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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农业、种业的发展,现阶段的品种审定制度已明显滞后于发展要求,品种过多,同质化现象严重,侵权案例越来越多,评审指标过于机械。品审制度应体现其评价、管理、服务职能。建议品种审定制度要做到能进能出,审进慎出;要结合品种自身特性和推广全过程实现的可行性开展品种评价工作;要把握“两个突破”,“两个结合”;要理顺国审与省审的关系;要参考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