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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期间一票难求,消费者通过互联网平台购火车票已成为常态,各抢票软件推出的“加速包”服务加剧了抢票竞争。
目前的“抢票软件”主要分两类,一类是增加了抢票功能的浏览器,另一类是OTA(在线旅行服务商)的官网或App。少数提供免费服务,大多数情况下,旅客要多付几十元,才能利用这些软件。收费方式分两类,一类是10~50元不等的“加速套餐”,一类是长期充值会员。
抢票软件就是线上“插队”,软件通过技术方式,事先输入个人信息及所购车票信息,代替人工操作,破坏了正常的购票顺序。同时,网络有偿抢票只解决了小部分人购票难的问题,带来的后果是其他通过正常途径网上购票者的抢票成功率降低,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市场的不公平。此外,抢票软件对旅客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保存让这些信息有更大的泄露风险。
如何判断抢票软件提供有偿服务是否合法合规?关键在于看它是“代购”还是“代售”?如果是正规火车票代售点,按照规定是不能收取5元之外的费用的。但是现在大部分抢票软件并非正规代售点,它与用户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代购。目前的法规对此没有明确禁止性规定,因此软件服务运营开发者和运营者都打起了“擦边球”。
事实上,无论旅游网站提供的加价选座服务,还是各类抢票软件,其实质上都是涉嫌倒卖车船票的非法经营行为。付费抢票软件采用不公平交易的方式,侵犯到其他正常登录12306网站购票旅客的購票机会,理应被认定为宽泛意义上的非法经营。
“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以及“罪刑法定”的原则,都要求法律必须对这种新型“黄牛”的非法经营行为以司法解释的方式进行补充规定,如此监管才有法可依,这就需要全社会尤其是立法机关和办案机关形成合力。
目前的“抢票软件”主要分两类,一类是增加了抢票功能的浏览器,另一类是OTA(在线旅行服务商)的官网或App。少数提供免费服务,大多数情况下,旅客要多付几十元,才能利用这些软件。收费方式分两类,一类是10~50元不等的“加速套餐”,一类是长期充值会员。
抢票软件就是线上“插队”,软件通过技术方式,事先输入个人信息及所购车票信息,代替人工操作,破坏了正常的购票顺序。同时,网络有偿抢票只解决了小部分人购票难的问题,带来的后果是其他通过正常途径网上购票者的抢票成功率降低,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市场的不公平。此外,抢票软件对旅客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保存让这些信息有更大的泄露风险。
如何判断抢票软件提供有偿服务是否合法合规?关键在于看它是“代购”还是“代售”?如果是正规火车票代售点,按照规定是不能收取5元之外的费用的。但是现在大部分抢票软件并非正规代售点,它与用户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代购。目前的法规对此没有明确禁止性规定,因此软件服务运营开发者和运营者都打起了“擦边球”。
事实上,无论旅游网站提供的加价选座服务,还是各类抢票软件,其实质上都是涉嫌倒卖车船票的非法经营行为。付费抢票软件采用不公平交易的方式,侵犯到其他正常登录12306网站购票旅客的購票机会,理应被认定为宽泛意义上的非法经营。
“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以及“罪刑法定”的原则,都要求法律必须对这种新型“黄牛”的非法经营行为以司法解释的方式进行补充规定,如此监管才有法可依,这就需要全社会尤其是立法机关和办案机关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