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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危险废物贮存对于环境有着一定的影响,我们在生活的过程中必须要重视对于环境的保护。因此,必须要重视危险废物贮存环境影响后的评估工作,这样才能够充分的保护环境,使危险废物对于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本文是以某市的危险废物贮存环境后评估工作为例进行相应的分析,对于其中的工作要点进行阐述。
关键词:危险废物;环境影响;工作见解
环境保护部门对于废弃物的贮存有着相关的规定,必须要根据具体的环境评价标准来确定危险废物贮存环境的影响,对于贮存的位置与人群的距离进行相应的分析,保证其对环境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也不会影响周围人民的生命安全。本文是对某市的危险废物贮存环境影响后评估工作为具体的实例来进行相应的分析,为环境保护工作作出贡献。
1 环境影响后评估工作存在的问题
1.1 技术标准不完善
国家法律法规对于环境影响后评估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也不属于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内容,相关的制度在建立的过程中,忽视了环境影响后评估工作的重要性,而且环境影响后评估工作还存在着严重的违规行为,在这样的情况下,就难以开展相关的工作,而且这一工作在开展的过程中,必须要明确环境影响后评估工作的重要内容,在这样的情况下,才能够充分的保证环境影响的科学性与准确性,在工作的过程中,必须要充分的保证整个工作的科学性,但是技术标准不规范却像是其中难以解决的问题,也是其中十分重要的内容,必须要加以重视。
1.2 后评估报告评价的对象混淆
一般的情况下,后评估报告评价对象主要是对已经建成的项目来说的,而且利用现有的法律对于整个运行项目的审批、运行以及环保验收等环节进行充分的分析,在分析的过程中,一定要明确这一过程的科学性,除此之外,还要对现有的项目进行相应的调查,充分的保证周边环境的质量使得危废企业环境防护距离有着明确的标准,在环境建设的过程中,必须要根据具体的标准对整个环境的运行情况进行充分的分析,但是在实际的评价工作中,有很多的环节都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标准,尤其是在项目建设与运行的过程中,这样就必须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对环境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估,从而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但是在环境影响后评估工作进行的过程中,极容易产生混淆的现象,出现不必要的预测环节,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1.3 企業对于后评估工作的目的不明确
对于一些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相关企业必须要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估工作,在评估工作进行的过程中,一定要对贮存环境的防护距离进行科学的分析,保证防护距离不会威胁到周边人民的生命安全,在经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得到相应的备案意见之后才能够申请废物经营许可证,这一环节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要对环境防护距离进行确定。但是目前有很多的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并不了解这一环节的基本目的,这样就与后评价环境工作混淆,认为只要进行后评估工作就能够将环保问题全部解决,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将企业开展后评估工作的根本目的进行了曲解。
2 环境影响后评估报告的技术性评估要点
2.1 企业现状的回顾性评价
2.1.1 企业的概况
主要包括企业的平面布置、地理位置、发展历史、环保验收情况、现有项目的环评审批结、核准经营的范围、类别、批复的内容和历史环评批复的情况等,还要对近三年来的产品实际处理情况进行相应的分析。
2.1.2 现有的污染源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的分析
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初期的雨水等,要对近三年的废水监测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尤其是排水管网无法接驳的相关地区,是否达到了某市污水排放的相关标准。某市的废水污染源主要包括无组织的废水源和有组织的废水源,这些废水源在按照相关的要求进行处理之后,必须要经过15m以上高度的排气筒进行相应的排放,在排放的过程中,也需要进行一定的监控,否则就会出现极大的问题,如果是无组织废水,那么就要按照相应的工序来进行排水。
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生产设备,设备须布置在专用的设备房内并进行吸声、隔声及减震等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2.1.3 存在的环境问题
通过工程分析,找出企业现状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及环境风险,提出整改措施。例如,企业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直接排入已超标无容量的河涌,则应改进污水处理工艺后,确保生活污水达到某市《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一级标准后排放,或者企业内部利用不外排。
2.2 环境防护距离的确定
2.2.1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各无组织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出的距离是以污染源中心点为起点的控制距离,超出厂界以外的范围,即为现有项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当无组织源排放多种污染物时,应分别计算,并按计算结果的最大值确定其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对于属于同一生产单元的无组织排放源,应合并作为单一面源计算并确定其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2.2 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中的公式计算卫生防护距离,确定在正常生产条件下,无组织排放的有害气体自生产单元边界到居住区满足GB3095与TJ36规定的居住区容许浓度限值所需的最小距离。
2.2.3 环境防护距离及其可达性
由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事故风险防护距离组成的最大包络线范围即为企业危险废物贮存的环境防护距离,后评估报告须说明该包络线范围内是否存在常住居民居住场所、农用地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对象,明确企业厂界到最近居民点的直线距离,并提出规划调整的建议。需注意环境防护距离是从污染源中心点算起的最大包络线范围,不是从企业厂界算起。
3 技术评估工作程序
主要工作程序为技术初审——专家评审——报告修改——技术审查合格后出具意见。其中,技术初审针对企业现有项目否有重大环境制约因素;专家评审需到企业进行现场踏勘,专家现场进行提问并出具专家组意见,专家涉及废水、废气、固废、生态及综合评价等专业;技术审查重点包括工程分析内容是否清楚、环境现状评价及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是否符合环评技术导则要求、环境防护距离是否可达等。
4 结论
对危险废物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已经成为当务之急,虽然我国在这一方面已经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因此,必须要重视环境影响后评估工作,为后期的治理提供帮助。
参考文献
[1]李杰文.危险废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引入环境监理的探讨[J].绿色科技,2013,20(1):77-78.
[2]王琪,黄启飞,闫大海,李丽.我国危险废物管理的现状与建议[J].环境工程技术学报,2013,3(1):1-5.
[3]彭波,王润群.危险废物的环境评估及处理技术现状[J].现代农业科技,2009,23(8):269-269.
关键词:危险废物;环境影响;工作见解
环境保护部门对于废弃物的贮存有着相关的规定,必须要根据具体的环境评价标准来确定危险废物贮存环境的影响,对于贮存的位置与人群的距离进行相应的分析,保证其对环境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也不会影响周围人民的生命安全。本文是对某市的危险废物贮存环境影响后评估工作为具体的实例来进行相应的分析,为环境保护工作作出贡献。
1 环境影响后评估工作存在的问题
1.1 技术标准不完善
国家法律法规对于环境影响后评估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也不属于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内容,相关的制度在建立的过程中,忽视了环境影响后评估工作的重要性,而且环境影响后评估工作还存在着严重的违规行为,在这样的情况下,就难以开展相关的工作,而且这一工作在开展的过程中,必须要明确环境影响后评估工作的重要内容,在这样的情况下,才能够充分的保证环境影响的科学性与准确性,在工作的过程中,必须要充分的保证整个工作的科学性,但是技术标准不规范却像是其中难以解决的问题,也是其中十分重要的内容,必须要加以重视。
1.2 后评估报告评价的对象混淆
一般的情况下,后评估报告评价对象主要是对已经建成的项目来说的,而且利用现有的法律对于整个运行项目的审批、运行以及环保验收等环节进行充分的分析,在分析的过程中,一定要明确这一过程的科学性,除此之外,还要对现有的项目进行相应的调查,充分的保证周边环境的质量使得危废企业环境防护距离有着明确的标准,在环境建设的过程中,必须要根据具体的标准对整个环境的运行情况进行充分的分析,但是在实际的评价工作中,有很多的环节都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标准,尤其是在项目建设与运行的过程中,这样就必须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对环境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估,从而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但是在环境影响后评估工作进行的过程中,极容易产生混淆的现象,出现不必要的预测环节,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1.3 企業对于后评估工作的目的不明确
对于一些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相关企业必须要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估工作,在评估工作进行的过程中,一定要对贮存环境的防护距离进行科学的分析,保证防护距离不会威胁到周边人民的生命安全,在经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得到相应的备案意见之后才能够申请废物经营许可证,这一环节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要对环境防护距离进行确定。但是目前有很多的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并不了解这一环节的基本目的,这样就与后评价环境工作混淆,认为只要进行后评估工作就能够将环保问题全部解决,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将企业开展后评估工作的根本目的进行了曲解。
2 环境影响后评估报告的技术性评估要点
2.1 企业现状的回顾性评价
2.1.1 企业的概况
主要包括企业的平面布置、地理位置、发展历史、环保验收情况、现有项目的环评审批结、核准经营的范围、类别、批复的内容和历史环评批复的情况等,还要对近三年来的产品实际处理情况进行相应的分析。
2.1.2 现有的污染源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的分析
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初期的雨水等,要对近三年的废水监测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尤其是排水管网无法接驳的相关地区,是否达到了某市污水排放的相关标准。某市的废水污染源主要包括无组织的废水源和有组织的废水源,这些废水源在按照相关的要求进行处理之后,必须要经过15m以上高度的排气筒进行相应的排放,在排放的过程中,也需要进行一定的监控,否则就会出现极大的问题,如果是无组织废水,那么就要按照相应的工序来进行排水。
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生产设备,设备须布置在专用的设备房内并进行吸声、隔声及减震等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2.1.3 存在的环境问题
通过工程分析,找出企业现状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及环境风险,提出整改措施。例如,企业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直接排入已超标无容量的河涌,则应改进污水处理工艺后,确保生活污水达到某市《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一级标准后排放,或者企业内部利用不外排。
2.2 环境防护距离的确定
2.2.1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各无组织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出的距离是以污染源中心点为起点的控制距离,超出厂界以外的范围,即为现有项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当无组织源排放多种污染物时,应分别计算,并按计算结果的最大值确定其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对于属于同一生产单元的无组织排放源,应合并作为单一面源计算并确定其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2.2 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中的公式计算卫生防护距离,确定在正常生产条件下,无组织排放的有害气体自生产单元边界到居住区满足GB3095与TJ36规定的居住区容许浓度限值所需的最小距离。
2.2.3 环境防护距离及其可达性
由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事故风险防护距离组成的最大包络线范围即为企业危险废物贮存的环境防护距离,后评估报告须说明该包络线范围内是否存在常住居民居住场所、农用地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对象,明确企业厂界到最近居民点的直线距离,并提出规划调整的建议。需注意环境防护距离是从污染源中心点算起的最大包络线范围,不是从企业厂界算起。
3 技术评估工作程序
主要工作程序为技术初审——专家评审——报告修改——技术审查合格后出具意见。其中,技术初审针对企业现有项目否有重大环境制约因素;专家评审需到企业进行现场踏勘,专家现场进行提问并出具专家组意见,专家涉及废水、废气、固废、生态及综合评价等专业;技术审查重点包括工程分析内容是否清楚、环境现状评价及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是否符合环评技术导则要求、环境防护距离是否可达等。
4 结论
对危险废物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已经成为当务之急,虽然我国在这一方面已经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因此,必须要重视环境影响后评估工作,为后期的治理提供帮助。
参考文献
[1]李杰文.危险废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引入环境监理的探讨[J].绿色科技,2013,20(1):77-78.
[2]王琪,黄启飞,闫大海,李丽.我国危险废物管理的现状与建议[J].环境工程技术学报,2013,3(1):1-5.
[3]彭波,王润群.危险废物的环境评估及处理技术现状[J].现代农业科技,2009,23(8):269-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