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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和国企改革的语境下,如果给国企高管多发工资、职务消费失控等“国企病”能够得到有效遏制,解决天价公积金的问题将比前两者容易得多。
吉林省延边州政府近日查实,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5名高管共超额缴纳公积金233.83万元,目前已经清退。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称,公积金超缴主要是因为在收缴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没有将缴存基数超过当地月平均工资水平的3倍以外部分扣除,致使公积金缴存额度过高。
5名高管的公积金账户每月入账额均超1.4万元,最高者高达18018元。吉林烟草公司真是不差钱,高管“集体研究”给自己缴纳公积金也就一点儿也不含糊。每人每月仅公积金一项就是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5倍。
一般单位倾向于少缴或不缴公积金,这样相当于给职工少发工资。而像吉林烟草公司这样的国有企业却倾向于给职工特别是给高管多缴公积金。针对吉林烟草公司曝出的天价公积金事件,舆论主要提出了两方面的意见,一是要求追究国企有关人员“多缴”和公积金管理部门“多收”之责;二是要求将国企为高管多缴公积金定性为“私分国有资产”,以“私分国有资产罪”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这两种意见都自有其道理,但在目前条件下却很难付诸实施。现实中,天价公积金如果不小心被曝光了,把多缴的部分退回来就好了。至于风头过后,国企是否又给高管缴纳天价公积金,就不得而知了。
在某些国企高管那里,天价公积金却不过是多发工资的一个渠道,除此之外还有其他渠道。国企高管为何能拿高薪,并不是普通职工能够参与决策的,而主要是由主管部门“给政策”,国企 “出资金”。
在职务消费这一块,国企高管同样可以做大文章。长期以来,一些国企高管在职务消费上大手大脚,有的甚至涉及严重的腐败问题。如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陈同海,平均每天职务消费超过4万元。穷奢极欲的过度消费已经严重背离了职务消费的本意,在此过程中,国企高管完全有办法化公为私。与这些多发工资的渠道相比,国企给高管缴纳天价公积金,走的已算很“规范”的渠道了。
国企高管天价公积金的背后,是沉疴日久的“国企病”。即便能够严格执行公积金管理的规定,有效堵住国企给高管缴纳天价公积金的渠道,国企高管们仍然能通过其他渠道,以“合法”手段为自己多发工资。今年2月,国务院批转《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加强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管理”,对部分过高收入行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严格实行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政策,对行政任命的国有企业高管人员薪酬水平实行限高,推广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同时要求“严格控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高管人员职务消费。职务消费接受职工民主监督,相关账目要公开透明”。
在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和国企改革的语境下,如果给国企高管多发工资、职务消费失控等“国企病”能够得到有效遏制,解决天价公积金的问题将比前两者容易得多。无论如何,这个思路是值得期待的。
吉林省延边州政府近日查实,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5名高管共超额缴纳公积金233.83万元,目前已经清退。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称,公积金超缴主要是因为在收缴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没有将缴存基数超过当地月平均工资水平的3倍以外部分扣除,致使公积金缴存额度过高。
5名高管的公积金账户每月入账额均超1.4万元,最高者高达18018元。吉林烟草公司真是不差钱,高管“集体研究”给自己缴纳公积金也就一点儿也不含糊。每人每月仅公积金一项就是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5倍。
一般单位倾向于少缴或不缴公积金,这样相当于给职工少发工资。而像吉林烟草公司这样的国有企业却倾向于给职工特别是给高管多缴公积金。针对吉林烟草公司曝出的天价公积金事件,舆论主要提出了两方面的意见,一是要求追究国企有关人员“多缴”和公积金管理部门“多收”之责;二是要求将国企为高管多缴公积金定性为“私分国有资产”,以“私分国有资产罪”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这两种意见都自有其道理,但在目前条件下却很难付诸实施。现实中,天价公积金如果不小心被曝光了,把多缴的部分退回来就好了。至于风头过后,国企是否又给高管缴纳天价公积金,就不得而知了。
在某些国企高管那里,天价公积金却不过是多发工资的一个渠道,除此之外还有其他渠道。国企高管为何能拿高薪,并不是普通职工能够参与决策的,而主要是由主管部门“给政策”,国企 “出资金”。
在职务消费这一块,国企高管同样可以做大文章。长期以来,一些国企高管在职务消费上大手大脚,有的甚至涉及严重的腐败问题。如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总经理陈同海,平均每天职务消费超过4万元。穷奢极欲的过度消费已经严重背离了职务消费的本意,在此过程中,国企高管完全有办法化公为私。与这些多发工资的渠道相比,国企给高管缴纳天价公积金,走的已算很“规范”的渠道了。
国企高管天价公积金的背后,是沉疴日久的“国企病”。即便能够严格执行公积金管理的规定,有效堵住国企给高管缴纳天价公积金的渠道,国企高管们仍然能通过其他渠道,以“合法”手段为自己多发工资。今年2月,国务院批转《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加强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管理”,对部分过高收入行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严格实行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政策,对行政任命的国有企业高管人员薪酬水平实行限高,推广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同时要求“严格控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高管人员职务消费。职务消费接受职工民主监督,相关账目要公开透明”。
在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和国企改革的语境下,如果给国企高管多发工资、职务消费失控等“国企病”能够得到有效遏制,解决天价公积金的问题将比前两者容易得多。无论如何,这个思路是值得期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