到52.57%。
今年5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指出,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对于四川省实施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
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四川经验
经验一:统筹城乡
从2003年开始,成都在统筹城乡一体发展改革探索中获得了许多重要的经验。可以用“三三六”来概括,即以“三个集中”为中心,实施“三大工程”,推行“六项决策”,其中核心为“三个集中”,即工业向园区集中,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实现产业集聚发展效应、土地经营规模效应和促进农村居民生活生产方式转变。
2007年实施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之后的核心是推进城乡土地产权改革,特别是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即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农村承包地和林地进行“确权颁证”,这为进一步实施“三集中”提供了基础。农村土地可以进行规模流转,农民可以在不放弃农地产权的基础上到城镇居住就业生活。这解决了园区的用地指标问题,即土地哪里去;解决了农民土地流转后的就业问题,即人向哪里去;通过土地产权流转解决了农民在城镇建房、买房或租房的资金问题,即钱从哪里来。
经验二:户籍制度改革
2006年成都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试行)》正式出台,放开了成都市农民到城镇入户户口政策,不再强调户口与住房产权之间的关系,在四川成都市购买符合条件的二手房甚至是租房,都可以办理落户。
2010年11月成都宣布将彻底破除城乡居民身份差异,推进户籍、居住一元化管理,农户可以不放弃农地、林地和宅基地产权的同时到成都落户,并在所有户籍居民中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福利的平等。户籍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为打破城乡分割的藩篱带来实质的进展,将极大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进程。
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持续推进
在四川新型城镇化背景下,要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按照城乡经济一体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来建立农业产业体系,使各种要素在城乡之间充分流动和有效配置,这有助于解决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矛盾,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切实保护农民的土地利益
要进一步明晰农村土地产权关系和农民的土地经营权,加快土地流转市场建设,构建土地流转的信息平台,创新土地流转机制,允许农民通过农村土地入股或租赁等方式来保护农民土地利益,促进农村土地和宅基地流转,推动农业适度规模发展。
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将返乡创业的农民工作为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重要对象。国家为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已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四川应积极提供有利条件,吸引和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工返乡从事农业生产。同时积极推进户籍制度、居住、养老、社保教育等配套改革,把非农职业农民工转移到城市就业、居住和生活。这样可以在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同时,进一步降低农民的比率,提高四川城市化率。
打造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园区
坚持区域内城市和乡村、工业和农业合理布局,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加快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为农业生产提供各种相关服务,在省内着力打造一批区域布局合理、专业化分工明确、品牌竞争力较强、适度规模经营的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
加大财政对农业的补贴力度
应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对农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设立农业专项基金,创新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的体制机制,加大对规模经营的补贴力度,并进而引导城市的资金、技术和资源进入农村,提高农业经营效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