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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法规,普通食品不能宣称任何功效,即使是保健食品,也只能按照批准的说明书来宣传。
几个月前,有消费者向本刊记者反映,有一款名为“好视蓝莓胶囊”的产品通过网络、电话营销的方式推广,该产品宣称对眼睛有各种好处,消费者可能存在夸大宣传的问题。记者随后进行了调查,发现了该产品存在无证生产、监管不明等多方面问题。
电话营销人员把它当药品推销
说到“好视力”这个品牌,消费者并不陌生,“好视力”眼贴的广告曾经无孔不入,而“蓝莓软胶囊”是好视力科技旗下的另一款产品。记者登录“好视力”官网,在首页上就能看到这款号称“眼贴的黄金搭档”的产品,其产品具体分为“青少年型”“商务型”“老年型”,每款产品都写着“含原花青素,护眼保健”。点开其中“老年型”产品的详细页面,在“适用人群”一栏,写着“中老年人必须摄入足够的原花青素来保护眼睛,增加眼睛原花青素的密度,就可以大大降低未来近视、眼部不适甚至疾病的危险。”也就是,该产品宣称具有预防眼部疾病的功效。
记者随后拨打了好视力的官方订购热线,以替家人购买的名义进行了咨询。在电话中,工号为003的张小姐热情地向记者介绍,当前正在打折,可以先买“两个周期”的产品试试,4盒一个周期,能吃两个月,原价是672元,打完折只要474元。
当记者进一步询问该“蓝莓软胶囊”有何用处时,客服人员表示,“老年人年龄增长以后,会出现眼底老化或者眼睛模糊、干涩,蓝莓胶囊属于高效的营养补充食品,可以预防眼底老化,包括眼底疾病都可以预防,还可以增强老年人的视力。”
记者又询问,该产品是什么成分起作用时,客服人员称“花青素、维生素E这些都起作用”,“很多用户都来购买。像青光眼这些眼底疾病,蓝莓胶囊都可以用的,医生都会建议服用一些的。”当记者提出家中老人眼睛不舒服,是否需要先去医院看看,客服人员马上接话,“不需要,不管有没有出现疾病都可以用的。”
在咨询中可以发现,客服人员显然是想以该产品的各种“特殊功效”来打动消费者。不过,原中国营养学会理事长陈孝曙教授告诉记者,根据国家法规,普通食品不能宣称任何功效,即使是保健食品,也只能按照批准的说明书来宣传。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也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好视力蓝莓胶囊产品属于食品范畴,其官网和销售人员暗示或宣称它有预防、治疗功能,这显然是违法的。
产品以胶囊形状生产,包装误导消费者
为了一睹该产品的真面目,记者特意从好视力官网购买了一盒“好视蓝莓胶囊”产品。收到产品后,记者看到该产品确实为胶囊形状,生产日期为2013年1月29日,使用的是企业标准,产品配料表上注明“蓝莓浓缩物、葵花籽油、明胶、甘油、水”。
知名打假人王海在看过该产品后表示,该产品做成胶囊形状属于明显的误导消费者,在消费者印象中,只有药品才会做成胶囊形状。在包装及说明书上写着“在GMP净化车间生产”,“食用方法”一栏写着“一日二次,一次二粒,湿水送服”,但食品并没有服用剂量的说法,也不需要限定温水送服,这些都属于误导消费者。
记者还将产品相关信息发给了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食品安全法规专家孙效敏,孙效敏也认为,该产品做成胶囊形状是误导消费者,同时指出,该产品还存在营养成分表缺失的问题。
“食品必须要有营养成分表,营养成分表要有核心营养素的含量值和占营养素参考值百分比的规范性表格,这种只简单注明成分及含量的做法是不规范的。”孙效敏说。
不过,更为奇怪的是,该产品既没有保健品批号,同时作为食品,其包装上也没有QS标识,只有一个食品卫生许可证号,注明是“(鲁)卫食证字2009371000—3146”。对此,孙效敏明确指出,卫生许可只是生产中的卫生规范,QS是生产许可证,代表食品的质量安全,普通食品必须取得QS才能生产和销售,没有QS标识的产品,可以算是“伪劣产品”。
产品无生产许可,逃脱地方监管
那么,一个只有2009年获得卫生许可的产品,是如何堂而皇之地生产和销售多年呢?
记者查询到一份由国家质检总局2007年11月21日发布的115号函,其中规定,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胶囊、口服液、片剂、冲剂等名称、形态、食用方法极易使消费者造成保健品或药品误导的产品,如液体钙胶囊等,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普通食品,该类产品暂不纳入市场准入发证范围,卫生部已批复按普通食品管理的除外。也就是说,在2007年该函发布之后,质检部门已经不再受理该类产品的生产许可。
从“好视蓝莓胶囊”的产品包装上可以看到,该产品实际上由山东威海市一家名叫“威海南波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企业代工。记者电话联系了威海市卫生局负责食品监管的许科长,许科长表示,他们在2009年确实核准过该企业的卫生许可,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2009年5月21日至2013年5月20日。不过,由于2009年6月《食品安全法》实施,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职能已经全部移交给了质监部门。
记者又联系到威海市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监管的程科长表示,他们没有对该企业放发过QS,所以该企业并不在他们的监管范围。程科长同时表示,如果是生产普通食品,即使没有QS,他们也一样会去查。不过,从该产品的包装及形状来看,显然不是普通食品。 在和下属分局沟通过后,程科长又主动联系记者,表示“威海南波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上面还有一家母公司叫“威海紫光生物科技”,而这家公司是有保健品生产许可的,其自主品牌为“金澳力”,同样有蓝莓软胶囊系列产品。程科长甚至告诉记者,在分局人员拿到的宣传资料上,该蓝莓软胶囊产品甚至宣称“有延缓脑神经衰老,增强记忆力,抗癌作用”,程科长表示,他们会和当地食药监部门联系,以解决监管模糊的问题。
记者也同时联系了威海市食药监部门,一位郝姓科长告诉记者,“这个是卫生部门发的许可,企业标准是在省卫生局备案的,是普通食品,在新的职能调整前,还不是由我们监管。”
也就是说,这样一家只获得卫生许可的企业,在2009年6月之后,既没有获得保健品许可,也没有去办理QS许可——因为不可能获得通过,并“逃出”了多个监管部门的视线。知名打假人王海告诉记者,由于申请保健品批号时间长且未必能获得通过,这类产品只能打擦边球,通过电话、网络的方式进行销售,而不在实体店销售,以规避监管。
蓝莓产品功效有限 无法起到防治效果
事实上,近年来以蓝莓为原料制成的饮料已经很风行,相关的保健品也不少。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数据库中,以“蓝莓”为关键字进行查询,可以搜索到13个相关保健品。这些产品的说明书上,在保健功能一项,一般仅写着“缓解视疲劳”或“抗氧化”的功能,并没有其他特殊功能。
为了求证蓝莓产品的具体功效,记者又采访了国家食药监总局,其回函中表示,“已批准缓解视疲劳保健食品中无单一以蓝莓(或越橘)及其提取物为原料的产品,蓝莓(或越橘)及其提取物均与其他原料配伍使用,共同起到缓解视疲劳的作用。”
食药监总局的回函中还称,“对于非保健食品宣称保健功能的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片剂、胶囊、口服液、冲剂等形态的非保健食品,明示或暗示保健、治疗功能,扰乱市场,误导消费者,对此应当依法依规严厉打击。”
11月14日,按照包装上所标示的地址,记者来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17号的富海国际港,实地探访这家企业。
在大楼的企业指示牌中,记者并没有看到该企业的铭牌。记者乘电梯上到605室,找到了该企业。不过,从前台看过去,只能看见一面写着英文标识的墙,而没有任何中文标示。在前台入口的左面还有另一扇门,但大门紧闭,贴着门能隐隐听见里面有繁忙、热情的电话客服声,其声音效果堪比一整班学生在并不整齐地朗诵课文。
记者来到该公司前台,前台工作人员以相关负责人在朝阳区国贸办公为由谢绝了当面采访,并告知了品牌部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此后,记者和该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并通过邮件发送了多个问题。该负责人回复了一封署名为“郑州市新视明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的邮件,邮件中解释,没有QS是因为“质检总局115号函规定,胶囊食品不纳入生产许可”,但对于记者询问该产品是否仍然在生产的问题,则没有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