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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部建标[1996]548号《关于在部分建设工业产品中试行准用证的通知》和建标[1997]43号《关于发布〈关于在部分建设工业产品中试行准用证的通知〉的实施细则》等三项管理细则的通知要求,部准用证办公室下设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业务上受部准用证办公室领导,具体从事各专业的准用证管理、审查、监督等项工作。经部准用证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