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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文章以天水市麦积区为例,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开展,按照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的有关要求,对之前麦积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进行评估,重点识别存在的矛盾冲突,明确调整规则,提出调整方案,从而确保麦积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权威、科学、可执行,为构建麦积区生态安全格局、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关键词: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安全;评估调整;国土空间规划
中图分类号:X171文献标志码:A
1概述
为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1125号)和《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号)》相关要求,科学评估之前麦积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情况,重点识别存在的矛盾冲突,合理进行调整优化,特开展麦积区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经过评估调整,从而为构建麦积区生态安全格局、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基础[1]。
2调整前生态保护红线情况
2018年环保部门划定的麦积区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96 782.60 hm2。调整前生态保护红线包含“甘肃秦州珍稀水生野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科学评估红线、一级国家公益林和“太阳山省级森林公园”4个分区类型[2-3]。其中,“甘肃秦州珍稀水生野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太阳山省级森林公园”分布在行政区界线边缘附近。
2.1自然保护区
“甘肃秦州珍稀水生野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23.21 hm2,占全区生态红线总面积比例为0.02%,分布于麦积镇西部的麦积林场、李子林场范围内,在区界边缘处。
2.2科学评估红线范围
科学评估红线范围总面积为94 505.23 hm2,占全区生态红线范围总面积97.65%,麦积镇、元龙镇、三岔镇、党川镇、利桥镇、东岔镇等6个乡镇均有分布。
2.3一级国家公益林
一级国家公益林总面积为2 247.15 hm2,占全区生态红线范围总面积2.32%,分布于党川镇东部党川林场范围内,为麦草沟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南半部分。
2.4森林公园
太阳山省级森林公园总面积为7.01 hm2,占全区生态红线范围总面积0.01%,分布于甘泉镇麦积林场范围内,在区界边缘处。
3评估调整
3.1评估调整规则
红线内矛盾处理方式主要包括退出、扣除、保留[4]。退出是指该地块仍属于生态保护红线,不再保留其开发利用属性。扣除是指该地块从生态保护红线中扣除,不再属于生态保护红线。地块扣除后对生态功能、生态系统完整性和连通性、生态保护红线格局造成明显影响的暂不予扣除。保留是指该地块仍属于生态保护红线,保留该地块原开发利用属性。
与本次麦积区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相关的规则如下:
(1)核心保护区内永久基本农田应退出,一般控制区内零散的永久基本农田应退出。
(2)生态保护红线内的零星耕地、园地及已有耕地后备资源可以保留。
(3)生态保护红线内需要采伐的人工商品林可以扣除。
(4)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城市建成区调出自然保护区范围,从红线中扣除。
(5)核心保护区内零星的原住居民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规模前提下可以保留;一般控制区内零星的村镇建设用地可以保留;集中连片的村镇可以扣除。
(6)合法矿业权的处置结合自然保护地调整优化结果合理扣除。
(7)核心保护区内的参观旅游及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应退出;一般控制区内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適度的参观旅游及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可以保留。
(8)生态保护红线内法定批复的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可以依法依规用地,不划入红线,予以扣除。
3.2矛盾冲突情况
3.2.1与三调地类图斑冲突分析
与三调地类图斑进行对比分析,原生态保护红线内尚有部分耕地,大部分分布于村庄周围的沟道两侧,红线边缘附近,面积约55.83 hm2。原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存在零星分布的农村宅基地、设施农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面积约124.07 hm2。
3.2.2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及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冲突分析
原生态保护红线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有5.84公顷重叠区域,是由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图斑和三调地类图斑边界、地类等不一致造成。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与基本农田储备区无交叉重叠情况。
3.2.3与人工商品林冲突分析
经与相关部门的林业数据叠加分析,麦积区存在1 678.38 hm2人工商品林划入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较大,其中大部分集中连片,小部分小片零碎。
3.2.4与矿产资源冲突分析
原生态保护红线与多个金矿、铅锌矿、采石场等的探矿权、采矿权范围有重叠,重叠面积为866.56 hm2。
3.2.5与森林公园冲突分析
麦积区包含麦积国家森林公园,小陇山国家森林公园和太阳山省级森林公园,它们的管理服务区和一般游憩区划入了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较大,为4 219.80 hm2。
3.2.6与相关规划的冲突分析
原生态保护红线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5.38公顷重叠区域,是由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关图斑与三调地类图斑边界不一致造成。
3.3评估调整处理
3.3.1边界调整
边界调整主要是和三调地类图斑的边界一致性进行对比处理。对于无三调地类图斑边界的区域,参考了卫星遥感影像,保持了与山脊、山谷、河流等自然地貌单元的一致性。对于三调地类图斑边界勾绘不精确区域,进行了精确勾绘修正处理。 3.3.2与耕地冲突处理
利用ArcGIS软件,对原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和三调成果进行叠加分析,再进行逐图斑评估认定,将一般控制区红线边缘区域与红线内集中连片程度较好的耕地进行了扣除,面积为52.70 hm2;零星分布的耕地在红线内进行了保留,面积为3.13 hm2。
3.3.3与建设用地冲突处理
对原生态保护红线范围边缘附近的建设用地进行了扣除处理,面积为82.65 hm2。保留了零星分布的农村宅基地1.18 hm2,分布于生态保护红线中间的公路用地7.34 hm2和农村道路32.90 hm2(如扣除则会对生态系统完整性和连通性造成影响,故做保留处理)。
3.3.4与永久基本农田图斑冲突处理
对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有5.84 hm2的重叠区域,进行退出处理,并在全区内其他耕地充足区域进行补划。
3.3.5与人工商品林冲突处理
原生态保护红线中存在1 678.38 hm2的人工商品林,对集中连片的人工商品林进行了扣除处理,面积为1 568.88 hm2;对小片零碎的,扣除后会造成小天窗的,影响生态保护红线完整性和连通性的进行了保留处理,面积为109.50 hm2。
3.3.6与矿产资源冲突处理
在重叠面积为866.56公顷的探矿权、采矿权范围中,最大一块为两当县龙王沟地区大店沟金矿,重叠面积为756.10公顷,本次全部进行了扣除处理。
3.3.7与森林公园冲突处理
考虑到麦积区的旅游发展,故将麦积国家森林公园,小陇山国家森林公园和太阳山省级森林公园中的管理服务区和一般游憩区作扣除处理,面积为4 219.80 hm2。
3.3.8与相关规划的协调处理
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5.38公顷重叠区域,由于面积较小且属于图形问题,故作了保留处理。
3.3.9红线内小天窗处理
本次优化调整严格遵循生态红线保护格局完整性原则。对原生态保护红线内存在的几处图形拓扑错误造成的小天窗进行了填补,修改了数据存在的问题。在党川镇的观音林场内有一处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进行了开天窗处理。在东岔镇的东岔林场内有一处公用设施用地,原红线中即为小天窗,对此进行了保留。剩余天窗为扣除人工商品林时造成。
3.3.10补划
依据麦积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5](双评价)数据和应划尽划原则,本次麦积区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集中补划了3个片区,全部来自生态保护重要区,其中一部分为麦草沟省级自然保护区,一部分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补划总面积为8 266.78 hm2。主要分布在麦积区东南部森林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并且为集中连片的乔木林地,有利于保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3.4调整前后对比分析
調整前麦积区生态保护红线有4个分区类型,分别为“甘肃秦州珍稀水生野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科学评估红线、一级国家公益林和“太阳山省级森林公园”。调整后有2个分区类型,分别为科学评估红线和一级国家公益林。调整原因为“甘肃秦州珍稀水生野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太阳山省级森林公园”只在区界边缘有很少量分布,故作为破碎且无保护意义图斑进行了调出。调整后分区类型更加科学合理。
调整前生态保护红线内主要有人工商品林,探矿权、采矿权,森林公园的管理服务区、游憩区三大类矛盾冲突问题,其中人工商品林有1 678.38 hm2,对集中连片的人工商品林进行了扣除处理,面积为1 568.88 hm2;对小片零碎的,造成小天窗后影响生态保护红线完整性和连通性的进行了保留处理,面积为109.50 hm2。森林公园的管理服务区、游憩区面积很大,为4 219.80 hm2,并且比较集中,存在于太碌景区,东岔景区,立远景区,放马滩景区和植物园景区之中,进行了调出处理。调整前探矿权范围中有一块为两当县龙王沟地区大店沟金矿,与原生态保护红线重叠面积为756.10 hm2,对此部分进行了调出处理。
调整后麦积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96782.78hm2,占全区土地总面积比例为27.78%。调整前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96 782.60 hm2,本次评估调整多划定了0.18 hm2。
4结束语
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中,要求优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6-7]。本次麦积区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优化了麦积区生态安全格局,完善了生态系统完整性和连续性,为麦积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自然资源有序开发和产业合理布局提供了重要支撑,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为保障生态保护红线的有效实施,后续还应进一步完善红线管控措施,利用已有的管控制度与法规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进行分级管控,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实行刚性保护,以此满足“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要求。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Z],2017.
[2]张春才,李叶,王祥涛,等.基于县级尺度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法与实践——以吉林省大安市为例[J].国土与自然资源研究,2020(1):70-74.
[3]林勇,樊景凤,温泉,等.生态红线划分的理论和技术[J].生态学报,2016,36(5):1244-1252.
[4]甘肃省自然资源规划研究院.甘肃省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技术方案(试行稿)[Z],2020.
[5]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技术指南(试行)[EB/OL].[2020-1-19].http://gi. mnr.gov.cn/202001/P020200121501685759831.pdf.
[6]中国土地规划勘测院.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初稿)[Z],2018.
[7]祁帆,谢海霞,王冠珠.国土空间规划中三条控制线的划定与管理[J].国土空间,2018(1):27-29.
关键词: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安全;评估调整;国土空间规划
中图分类号:X171文献标志码:A
1概述
为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1125号)和《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号)》相关要求,科学评估之前麦积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情况,重点识别存在的矛盾冲突,合理进行调整优化,特开展麦积区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经过评估调整,从而为构建麦积区生态安全格局、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基础[1]。
2调整前生态保护红线情况
2018年环保部门划定的麦积区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96 782.60 hm2。调整前生态保护红线包含“甘肃秦州珍稀水生野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科学评估红线、一级国家公益林和“太阳山省级森林公园”4个分区类型[2-3]。其中,“甘肃秦州珍稀水生野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太阳山省级森林公园”分布在行政区界线边缘附近。
2.1自然保护区
“甘肃秦州珍稀水生野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23.21 hm2,占全区生态红线总面积比例为0.02%,分布于麦积镇西部的麦积林场、李子林场范围内,在区界边缘处。
2.2科学评估红线范围
科学评估红线范围总面积为94 505.23 hm2,占全区生态红线范围总面积97.65%,麦积镇、元龙镇、三岔镇、党川镇、利桥镇、东岔镇等6个乡镇均有分布。
2.3一级国家公益林
一级国家公益林总面积为2 247.15 hm2,占全区生态红线范围总面积2.32%,分布于党川镇东部党川林场范围内,为麦草沟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南半部分。
2.4森林公园
太阳山省级森林公园总面积为7.01 hm2,占全区生态红线范围总面积0.01%,分布于甘泉镇麦积林场范围内,在区界边缘处。
3评估调整
3.1评估调整规则
红线内矛盾处理方式主要包括退出、扣除、保留[4]。退出是指该地块仍属于生态保护红线,不再保留其开发利用属性。扣除是指该地块从生态保护红线中扣除,不再属于生态保护红线。地块扣除后对生态功能、生态系统完整性和连通性、生态保护红线格局造成明显影响的暂不予扣除。保留是指该地块仍属于生态保护红线,保留该地块原开发利用属性。
与本次麦积区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相关的规则如下:
(1)核心保护区内永久基本农田应退出,一般控制区内零散的永久基本农田应退出。
(2)生态保护红线内的零星耕地、园地及已有耕地后备资源可以保留。
(3)生态保护红线内需要采伐的人工商品林可以扣除。
(4)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城市建成区调出自然保护区范围,从红线中扣除。
(5)核心保护区内零星的原住居民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规模前提下可以保留;一般控制区内零星的村镇建设用地可以保留;集中连片的村镇可以扣除。
(6)合法矿业权的处置结合自然保护地调整优化结果合理扣除。
(7)核心保护区内的参观旅游及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应退出;一般控制区内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適度的参观旅游及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可以保留。
(8)生态保护红线内法定批复的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可以依法依规用地,不划入红线,予以扣除。
3.2矛盾冲突情况
3.2.1与三调地类图斑冲突分析
与三调地类图斑进行对比分析,原生态保护红线内尚有部分耕地,大部分分布于村庄周围的沟道两侧,红线边缘附近,面积约55.83 hm2。原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存在零星分布的农村宅基地、设施农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面积约124.07 hm2。
3.2.2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及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冲突分析
原生态保护红线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有5.84公顷重叠区域,是由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图斑和三调地类图斑边界、地类等不一致造成。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与基本农田储备区无交叉重叠情况。
3.2.3与人工商品林冲突分析
经与相关部门的林业数据叠加分析,麦积区存在1 678.38 hm2人工商品林划入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较大,其中大部分集中连片,小部分小片零碎。
3.2.4与矿产资源冲突分析
原生态保护红线与多个金矿、铅锌矿、采石场等的探矿权、采矿权范围有重叠,重叠面积为866.56 hm2。
3.2.5与森林公园冲突分析
麦积区包含麦积国家森林公园,小陇山国家森林公园和太阳山省级森林公园,它们的管理服务区和一般游憩区划入了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较大,为4 219.80 hm2。
3.2.6与相关规划的冲突分析
原生态保护红线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5.38公顷重叠区域,是由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关图斑与三调地类图斑边界不一致造成。
3.3评估调整处理
3.3.1边界调整
边界调整主要是和三调地类图斑的边界一致性进行对比处理。对于无三调地类图斑边界的区域,参考了卫星遥感影像,保持了与山脊、山谷、河流等自然地貌单元的一致性。对于三调地类图斑边界勾绘不精确区域,进行了精确勾绘修正处理。 3.3.2与耕地冲突处理
利用ArcGIS软件,对原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和三调成果进行叠加分析,再进行逐图斑评估认定,将一般控制区红线边缘区域与红线内集中连片程度较好的耕地进行了扣除,面积为52.70 hm2;零星分布的耕地在红线内进行了保留,面积为3.13 hm2。
3.3.3与建设用地冲突处理
对原生态保护红线范围边缘附近的建设用地进行了扣除处理,面积为82.65 hm2。保留了零星分布的农村宅基地1.18 hm2,分布于生态保护红线中间的公路用地7.34 hm2和农村道路32.90 hm2(如扣除则会对生态系统完整性和连通性造成影响,故做保留处理)。
3.3.4与永久基本农田图斑冲突处理
对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有5.84 hm2的重叠区域,进行退出处理,并在全区内其他耕地充足区域进行补划。
3.3.5与人工商品林冲突处理
原生态保护红线中存在1 678.38 hm2的人工商品林,对集中连片的人工商品林进行了扣除处理,面积为1 568.88 hm2;对小片零碎的,扣除后会造成小天窗的,影响生态保护红线完整性和连通性的进行了保留处理,面积为109.50 hm2。
3.3.6与矿产资源冲突处理
在重叠面积为866.56公顷的探矿权、采矿权范围中,最大一块为两当县龙王沟地区大店沟金矿,重叠面积为756.10公顷,本次全部进行了扣除处理。
3.3.7与森林公园冲突处理
考虑到麦积区的旅游发展,故将麦积国家森林公园,小陇山国家森林公园和太阳山省级森林公园中的管理服务区和一般游憩区作扣除处理,面积为4 219.80 hm2。
3.3.8与相关规划的协调处理
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5.38公顷重叠区域,由于面积较小且属于图形问题,故作了保留处理。
3.3.9红线内小天窗处理
本次优化调整严格遵循生态红线保护格局完整性原则。对原生态保护红线内存在的几处图形拓扑错误造成的小天窗进行了填补,修改了数据存在的问题。在党川镇的观音林场内有一处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进行了开天窗处理。在东岔镇的东岔林场内有一处公用设施用地,原红线中即为小天窗,对此进行了保留。剩余天窗为扣除人工商品林时造成。
3.3.10补划
依据麦积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5](双评价)数据和应划尽划原则,本次麦积区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集中补划了3个片区,全部来自生态保护重要区,其中一部分为麦草沟省级自然保护区,一部分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补划总面积为8 266.78 hm2。主要分布在麦积区东南部森林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并且为集中连片的乔木林地,有利于保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3.4调整前后对比分析
調整前麦积区生态保护红线有4个分区类型,分别为“甘肃秦州珍稀水生野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科学评估红线、一级国家公益林和“太阳山省级森林公园”。调整后有2个分区类型,分别为科学评估红线和一级国家公益林。调整原因为“甘肃秦州珍稀水生野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太阳山省级森林公园”只在区界边缘有很少量分布,故作为破碎且无保护意义图斑进行了调出。调整后分区类型更加科学合理。
调整前生态保护红线内主要有人工商品林,探矿权、采矿权,森林公园的管理服务区、游憩区三大类矛盾冲突问题,其中人工商品林有1 678.38 hm2,对集中连片的人工商品林进行了扣除处理,面积为1 568.88 hm2;对小片零碎的,造成小天窗后影响生态保护红线完整性和连通性的进行了保留处理,面积为109.50 hm2。森林公园的管理服务区、游憩区面积很大,为4 219.80 hm2,并且比较集中,存在于太碌景区,东岔景区,立远景区,放马滩景区和植物园景区之中,进行了调出处理。调整前探矿权范围中有一块为两当县龙王沟地区大店沟金矿,与原生态保护红线重叠面积为756.10 hm2,对此部分进行了调出处理。
调整后麦积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96782.78hm2,占全区土地总面积比例为27.78%。调整前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96 782.60 hm2,本次评估调整多划定了0.18 hm2。
4结束语
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中,要求优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6-7]。本次麦积区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优化了麦积区生态安全格局,完善了生态系统完整性和连续性,为麦积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自然资源有序开发和产业合理布局提供了重要支撑,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为保障生态保护红线的有效实施,后续还应进一步完善红线管控措施,利用已有的管控制度与法规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进行分级管控,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实行刚性保护,以此满足“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要求。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Z],2017.
[2]张春才,李叶,王祥涛,等.基于县级尺度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法与实践——以吉林省大安市为例[J].国土与自然资源研究,2020(1):70-74.
[3]林勇,樊景凤,温泉,等.生态红线划分的理论和技术[J].生态学报,2016,36(5):1244-1252.
[4]甘肃省自然资源规划研究院.甘肃省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技术方案(试行稿)[Z],2020.
[5]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技术指南(试行)[EB/OL].[2020-1-19].http://gi. mnr.gov.cn/202001/P020200121501685759831.pdf.
[6]中国土地规划勘测院.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初稿)[Z],2018.
[7]祁帆,谢海霞,王冠珠.国土空间规划中三条控制线的划定与管理[J].国土空间,2018(1):2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