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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以习近平新时社会治理现代化思想为指引,从社会治理历史演变和社会治理使命两个视角对我国社会治理理论和实践进行梳理并分析我国城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以比较优势理论、分工理论等理论为指导,根据问题,探索城市社会治理路径,提出构建城市规划科学化,城市服务社会化、信息处理智能化、管理人员专业化、应急事件公开化的科学、公开、透明的城市社会治理体系。
关键词:城市社会治理;治理能力;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新征程提出了总体要求,按照党的十九大部署,我们立足于中国现实国情和当前社会发展阶段特点,坚持在继承中创新,秉持兼容并蓄的理念,对我国社会治理的主要问题和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能力的提升进行了分析思考,以达到稳步推进新时代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快速形成有效的城市社会治理和良好的城市社会秩序,实现新时代的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目标。
一、中国社会治理发展路径梳理
当前我国社会治理领域中,社会整体结构、社会资源配置等社会问题呈现出了较强的非均衡性特征,使得社会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明显,严重阻碍着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步伐,推进城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旨在全面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因此离不开对社会治理发展的了解。
(一)社会治理的历史演变
从新中国成立到1976年,我国国家与社会呈现出一体化特征,我国社会治理呈现出“政府管制”的特点,国家权力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治理经历了由单一主体向多元主体转变、由单向建构向双向建构转变、由封闭建构向开放建构转变、反应性建构向能动性建构转变的历史发展进程[1],在政府的主导和推动下,城市建构起了街居制下的社区制体制。随着党的十四大正式确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社会逐渐从国家体制中相对独立出来,社会综合治理开始被广泛提及,我国的社会治理进入了社会管控阶段。2004年以后到2012年,我国社会治理进入“社会管理”阶段。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更加注重联动融合、开放共治,更加注重民主法治、科技创新,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要坚持问题导向,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要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加快建设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2]。2017年,党的十九大对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明确了新的发展目标,为适应新时代的新矛盾,重新将社会治理体制表述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并要求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二)社会治理的历史使命
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社会治理具体指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由政府主导,吸纳市场组织、社会组织等多方面治理主体参与,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的治理活动[3]。与我国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目标相一致的原则,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目标也分为两个重要的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2018-2035年,我们要基本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即: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现象有所改善,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的高度,人民生活更为宽裕,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邁出坚实步伐,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第二阶段是2035-2050年,我们要全面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即:社会文明全面提升,实现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现象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形成,中国人民将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中华民族将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二、我国社会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非常重视社会管理工作。通过长期实践和探索,我国已基本确立了社会管理组织网络,建立了社会管理工作领导体系,并初步制定了社会管理基本法律法规,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改革开放以来,面对社会转型和经济体制的变化以及社会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我国社会治理在理念上、体制上和方法手段等方面仍然存在着诸多不足:
(一)社会治理认识不够全面
首先,把社会治理视作政府管理。社会治理强调多方主体参与,强调社会各方力量的综合配置与协调使用,是一个主体协同管理过程,绝不只是政府一家的事。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我国社会出现了复杂化、多元化的社会阶层和复杂的利益诉求,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政府在管理过程中的个别领域的管理绩效存在着一些“失灵”现象;其次,社会治理目标简单化。目前,我国社会存在各种利益冲突和价值碰撞,处于一个矛盾多发期,有些人把社会治理的目标简单化为维稳,单纯强调公众行为和思想上的服从,忽视了对社会多元价值理念的尊重、对社会整体功能的优化等,还把社会治理的综合目标简化为富民惠民的单一指标,认为凡事都可以通过经济手段来化解。
(二)社会治理结构不够合理
首先,社会治理的主体结构比较单一。社会治理的广泛性和独特性决定了社会治理需要动员多元化的社会力量多层次协同发挥功能,政府虽然起主导作用,但不能完全替代其他社会主体所具备的独特功能;其次,社会治理的组织结构不科学。我国现行社会治理的组织结构方式会把相同性质的社会事务分置于不同的部门之中,造成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相互推诿等现象,治理成本较大;同时,由于地方政府部门在横向上隶属于相应层级的政府,纵向上又分属于不同上级主管单位,形成了我国社会治理结构系统中特有的“条”、“块”分形(Fractal)现象,这样就造成了“条”、“块”之间的冲突以及社会治理机构的行政效率不高。 (三)社会治理方式不够科学
政府与社会的双重转型,社会结构分层化、社会成员个体意识增强,公共需求多样化、社会矛盾冲突化、社会风险常态化等趋势日益明显。“重权力归属、轻权力运作”[4]的传统逻辑难以应对政府粗放型、模糊式、突击式、运动式的问题,缺乏规范性、针对性和精准性的社会治理模式难以有效满足公共需求和解决社会问题。甚至简单的把社会治理等同于社会控制,认为加强社会管理就是要加强对社会的管制,一旦遇到社会矛盾和突发事件,有捂、瞒、压现象,社会治理呈现出就事论事、事后弥补的特点,我国现在社会治理以国家主导型为主,市场管理和社会自治模式为辅,社会治理方式不够科学。
(四)社会治理机制不够完善
我国社会治理的管理激励机制、信息交互机制等方面建设不够完善,相对缺乏系统有效的综合协调,这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社会各领域进行有效治理的主要因素,特别是在行政、经济、法律等不同领域的各种社会治理方法存在着不够用甚至不管用的尴尬局面,这也与我国社会治理模式单一、社会治理机制缺乏有着紧密的关系。
(五)社会治理技术相对落后
社会治理离不开多元主体之间信息及时有效的沟通,更离不开信息技术和信息系统的支撑。目前,我国社会治理工作所需要的信息网络还不够完善,特别是信息收集、评估等方面的技术还比较落后,政府职能部门不能快速掌握情况并及时应对,严重制约了政府对诸如一些群体性事件、社会舆情以及大气雾霾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等社会问题的有效管理,严重妨碍了政府对社会治理工作进行有效的组织、协调和控制。
(六)城市社会治理能力不足
由于我国城市人口与经济聚集规模大、房价收入比高、民用汽车用量大、环境资源能量消耗大等特征,导致城市出现人口过度聚集、交通拥堵、房价高涨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下降等一系列的共性问题。从宏观上来看,这些问题的产生与城市自身特征密切相关,从微观上来看,则是城市社会治理体系不够完善,城市社会治理能力不足导致的,严重影响了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而城市的稳定发展对于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样亟需通过对社会治理能力、优化社会治理结构等方面进行整合,以不断提高城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路径思考
社会治理理念是社会治理体系的核心,它引领着城市社会治理的目标与方向,而社会治理工具是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实现方式,是对社会治理理念的执行和社会治理结构的支撑。我们要不断更新社会治理理念,完善社会治理机制体制,以信息技术提升城市社会治理能力。
(一)确立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理念
社会是全体人民的社会,社会治理是千百万群众自己的事情,提高全体民生水平、实现和谐社会的社会治理不是为少数人,而是为社会全体人民服务的。正如十九大报告所指出的,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5]。因此,“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理念的根本目标和本质属性。
(二)完善社会治理现代化体系
完善社会治理现代化体系,实现社会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与法治化,建立一种法治、公开、规范、科学的透明体制,我们需要在社会治理制度上做出重大改革,通过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政社分开达到构建政府与社会协同共治的现代社会治理体系。首先,要完善职能合理、运行高效的政府分工结构体系;其次,注重社会组织与群众参与,推进社会治理决策民主化和管理分權化;再次,打造社会治理专业化队伍,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依据社会分工理论,建设专业化的社会治理管理人员队伍,突显社会治理社会服务化,提高整个社会化福利水平。
(三)强化社会治理现代化机制
社会治理现代化机制主要是政府权力运行机制和社会组织的支持、合作与监管机制。首先,政府权力运行机制主要是进行社会治理制度创新,依靠法律和法治进一步规范政府间关系,明确权限;其次,社会组织的支持、合作与监管机制是要进一步整合社会治理资源,系统地建立一套现代社会组织支持、合作与监管机制,并且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信任及可信承诺机制。
社会治理现代化就是社会治理体系不断优化、治理能力不断提升以适应社会发展的过程,它要求从系统理论出发,注重社会治理的系统性、复杂性和整体性,只有这样才能保障现代社会治理体系和机制有效运转,才能满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需要,而新时代城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提升更是推进国家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部分。
四、加强城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
推进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不仅要有先进的理念制度和创新的机制体制,更要有科学的理论指导,而光有先进的理念,创新的机制,科学的指导,没有相应的执行能力,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绩效仍然无法充分显现,所以我们必须以组织和个体为基础,全面加强新时代城市社会治理相关能力的建设。
(一)加强党的政治领导能力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确保新时代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具备坚实的政治保障的关键举措。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保障老百姓的民权,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培育人民的自我治理主体性,是当前推进我国新时代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根本价值指向。为实现这个根本价值取向,在宏观制度上,党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的根本政治制度以及法治国家建设充分保障人民依法有序地参与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从而为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基础性的制度框架以及稳固的治理资源;在微观机制上,党通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方式方法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从而推进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
(二)加强常态下城市社会治理能力 随着城市社会状态的不同也对政府的社会治理能力提出了不同的要求。而政府全面的常态下治理能力,主要包括社会民权的保护能力、社会秩序的维护能力和社会矛盾的化解能力。在维护社会秩序长期稳定、平安、和谐的需要下,政府必须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政府必须在指导原则上完善和强化解决城市社会矛盾纠纷的法治机制,提高城市社会矛盾化解能力,完善城市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矛盾化解综合机制,落实重大决策城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并且在法治框架下,政府必须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公民权利保障为重点的社会行为规范体系,以道德规范和诚信体系为基础,加强社会治理基础制度建设,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体制,实现城市社会治理的信息化和智能化。
(三)加强城市社会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在城市社会公共安全方面,我们需要更加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实行党政同责、失职追责,强化预防治本为主,建立健全预警应急机制,及时排查化解安全隐患,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健全交通安全、工程安全、食品安全和社会治安等方面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牢固树立城市社会安全发展观念。
(四)加强城市社会治理应急能力
城市社会治理应急管理能力是新时代城市社会治理能力的核心组成部分,我们必须要加强系统的城市社会治理应急能力建设。首先,要切实提高政府的应急法律能力。保障政府应急措施的合法性,完善相关的应急法律体系,系统性强化政府应急管理能力的法治保障;其次,要大力加强城市社会风险预警能力。构建符合国情的社会风险评估体系,提升社会风险的识别能力和预警能力,建立网络舆情和社会心态监测系统,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再次,要全面提升城市社会公共危机应对能力。遵循权力集中、及时性和有效性原则,依托应急处置网络系统和应急资源的条件,建立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理相结合的社会风险预警及应对体系。
(五)加强城市社会治理重心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城乡社区的社会治理是基层治理,是城市社会治理的重心所在。基层治理是党中央治国理政和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治理的基本结合点。基层治理规范化、智能化是我国基层社会治理建设与完善的目标,是夯实社会治理基础的关键[6]。基层治理要健全基层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解决基层群众面临的就业、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的困难,夯实公众参与社会治理所需具备的政治经济社会基础,破除目前仍然存在的公众参与体制机制以及文化观念上的障碍,促使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相一致[7]。更要以比较优势理论为指导,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推动各地立足自身資源条件、人文特色等实际,完善城市及社区治理模式。大力开展城市特色推广,加强乡风、村风、家风建设,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提升城市竞争力,促进平安社会、和谐社会、美好城市建设。
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以城市社会治理发展总目标为主,我国城市社会治理发展将更加重视权利保护,更加重视依法治理,更加重视多种手段的综合运用,更加重视基层治理,更加重视互联网治理,更加重视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更加重视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更加重视社会治理人才培养。其实,城市社会治理难在整合、重在预防、贵在长效、安在制度、成在文明,而加强和提升城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是确保新时代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实施的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1]柯尊清.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社会建构研究[J].学术探索,2016(6).
[2]《2014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他所在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北京]《人民日报》2014年3月6日,第1版。
[3][英]罗伯特·罗茨.新的治理[J].政治研究,1996(154).
[4]赵聚军.“重权力归属、轻权力运作”传统的形成及其对当代中国政府发展的影响[J].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2(2).
[5]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
[6]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加强和创新特大城市社会治理[N].人民日报,2014-03-06.
[7]崔岩.社会质量与我国社会治理创新[N].光明日报,2016-01-18(11).
(作者单位:西安市沙坡地区人民检察院)
关键词:城市社会治理;治理能力;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新征程提出了总体要求,按照党的十九大部署,我们立足于中国现实国情和当前社会发展阶段特点,坚持在继承中创新,秉持兼容并蓄的理念,对我国社会治理的主要问题和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能力的提升进行了分析思考,以达到稳步推进新时代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快速形成有效的城市社会治理和良好的城市社会秩序,实现新时代的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目标。
一、中国社会治理发展路径梳理
当前我国社会治理领域中,社会整体结构、社会资源配置等社会问题呈现出了较强的非均衡性特征,使得社会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明显,严重阻碍着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步伐,推进城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旨在全面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因此离不开对社会治理发展的了解。
(一)社会治理的历史演变
从新中国成立到1976年,我国国家与社会呈现出一体化特征,我国社会治理呈现出“政府管制”的特点,国家权力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治理经历了由单一主体向多元主体转变、由单向建构向双向建构转变、由封闭建构向开放建构转变、反应性建构向能动性建构转变的历史发展进程[1],在政府的主导和推动下,城市建构起了街居制下的社区制体制。随着党的十四大正式确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社会逐渐从国家体制中相对独立出来,社会综合治理开始被广泛提及,我国的社会治理进入了社会管控阶段。2004年以后到2012年,我国社会治理进入“社会管理”阶段。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更加注重联动融合、开放共治,更加注重民主法治、科技创新,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要坚持问题导向,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要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加快建设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2]。2017年,党的十九大对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明确了新的发展目标,为适应新时代的新矛盾,重新将社会治理体制表述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并要求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二)社会治理的历史使命
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社会治理具体指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由政府主导,吸纳市场组织、社会组织等多方面治理主体参与,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的治理活动[3]。与我国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目标相一致的原则,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目标也分为两个重要的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2018-2035年,我们要基本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即: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现象有所改善,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的高度,人民生活更为宽裕,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邁出坚实步伐,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第二阶段是2035-2050年,我们要全面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即:社会文明全面提升,实现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现象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形成,中国人民将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中华民族将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二、我国社会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非常重视社会管理工作。通过长期实践和探索,我国已基本确立了社会管理组织网络,建立了社会管理工作领导体系,并初步制定了社会管理基本法律法规,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改革开放以来,面对社会转型和经济体制的变化以及社会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我国社会治理在理念上、体制上和方法手段等方面仍然存在着诸多不足:
(一)社会治理认识不够全面
首先,把社会治理视作政府管理。社会治理强调多方主体参与,强调社会各方力量的综合配置与协调使用,是一个主体协同管理过程,绝不只是政府一家的事。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我国社会出现了复杂化、多元化的社会阶层和复杂的利益诉求,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政府在管理过程中的个别领域的管理绩效存在着一些“失灵”现象;其次,社会治理目标简单化。目前,我国社会存在各种利益冲突和价值碰撞,处于一个矛盾多发期,有些人把社会治理的目标简单化为维稳,单纯强调公众行为和思想上的服从,忽视了对社会多元价值理念的尊重、对社会整体功能的优化等,还把社会治理的综合目标简化为富民惠民的单一指标,认为凡事都可以通过经济手段来化解。
(二)社会治理结构不够合理
首先,社会治理的主体结构比较单一。社会治理的广泛性和独特性决定了社会治理需要动员多元化的社会力量多层次协同发挥功能,政府虽然起主导作用,但不能完全替代其他社会主体所具备的独特功能;其次,社会治理的组织结构不科学。我国现行社会治理的组织结构方式会把相同性质的社会事务分置于不同的部门之中,造成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相互推诿等现象,治理成本较大;同时,由于地方政府部门在横向上隶属于相应层级的政府,纵向上又分属于不同上级主管单位,形成了我国社会治理结构系统中特有的“条”、“块”分形(Fractal)现象,这样就造成了“条”、“块”之间的冲突以及社会治理机构的行政效率不高。 (三)社会治理方式不够科学
政府与社会的双重转型,社会结构分层化、社会成员个体意识增强,公共需求多样化、社会矛盾冲突化、社会风险常态化等趋势日益明显。“重权力归属、轻权力运作”[4]的传统逻辑难以应对政府粗放型、模糊式、突击式、运动式的问题,缺乏规范性、针对性和精准性的社会治理模式难以有效满足公共需求和解决社会问题。甚至简单的把社会治理等同于社会控制,认为加强社会管理就是要加强对社会的管制,一旦遇到社会矛盾和突发事件,有捂、瞒、压现象,社会治理呈现出就事论事、事后弥补的特点,我国现在社会治理以国家主导型为主,市场管理和社会自治模式为辅,社会治理方式不够科学。
(四)社会治理机制不够完善
我国社会治理的管理激励机制、信息交互机制等方面建设不够完善,相对缺乏系统有效的综合协调,这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社会各领域进行有效治理的主要因素,特别是在行政、经济、法律等不同领域的各种社会治理方法存在着不够用甚至不管用的尴尬局面,这也与我国社会治理模式单一、社会治理机制缺乏有着紧密的关系。
(五)社会治理技术相对落后
社会治理离不开多元主体之间信息及时有效的沟通,更离不开信息技术和信息系统的支撑。目前,我国社会治理工作所需要的信息网络还不够完善,特别是信息收集、评估等方面的技术还比较落后,政府职能部门不能快速掌握情况并及时应对,严重制约了政府对诸如一些群体性事件、社会舆情以及大气雾霾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等社会问题的有效管理,严重妨碍了政府对社会治理工作进行有效的组织、协调和控制。
(六)城市社会治理能力不足
由于我国城市人口与经济聚集规模大、房价收入比高、民用汽车用量大、环境资源能量消耗大等特征,导致城市出现人口过度聚集、交通拥堵、房价高涨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下降等一系列的共性问题。从宏观上来看,这些问题的产生与城市自身特征密切相关,从微观上来看,则是城市社会治理体系不够完善,城市社会治理能力不足导致的,严重影响了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而城市的稳定发展对于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样亟需通过对社会治理能力、优化社会治理结构等方面进行整合,以不断提高城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路径思考
社会治理理念是社会治理体系的核心,它引领着城市社会治理的目标与方向,而社会治理工具是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实现方式,是对社会治理理念的执行和社会治理结构的支撑。我们要不断更新社会治理理念,完善社会治理机制体制,以信息技术提升城市社会治理能力。
(一)确立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理念
社会是全体人民的社会,社会治理是千百万群众自己的事情,提高全体民生水平、实现和谐社会的社会治理不是为少数人,而是为社会全体人民服务的。正如十九大报告所指出的,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5]。因此,“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理念的根本目标和本质属性。
(二)完善社会治理现代化体系
完善社会治理现代化体系,实现社会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与法治化,建立一种法治、公开、规范、科学的透明体制,我们需要在社会治理制度上做出重大改革,通过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政社分开达到构建政府与社会协同共治的现代社会治理体系。首先,要完善职能合理、运行高效的政府分工结构体系;其次,注重社会组织与群众参与,推进社会治理决策民主化和管理分權化;再次,打造社会治理专业化队伍,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依据社会分工理论,建设专业化的社会治理管理人员队伍,突显社会治理社会服务化,提高整个社会化福利水平。
(三)强化社会治理现代化机制
社会治理现代化机制主要是政府权力运行机制和社会组织的支持、合作与监管机制。首先,政府权力运行机制主要是进行社会治理制度创新,依靠法律和法治进一步规范政府间关系,明确权限;其次,社会组织的支持、合作与监管机制是要进一步整合社会治理资源,系统地建立一套现代社会组织支持、合作与监管机制,并且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信任及可信承诺机制。
社会治理现代化就是社会治理体系不断优化、治理能力不断提升以适应社会发展的过程,它要求从系统理论出发,注重社会治理的系统性、复杂性和整体性,只有这样才能保障现代社会治理体系和机制有效运转,才能满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需要,而新时代城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提升更是推进国家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部分。
四、加强城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
推进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不仅要有先进的理念制度和创新的机制体制,更要有科学的理论指导,而光有先进的理念,创新的机制,科学的指导,没有相应的执行能力,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绩效仍然无法充分显现,所以我们必须以组织和个体为基础,全面加强新时代城市社会治理相关能力的建设。
(一)加强党的政治领导能力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确保新时代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具备坚实的政治保障的关键举措。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保障老百姓的民权,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培育人民的自我治理主体性,是当前推进我国新时代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根本价值指向。为实现这个根本价值取向,在宏观制度上,党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的根本政治制度以及法治国家建设充分保障人民依法有序地参与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从而为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基础性的制度框架以及稳固的治理资源;在微观机制上,党通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方式方法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从而推进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
(二)加强常态下城市社会治理能力 随着城市社会状态的不同也对政府的社会治理能力提出了不同的要求。而政府全面的常态下治理能力,主要包括社会民权的保护能力、社会秩序的维护能力和社会矛盾的化解能力。在维护社会秩序长期稳定、平安、和谐的需要下,政府必须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政府必须在指导原则上完善和强化解决城市社会矛盾纠纷的法治机制,提高城市社会矛盾化解能力,完善城市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矛盾化解综合机制,落实重大决策城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并且在法治框架下,政府必须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公民权利保障为重点的社会行为规范体系,以道德规范和诚信体系为基础,加强社会治理基础制度建设,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体制,实现城市社会治理的信息化和智能化。
(三)加强城市社会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在城市社会公共安全方面,我们需要更加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实行党政同责、失职追责,强化预防治本为主,建立健全预警应急机制,及时排查化解安全隐患,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健全交通安全、工程安全、食品安全和社会治安等方面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牢固树立城市社会安全发展观念。
(四)加强城市社会治理应急能力
城市社会治理应急管理能力是新时代城市社会治理能力的核心组成部分,我们必须要加强系统的城市社会治理应急能力建设。首先,要切实提高政府的应急法律能力。保障政府应急措施的合法性,完善相关的应急法律体系,系统性强化政府应急管理能力的法治保障;其次,要大力加强城市社会风险预警能力。构建符合国情的社会风险评估体系,提升社会风险的识别能力和预警能力,建立网络舆情和社会心态监测系统,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再次,要全面提升城市社会公共危机应对能力。遵循权力集中、及时性和有效性原则,依托应急处置网络系统和应急资源的条件,建立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理相结合的社会风险预警及应对体系。
(五)加强城市社会治理重心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城乡社区的社会治理是基层治理,是城市社会治理的重心所在。基层治理是党中央治国理政和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治理的基本结合点。基层治理规范化、智能化是我国基层社会治理建设与完善的目标,是夯实社会治理基础的关键[6]。基层治理要健全基层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解决基层群众面临的就业、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的困难,夯实公众参与社会治理所需具备的政治经济社会基础,破除目前仍然存在的公众参与体制机制以及文化观念上的障碍,促使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相一致[7]。更要以比较优势理论为指导,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推动各地立足自身資源条件、人文特色等实际,完善城市及社区治理模式。大力开展城市特色推广,加强乡风、村风、家风建设,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提升城市竞争力,促进平安社会、和谐社会、美好城市建设。
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以城市社会治理发展总目标为主,我国城市社会治理发展将更加重视权利保护,更加重视依法治理,更加重视多种手段的综合运用,更加重视基层治理,更加重视互联网治理,更加重视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更加重视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更加重视社会治理人才培养。其实,城市社会治理难在整合、重在预防、贵在长效、安在制度、成在文明,而加强和提升城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是确保新时代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实施的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1]柯尊清.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社会建构研究[J].学术探索,2016(6).
[2]《2014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他所在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北京]《人民日报》2014年3月6日,第1版。
[3][英]罗伯特·罗茨.新的治理[J].政治研究,1996(154).
[4]赵聚军.“重权力归属、轻权力运作”传统的形成及其对当代中国政府发展的影响[J].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2(2).
[5]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
[6]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加强和创新特大城市社会治理[N].人民日报,2014-03-06.
[7]崔岩.社会质量与我国社会治理创新[N].光明日报,2016-01-18(11).
(作者单位:西安市沙坡地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