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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法律赋予了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优先通行权,因此我们在日常驾驶车辆时,遇到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应当及时避让,这不仅是法律的要求,更是一种社会责任。特别是对于那些执行任务的消防车和救护车而言,因为事情比较紧急,因此对他们来说时间就是生命,一点也耽误不得。但是,襄阳消防支队出警的消防车却被拦在了收费站,并且还被拦住不放行还被盘查了许久。
11月24日凌晨2时许,湖北襄阳一货车追尾罐车致天然气微量泄漏,襄阳消防支队出警途经襄阳北高速收费站时被拦下,查看证件齐全后被问各种问题,问清后表示要按程序向上级请示看能否放行。经一段时间交涉才放行。下高速时又遭遇同样问题。11月24日,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官微“中国消防”表示,消防车出警过收费站须“特事特办”。
湖北省襄阳市消防支队一位负责人表示,事发11月24日凌晨2时许,该支队在出警途中经过襄阳北高速收费站,工作人员要求出示各种证件,且询问了视频中所示几个问题。“不是不让过,只是程序比较繁琐。整个过程花了5、6分钟的样子,救援没有被耽搁。”
11月24日中午,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官方微博“中国消防”称“收费站应优先保证消防车通行”。微博配发的一段视频显示,一高速收费站口,消防车鸣响警笛声,司机要求收费站工作人员抬杆让行。收费站工作人员询问车辆,“从哪儿上的?”、“这是客车吗?”、“几座啊?”、“你们这个是货车还是客车?”,车上的消防员则表示,他们从襄阳北上的高速,这是特种车辆,没有座。在询问完毕后,收费员在电脑中操作了20余秒,栏杆抬起,消防车得以通过。
“车辆上高速时,因为消防车所办理的ETC类型为7座以上的客车,根据规定,在凌晨2时至5时,此类车辆不能通过,故ETC栏杆无法抬起,系统发出报警。”针对襄阳消防支队11月24日凌晨出警途经襄阳北高速收费站时遇阻一事,湖北汉十高速公路管理处11月25日回应称,该事件是一个误会,由于消防车没有按规矩进出收费站,离开高速时没走ETC车道,而走了人工车道,消防车司机应出示ETC卡以便收费人员操作,才能正常放行,杆子不是想抬就能抬的。收费员只是要求司机出示卡,而非消防员证件。
11月25日上午10点43分,中国消防微博发布了一条“普法:请保证消防车迅速通行!”的消息。微博上引用了《消防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消防车、消防艇前往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任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其他车辆、船舶以及行人应当让行,不得穿插超越;收费公路、桥梁免收车辆通行费。交通管理指挥人员应当保证消防车、消防艇迅速通行。
微博中的视频是下高速时过收费站的场景,因为上高速时没拿卡就直接走了,所以收费站不知道车辆是从哪儿上的,也不知道车型车牌等信息,收费人员要了解情况,所以询问是从哪上的,是客车还是货车。”湖北省交通厅汉十高速路管理处办公室主任吴先生表示,收费操作自有一套流程,一旦工作人员没有上报情况紧急放行,便会影响考核,“收费员他也承担责任,他是不敢放的。”
中国消防11月25日回应称,11月24日凌晨2时许,消防车出警上高速欲走ETC通道,被告知凌晨2时至5时不行,倒回走人工通道却以各种理由不予通行,并请示各级领导,经多次交涉后仍不行,消防员因出警较急准备强行通过时,工作人员遂表示请示后不拿通行卡直接上高速,下高速时查看证件齐全后,又遇各种盘问。高速公路管理处回应称误会,竟说消防车走错道了?请公布上高速监控视频,不然大家真要误会了。
据了解,此事发生后,湖北省交通厅汉十高速公路管理处第一时间与湖北襄阳消防支队进行了有效沟通,达成共识。针对客观上延缓了消防车通行,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汉十高速公路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向参与抢险救援的消防官兵,表示深深的敬意;对收费人员业务不熟,给其造成的干扰,表示深深的歉意。汉十管理处已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将从中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全体收费员的业务培训,提升服务水平,从而保证执勤任务的军警车辆,在高速上优先、快速通行。
据中国交通报官方微博消息,针对“消防车出警过收费站遇阻”一事,经湖北省高管局、汉十高速管理处核实,并与湖北襄阳消防支队进行沟通后,针对客观上延缓消防车通行,汉十高速管理处发布声明致歉。文中称,事发时,收费人员见本为货车的消防车办理了客车ETC,所以多问了一句是货车还是客车。根据湖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中心下发文件《关于明确军车ETC操作规范的通知》规定:凡配发了电子行车执照或军队专用电子标签(OBU)的即可认定为军车。军车ETC不区分客货车,均可通行ETC车道。因此,在询问情况时延缓了消防车通行。
众所周知,消防车是用于救援的特種车辆,消防车出警多半是有紧急任务的。而高速公路收费站作为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虽然要照章办事对过往车辆进行管理、收费,但对于出警的消防车也应该“开绿灯”。而此次事件中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却拘泥于规章制度,受制于条条框框,陷入了教条主义泥潭。有评论员文章指出,建议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该对相关制度重新审视,取消废除那些不合理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应急预案,要有“特事特办”的意识和思维。正所谓“救人如救火”,争分夺秒就是在和死神抢夺生命,在十万火急的警情面前,难不成还要对消防车照章收费。
11月24日凌晨2时许,湖北襄阳一货车追尾罐车致天然气微量泄漏,襄阳消防支队出警途经襄阳北高速收费站时被拦下,查看证件齐全后被问各种问题,问清后表示要按程序向上级请示看能否放行。经一段时间交涉才放行。下高速时又遭遇同样问题。11月24日,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官微“中国消防”表示,消防车出警过收费站须“特事特办”。
湖北省襄阳市消防支队一位负责人表示,事发11月24日凌晨2时许,该支队在出警途中经过襄阳北高速收费站,工作人员要求出示各种证件,且询问了视频中所示几个问题。“不是不让过,只是程序比较繁琐。整个过程花了5、6分钟的样子,救援没有被耽搁。”
11月24日中午,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官方微博“中国消防”称“收费站应优先保证消防车通行”。微博配发的一段视频显示,一高速收费站口,消防车鸣响警笛声,司机要求收费站工作人员抬杆让行。收费站工作人员询问车辆,“从哪儿上的?”、“这是客车吗?”、“几座啊?”、“你们这个是货车还是客车?”,车上的消防员则表示,他们从襄阳北上的高速,这是特种车辆,没有座。在询问完毕后,收费员在电脑中操作了20余秒,栏杆抬起,消防车得以通过。
“车辆上高速时,因为消防车所办理的ETC类型为7座以上的客车,根据规定,在凌晨2时至5时,此类车辆不能通过,故ETC栏杆无法抬起,系统发出报警。”针对襄阳消防支队11月24日凌晨出警途经襄阳北高速收费站时遇阻一事,湖北汉十高速公路管理处11月25日回应称,该事件是一个误会,由于消防车没有按规矩进出收费站,离开高速时没走ETC车道,而走了人工车道,消防车司机应出示ETC卡以便收费人员操作,才能正常放行,杆子不是想抬就能抬的。收费员只是要求司机出示卡,而非消防员证件。
11月25日上午10点43分,中国消防微博发布了一条“普法:请保证消防车迅速通行!”的消息。微博上引用了《消防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消防车、消防艇前往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任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其他车辆、船舶以及行人应当让行,不得穿插超越;收费公路、桥梁免收车辆通行费。交通管理指挥人员应当保证消防车、消防艇迅速通行。
微博中的视频是下高速时过收费站的场景,因为上高速时没拿卡就直接走了,所以收费站不知道车辆是从哪儿上的,也不知道车型车牌等信息,收费人员要了解情况,所以询问是从哪上的,是客车还是货车。”湖北省交通厅汉十高速路管理处办公室主任吴先生表示,收费操作自有一套流程,一旦工作人员没有上报情况紧急放行,便会影响考核,“收费员他也承担责任,他是不敢放的。”
中国消防11月25日回应称,11月24日凌晨2时许,消防车出警上高速欲走ETC通道,被告知凌晨2时至5时不行,倒回走人工通道却以各种理由不予通行,并请示各级领导,经多次交涉后仍不行,消防员因出警较急准备强行通过时,工作人员遂表示请示后不拿通行卡直接上高速,下高速时查看证件齐全后,又遇各种盘问。高速公路管理处回应称误会,竟说消防车走错道了?请公布上高速监控视频,不然大家真要误会了。
据了解,此事发生后,湖北省交通厅汉十高速公路管理处第一时间与湖北襄阳消防支队进行了有效沟通,达成共识。针对客观上延缓了消防车通行,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汉十高速公路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向参与抢险救援的消防官兵,表示深深的敬意;对收费人员业务不熟,给其造成的干扰,表示深深的歉意。汉十管理处已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将从中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全体收费员的业务培训,提升服务水平,从而保证执勤任务的军警车辆,在高速上优先、快速通行。
据中国交通报官方微博消息,针对“消防车出警过收费站遇阻”一事,经湖北省高管局、汉十高速管理处核实,并与湖北襄阳消防支队进行沟通后,针对客观上延缓消防车通行,汉十高速管理处发布声明致歉。文中称,事发时,收费人员见本为货车的消防车办理了客车ETC,所以多问了一句是货车还是客车。根据湖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中心下发文件《关于明确军车ETC操作规范的通知》规定:凡配发了电子行车执照或军队专用电子标签(OBU)的即可认定为军车。军车ETC不区分客货车,均可通行ETC车道。因此,在询问情况时延缓了消防车通行。
众所周知,消防车是用于救援的特種车辆,消防车出警多半是有紧急任务的。而高速公路收费站作为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虽然要照章办事对过往车辆进行管理、收费,但对于出警的消防车也应该“开绿灯”。而此次事件中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却拘泥于规章制度,受制于条条框框,陷入了教条主义泥潭。有评论员文章指出,建议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该对相关制度重新审视,取消废除那些不合理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应急预案,要有“特事特办”的意识和思维。正所谓“救人如救火”,争分夺秒就是在和死神抢夺生命,在十万火急的警情面前,难不成还要对消防车照章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