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最近《福布斯》杂志公布的“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中中国排名靠后,一时中国宏观税负的争论再度热化。
宏观税负的度量:标准与现实的差异
理论上讲,宏观税负是指一国一定时期(一般为一年)内税收总额与该国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但是由于我国政府收入结构比较复杂,人们常从不同角度使用三种口径衡量我国的宏观税负。一种是按照狭义税收概念使用的小口径,即是用各类税收收入与GDP比值来计算宏观税负;二是按财政预算内收入占GDP比重来衡量宏观税负;三是用政府获取的预算内外收入与GDP的比率衡量。
当政府获取收入主要是税收时,用小口径衡量宏观税负无可厚非。但是政府的收入结构比较复杂,非税收入占有较大份额时,仍然用小口径衡量,就不能反映总体负担水平了。要按照全口径准确度量我国实际的宏观税负,还面临着一些现实问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政府部门还存在很多非规范的收入渠道。而且某些体制外收入难以在体制内反映出来。庞大的非正式经费体系难以反映到政府的统计数据中。政府部门乱收费乱罚款以及一些乱支出就更未在统计之列。
其实,衡量一个国家总体税负程度,应该不存在所谓大、中、小的标准。一个国家宏观税负程度的度量只能是一国政府全部收入与GDP比值,因为不管采取什么形式,毕竟政府从公民手中获取了各种类型的收入。大中小的标准只是从政府收入负担比例的角度说明收入结构的一种方式罢了。否则按照狭义的标准衡量中国的宏观税负,就会与现实严重出入。
宏观税负的比较:时间与国别的参照
目前评价我国宏观税负水平主要存在两类观点:一是,国家税务局的官方观点,从狭义的角度计算中国宏观税负,认为我国宏观税负水平并不高。国家税务总局计统司公布我国2006年宏观税负(税收收入与经济总量的比值)为18%,比2005年涨0.5个百分点,但仍低于发展中国家3个百分点左右,比发达国家低约12个百分点。二是,一些学者研究认为,中国宏观税负处于一个较高的水平。其中周天勇认为,去年政府财政收入接近3.2万亿元,如果加上1.3万亿元的预算外收费、土地出让金5000亿元、社保8000亿元等预算外收入,我们真实的税负已经达到31%至32%,这种程度的实际税负已经相当高了。那么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我们应该如何分析我国的宏观税负水平呢?
尽管衡量宏观税负应该只有一个指标,但是就中国特点来说,分别分析不同口径的税负及其变化情况,并比较不同发展程度国家间的税负水平,可以看出中国宏观税负的特点。
宏观税负先降后升。仅就预算内财政收入看,1978年我国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31.2%,从1978开始,财政收入占GDP比重持续下降。1995年10.7%,达历史最低点。1996年宏观税负开始持续增长。
收入结构不够合理。根据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报告》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政府财政统计年鉴》所列100多个国家和地方的中央政府财政收入构成表,可以看出,大多数国家非税收入所占比重在10%~20%之间,许多高收入国家甚至低于10%。而我国非税收入与税收收入之比都大于1,最高年份达到1.89。平均1.4。尽管近几年非税收入增长没有税收收入快,但仍然处于增长之势不算一个正常的现象。这说明没有主动去削减非税收入中占主导的收费项目。在税收收入快速增长过程中,没有有效地利用税收收入的替代效应。
财政收入增长较快。财政收入快速增长的原因当然是税基的扩大,但是自1996年以来,我国财政收入增长率明显高于GDP增长率。尤其是2003年以来,增长更为迅猛。因此,税收增长是GDP增长与1994年实行的新税制共同作用的结果。财政收入的增长率大大高于GDP的增长率(见图1),这说明主要原因由我国税负较高所驱使的。1998年以来,宏观税负年均增加一个百分点以上。
在财政收入的增加额中,税收的增加额占有较大比例(见表1、表2)。财政收入增长过快反过来说明了,我国宏观税负的水平是比较高的。
那么我们如何看待宏观税负的国别差异呢?
西方国家的宏观税负,是政府公共收支在经济比较发达,各项制度比较完善的情况下达成的一种均衡结果。
仅从静态的数据比较,中国当前狭义的宏观税负没有达到一些国家总体宏观税负的水平,但是按照中国当前狭义税负的增长态势,当中国的人均GDP达到其他国家人均GDP水平时,中国狭义上的宏观税负也会处于一个较高的水平,那么反过来说,在现有的征收水平上看,中国狭义的宏观税负尽管数据相比较低,实质上则不能说是较低的水平。
宏观税负的实质:政府与市场的配比
判断宏观税负水平的高低,根本在于比较规范的界定政府收支规模的标准和机制,体现政府与市场的配比关系。
我们评价宏观税负是高是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税负与经济发展关系的实证分析是有一定帮助的。宏观税负实际上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在政治领域不同层次的微观条件下进行公共选择的宏观结果。也是一个动态弹性的判断过程,最终要看是否有利于经济的增长,是否有利于社会和谐,更好地体现公共性。
仅从政府的角度看,最优税率应该为税率提高增加的税收恰好等于税率上升导致生产下降造成的税收损失。不管什么形式的政府,政府赋税最终都会受到潜在的约束。
长期来看,在微观水平上,政府的赋税不能影响到个人产权保护,也就是个人的财产权利不能被过高的税负所剥夺,否则宏观税负过高不仅仅会产生一个宏观经济学中的挤出效应问题,而且造成一个完善市场经济所需要的制度激励问题。
当然,公共产品不是天上掉下的陷饼,不是免费午餐。宏观税负是总体公共产品的价格支付,当纳税人憧憬公共教育、公共医疗等各类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并且开始关注税负轻重时,说明纳税人公共选择的意识开始觉醒。
公共产品的核心是公共选择,缺乏符合中国特点的公共选择机制,就会产生许多公共产品的幻觉。最后纳税人的公共福利还是未能提高。当一个个公共产品的幻觉破灭时,纳税人的痛苦指数自然很高。
评价宏观税负的高低并无一个绝对的标准,对宏观税负的关注,涉及政府支出范围如何合理化的问题。社会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和发展形态,宏观税负水平会有所不同。当政府的开支缺少比较直接有效的约束时,不管怎么辨称宏观税负处于低水平也没有什么意义。所以,判断宏观税负的高低必须与政府的支出行为联系起来。
宏观税负的优化:改革与发展的并重
中国的发展与改革无非要处理好目标与过程的关系。在发展与改革的过程中,既需要一定的财政收入保障公共需要,又不能因为过高税负而抑制经济发展。因此财政管理的变革是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一个重要的交接点。针对我国宏观税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需要规范政府收入构成和收入行为,提高政府收入能力,强化收入管理,保持一个合理的税负水平,实行“高税基,低税率”政策,藏富于民。约束政府在财政体制外对经济资源的控制行为,将一切代表政府行为的收支都纳入统一预算管理。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
宏观税负的度量:标准与现实的差异
理论上讲,宏观税负是指一国一定时期(一般为一年)内税收总额与该国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但是由于我国政府收入结构比较复杂,人们常从不同角度使用三种口径衡量我国的宏观税负。一种是按照狭义税收概念使用的小口径,即是用各类税收收入与GDP比值来计算宏观税负;二是按财政预算内收入占GDP比重来衡量宏观税负;三是用政府获取的预算内外收入与GDP的比率衡量。
当政府获取收入主要是税收时,用小口径衡量宏观税负无可厚非。但是政府的收入结构比较复杂,非税收入占有较大份额时,仍然用小口径衡量,就不能反映总体负担水平了。要按照全口径准确度量我国实际的宏观税负,还面临着一些现实问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政府部门还存在很多非规范的收入渠道。而且某些体制外收入难以在体制内反映出来。庞大的非正式经费体系难以反映到政府的统计数据中。政府部门乱收费乱罚款以及一些乱支出就更未在统计之列。
其实,衡量一个国家总体税负程度,应该不存在所谓大、中、小的标准。一个国家宏观税负程度的度量只能是一国政府全部收入与GDP比值,因为不管采取什么形式,毕竟政府从公民手中获取了各种类型的收入。大中小的标准只是从政府收入负担比例的角度说明收入结构的一种方式罢了。否则按照狭义的标准衡量中国的宏观税负,就会与现实严重出入。
宏观税负的比较:时间与国别的参照
目前评价我国宏观税负水平主要存在两类观点:一是,国家税务局的官方观点,从狭义的角度计算中国宏观税负,认为我国宏观税负水平并不高。国家税务总局计统司公布我国2006年宏观税负(税收收入与经济总量的比值)为18%,比2005年涨0.5个百分点,但仍低于发展中国家3个百分点左右,比发达国家低约12个百分点。二是,一些学者研究认为,中国宏观税负处于一个较高的水平。其中周天勇认为,去年政府财政收入接近3.2万亿元,如果加上1.3万亿元的预算外收费、土地出让金5000亿元、社保8000亿元等预算外收入,我们真实的税负已经达到31%至32%,这种程度的实际税负已经相当高了。那么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我们应该如何分析我国的宏观税负水平呢?
尽管衡量宏观税负应该只有一个指标,但是就中国特点来说,分别分析不同口径的税负及其变化情况,并比较不同发展程度国家间的税负水平,可以看出中国宏观税负的特点。
宏观税负先降后升。仅就预算内财政收入看,1978年我国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31.2%,从1978开始,财政收入占GDP比重持续下降。1995年10.7%,达历史最低点。1996年宏观税负开始持续增长。
收入结构不够合理。根据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报告》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政府财政统计年鉴》所列100多个国家和地方的中央政府财政收入构成表,可以看出,大多数国家非税收入所占比重在10%~20%之间,许多高收入国家甚至低于10%。而我国非税收入与税收收入之比都大于1,最高年份达到1.89。平均1.4。尽管近几年非税收入增长没有税收收入快,但仍然处于增长之势不算一个正常的现象。这说明没有主动去削减非税收入中占主导的收费项目。在税收收入快速增长过程中,没有有效地利用税收收入的替代效应。
财政收入增长较快。财政收入快速增长的原因当然是税基的扩大,但是自1996年以来,我国财政收入增长率明显高于GDP增长率。尤其是2003年以来,增长更为迅猛。因此,税收增长是GDP增长与1994年实行的新税制共同作用的结果。财政收入的增长率大大高于GDP的增长率(见图1),这说明主要原因由我国税负较高所驱使的。1998年以来,宏观税负年均增加一个百分点以上。
在财政收入的增加额中,税收的增加额占有较大比例(见表1、表2)。财政收入增长过快反过来说明了,我国宏观税负的水平是比较高的。
那么我们如何看待宏观税负的国别差异呢?
西方国家的宏观税负,是政府公共收支在经济比较发达,各项制度比较完善的情况下达成的一种均衡结果。
仅从静态的数据比较,中国当前狭义的宏观税负没有达到一些国家总体宏观税负的水平,但是按照中国当前狭义税负的增长态势,当中国的人均GDP达到其他国家人均GDP水平时,中国狭义上的宏观税负也会处于一个较高的水平,那么反过来说,在现有的征收水平上看,中国狭义的宏观税负尽管数据相比较低,实质上则不能说是较低的水平。
宏观税负的实质:政府与市场的配比
判断宏观税负水平的高低,根本在于比较规范的界定政府收支规模的标准和机制,体现政府与市场的配比关系。
我们评价宏观税负是高是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税负与经济发展关系的实证分析是有一定帮助的。宏观税负实际上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在政治领域不同层次的微观条件下进行公共选择的宏观结果。也是一个动态弹性的判断过程,最终要看是否有利于经济的增长,是否有利于社会和谐,更好地体现公共性。
仅从政府的角度看,最优税率应该为税率提高增加的税收恰好等于税率上升导致生产下降造成的税收损失。不管什么形式的政府,政府赋税最终都会受到潜在的约束。
长期来看,在微观水平上,政府的赋税不能影响到个人产权保护,也就是个人的财产权利不能被过高的税负所剥夺,否则宏观税负过高不仅仅会产生一个宏观经济学中的挤出效应问题,而且造成一个完善市场经济所需要的制度激励问题。
当然,公共产品不是天上掉下的陷饼,不是免费午餐。宏观税负是总体公共产品的价格支付,当纳税人憧憬公共教育、公共医疗等各类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并且开始关注税负轻重时,说明纳税人公共选择的意识开始觉醒。
公共产品的核心是公共选择,缺乏符合中国特点的公共选择机制,就会产生许多公共产品的幻觉。最后纳税人的公共福利还是未能提高。当一个个公共产品的幻觉破灭时,纳税人的痛苦指数自然很高。
评价宏观税负的高低并无一个绝对的标准,对宏观税负的关注,涉及政府支出范围如何合理化的问题。社会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和发展形态,宏观税负水平会有所不同。当政府的开支缺少比较直接有效的约束时,不管怎么辨称宏观税负处于低水平也没有什么意义。所以,判断宏观税负的高低必须与政府的支出行为联系起来。
宏观税负的优化:改革与发展的并重
中国的发展与改革无非要处理好目标与过程的关系。在发展与改革的过程中,既需要一定的财政收入保障公共需要,又不能因为过高税负而抑制经济发展。因此财政管理的变革是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一个重要的交接点。针对我国宏观税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需要规范政府收入构成和收入行为,提高政府收入能力,强化收入管理,保持一个合理的税负水平,实行“高税基,低税率”政策,藏富于民。约束政府在财政体制外对经济资源的控制行为,将一切代表政府行为的收支都纳入统一预算管理。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