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网络也许是这个时代最伟大的发明之一,它打破了传统的“沙漏式”大众传播结构,形成一种集交互、兼容于一体的“散布型”(distributed)大众传播结构。它在对人类的智慧、思维极大拓展的同时,也日渐暴露出种种先天、抑或后天的不足,在与传统媒介磨合、冲突之际,呈现出一系列发人深省的现象。
1969年,当拉利·罗伯兹(Larry Robers)受命为美国国防部组建阿帕网时,没有人能够想到这种军方通讯电脑网络会演变成继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之后的“第四大传媒”――国际互联网(Internet)。这种新的资讯通道以每年15%-20%的用户增长率广泛而深入地渗透到个人通讯、教育、新闻、娱乐、商业等各个领域,孕育了新的文化和经济形态,也揭开了人类传播活动的新篇章——后大众传播时代。但是,互联网自诞生之日起就带有的先天不足,以及随着网络普及而暴露出来的缺陷,引发的与传统媒介的冲突矛盾,也越来越不可回避地呈现在我们眼前,于喧嚣繁华盛名之下引人沉思。
信息品质
互联网继承了传统媒介信息规模化生产的优点,突破了传统的沙漏式大众传播结构,形成了经纬交错、四通八达的散布型(distributed)信息交流结构。信息的生产、复制、传播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如果把“大量”作为对传统媒介信息的量化名词,那么网络充塞在世界文化空间里的则是“海量”的信息洪流。也正是在这种沙泥俱下的信息洪流淹没下,信息品质问题愈来愈成为人们注目的焦点。
一 网络信息的技术品质
传统的“信息论”认为:在信息传递过程中,信道特性(包括频道宽度的选择性、噪音强弱、信道容量)对信息传递起着决定作用。从八十年代的电子邮件到今天的可视电话,从报纸网络版到电视新闻播出,从下载/播放模式到实时传播,网络向着多媒体化和实时传输信息的方向发展。但是网络传输的速率过慢,远远不能满足电视画面连续传送的需要,更难媲美电视高清晰大屏幕画质和高保真立体伴音效果,使网络信息无法与电视、广播节目的品质相提并论。
二 网络信息的效用品质
信息海量
互联网用户的增加和网络信息的多媒体化,使信息流量海量增长,在使人类的选择自由达到空前的广度和深度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问题。
a.个人接受信息严重超载。
由于个人用于接收、处理信息的时间和能力有限,而大众传媒借助新科技传播信息的时间和能量的无限拓展性,导致信息汹涌而来,大大超过人的处理能力和有效应用的需要,出现信息超载,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信息太多导致的紧张不安、精神崩溃;滥用信息造成的信息犯罪;信息堆积引起的信息危机、信息雪崩、信息的错误判断。
b.信息垃圾。
绝对的传播自由也造成绝对的信息泛滥。互联网带来传播空前自由的同时,也带来了大量垃圾信息,影响着人们有效地寻找、接收和消化其他有用信息。这也再次映证了奈斯比特在80年代就提出的观点:“失去控制和无组织的信息在信息社会里并不构成资源,相反,它成为信息工作者的敌人”。
c.信息选择的不自由。
信息传播的空前自由为人类带来太多的信息选择而导致信息选择的缺乏,因为过多的信息会使人无从突破。阿尔夫·托夫勒在《未来的震荡》中曾对这种情况做过这样的表述:“有时选择不但不能使人摆脱束缚,反而使人感到事情更棘手,更昂贵,以致于走向反面,成为无法选择的选择。一句话,有朝一日,选择将是超选择的选择,自由将成为太自由的不自由。”
此外,从信息选择的内容来讲,信息选择的自由总是同“新闻自由”联系在一起,始终是引人争议的悖论。一方面,网络传播创造了空前的言论发表的自由;另一方面,又为不良信息的发表创造了方便。如果对这种自由不加任何限制,网络势必发展成为一个摆脱世俗社会,没有法律、法规、道德约束的世界。
信息失实
在“沙漏式”大众传播结构中,信息的真实与否是衡量信息价值高下,能否利用的决定性因素。在实际工作中,新闻记者、编辑就象是盘距在“信息漏口”的把关人,对大量信息材料进行筛选、核验后,压缩成合格的新闻消息传播给广大受众。而在散布型大众传播结构中,人人都有机会做一名报道者并自任编辑。类似于“把关人”这样的新闻学概念在很大程度上丧失了原来的意义,要求在这种新型传播结构中恪守大众传媒时代孕育出来的职业规范和准则,往往过于牵强,甚至是不现实的。大量信息在这种开放的传播活动中丧失了监控,无法证实其真伪。
信息粗制
个人利用互联网发布新闻、信息的可能,也使网络空间泥沙俱下、玉石俱存。目前,这种低成本运作、不重视传统新闻专业规范的小型网址在网上的数量极多,它们具有即时性、全球性、传送便捷、省时省钱和完全八卦的特性。加上互动、介入私人空间的优势,确能满足一些网民的偷窥欲和好奇心,也成为网络信息粗制滥造、质量低劣的重要原因。
网络安全
互联网建立之初,为了防止核打击的破坏,被设计成不需要控制中心就可以工作的样式。因此,在网上不存在可以对传送的信息进行监控、审查和封锁的中心阻塞点,这一效果被称为“迄今为止最大程度上可以让大众参与发表言论的形式”。但与整个网络系统的开放性、兼容性相伴而生的是单个网络点的安全问题。网络安全包括五个层次:
1.国家安全。即如何保护国家机密不受网络黑客的袭击而泄密;如何保持国家机构不受网络黑客的袭击而正常运作。
2.商业安全。即如何保护商业机密,企业资料不被窃取。对新闻事业而言,网络的商业安全在于如何保护新闻信息的内容、背景及消息来源不被他人非法利用。
3.个人安全。即如何保护个人隐私(包括邮箱密码、个人背景资料、信用卡号码、健康状况等)不被非法利用。
4.网络自身安全。即如何保证接入到互联网的电脑不受网络病毒的侵袭而瘫痪。
5.黄色、凶杀、暴力一类图文声像信息引起的安全问题。
目前,国际普遍认同的维护网络安全的途径有两种。其一,技术保护。通过网络主机或在服务器上加装安全软件,对来访信息检查过滤。其二,立法保护。制订和完善法律规范,对网络传播行为进行约束。这两种途径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监控的作用,但互联网给人类社会带来的前所未有的开放性、兼容性给网络安全保护带来了极大困难。
网络安全意识尚未普及。
许多用户,尤其是众多个人用户并未采取任何安全保护措施。如,《羊城晚报》1月6日曾载文,女大学生马某就是通过盗用前任男友的电子邮箱、篡改邮箱密码,而窃取其联系出国的电子邮件,并向国外教授发出诽谤性电子邮件。这种情况如果预先有所防范,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安全软件保安能力有限。
安全软件的编写多半基于经验,对于天才的“黑客”来说,总是有隙可乘。早在两年前,一位自称“数据流牛仔”的伦敦少年就曾恶作剧地破译了美国空军罗姆基地实验室的密码,在其网络上肆意捣乱,使其33个子网络全部瘫痪。许多职业黑客的存在更放大了安全软件的保安漏洞。正如美国总统克林顿所说:“网络和计算机系统是一把双刃剑。它给全世界带来了巨大的利益,但同时也会成为黑客和恐怖分子威力巨大的武器”。基于此意,美国在千禧年伊始即发布了保卫美国“信息基础结构”不受侵犯的规划,预计增加2.8亿美元用于电脑安全防范和新技术开发,防止黑客和恐怖分子入侵网络。
法律规范存在诸多问题。
a 适用法的问题。
网络信息可以通过文字、图像,甚至语音方式进行传输;可在电脑上解读;可下载为印刷文字;还可以象邮政快件一样通过预约。因此,对于网络传播出现的纠纷,是应当适用于规范印刷媒介的法律呢,还是应当适用于规范视听媒介的法律,亦或是邮政法?
b网络侵权问题。
其一,网络侵权行为是否成立。目前世界各国范围较大的基础网络都是由国家统一规划布局并投资兴建的基础性信息设施。如视其为“媒介”,并要求它同报刊、广播电视一样,对侵权行为负责,那在某种意义上,无异于要求电话线路、卫星线路对其传输内容负责。
其二,网络侵权行为的界定。主要指对版权、演绎权的界定,以及对跨国侵权行为的规范。
其三,网络侵权行为人和责任人的界定。网上许多侵权信息的作者都是匿名的,这种情况下谁来对侵权行为负责;即便在行为人明确的情况下,是由其单独承担责任,还是连带追究有关编辑者、栏目设置者的责任。
c对青少年的保护问题。
通过网络,青少年与成人一样自由使用和接受各类信息,在这种情况下,应当采取何种措施保护青少年不被不良信息污染。⑧
权力的分野
卡尔.马克思和马歇尔.麦克卢汉有一个共同的观点――信息技术编制着权力关系。当新兴网络传播在利弊杂陈中与传统媒介磨合冲突之际,这一见解的正确性尤易得到理解和印证。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 调整国与国的关系
据专家估计,到2000年网络人口将达到2亿。目前,全世界已有900多个广播电台在环球网上建立了主页。截止到1997年11月21日,环球网上的报纸共有2445份,互联网上的报纸数据库有2560个。互联网用户的增长和大众媒体的上网正使互联网成为一个全球性的巨大媒体。
对于特定的国家来说,互联网的全球一体化进程,动荡了原有的权势均衡,为不同国家在新技术时代的排名列次带来契机或挑战。了解世界的巨大电子窗口以及能与地球上任何地方的任何人进行直接联系的能力,可能会调整个人间和政府间的关系,为他们提供另一种景象。
另一方面,网络安全的技术性或人为性漏洞,职业黑客的出现,使网络成为部分国家暗自较量的武器。正因为如此,美国众议员、商务委员会主席布利在议会讨论时说:“一些国家目前已积极发展网络技术,已拥有了先进的入侵电脑系统的技术和设备,对美国构成了潜在威胁”。
二 转变政府对新闻事业的管理方式
无论从历史上看,还是从现实上看,世界各国对于新闻传播业的管理不外乎有两种模式:以控制为本位进行管理,和以自由为本位进行管理。中国对新闻传播业的管理历来都是以控制为本位的。改革开放以来,新闻言论得到前所未有的自由,但是出于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的考虑,国家对新闻事业的管理仍然以控制为本位。
随着互联网的出现,网络传播在中国的出现和发展,与以控制为本位的新闻管理体制形成了尖锐矛盾。它使信息在一切能够接触新媒介的个体中平等地流动,因而能够在全社会范围内打破了传统的“金字塔”式控制结构,提供一种官僚制度永远无法提供的东西――横向联系。它一方面对控制本位的管理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希望能改变这种管理体制;另一方面,跨文化、跨国界的信息交流对中国当前的政治体制和统一思想的原则构成了一定威胁,反过来要求政府以更为慎重的态度进行管理。如果说在只有报刊、广播和电视等大众传媒的时候,控制本位的管理模式还可以维持实行的话,那么在互联网――信息高速公路出现后,仍然采用这种管理模式无异于是对新兴媒介的窒息,然而转向自由本位的管理模式,又是否能够包医百病,又怎样对大众传媒实施有效监控,这仍然是网络时代带给我们的新思考。
三 加速世界范围内的社会分化
目前,世界各国范围较大的基础网络都是由国家统一规划布局并兴建的基础性信息设施。各国综合国力、技术水平各异,网络的发展水平也存在很大差别。截至1997年底,全世界的互联网用户已接近一亿,其中美国就有五千四百万,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家占其中90%。传播和技术已日益冷酷无情地把世界隔离成两个营垒。一座营垒由那些受到良好教育且极具经济实力的信息贵族把持盘距,他们是计算机系统的经营者,控制着传播工具与条件。另一座营垒则属于传播圈的“下层阶级”。这里的成员文化水平有限,他们在巨大的传播机器的摆布下过着物质与精神双重贫困的生活。
信息成为能迅速接触它,并能有效地处理它的人的力量源泉。互联网则加速了弱势更加弱势,强势更加强势的进程。
四 变革传播关系
与传统媒介相比,互联网是一种多层面的大众媒介。互联网的传播方式可分为如下四种:1.个人对个人的异步传播,如电子邮件。2.多人对多人的异步传播,如新闻讨论组、电子公告牌和电子论坛等。3.个人对个人、个人对少数人、个人对多人的同步传播。如多人用户游戏、在线闲谈等。4.多人对个人,个人对个人,和个人对多人的异步传播,主要指信息接收者在网络上寻找信息的活动,如网页、Gophers和远程通信等。
分析互联网的传播方式,我们发现在这种散布型网络传播中,任何一个网结都能够生产、发布信息,所有信息都能够以断续相间的非线性方式流入网络的经纶纬线之中。网络时代的交互式信息传递和多媒体合成方式,将从本质上颠覆“沙漏式”传播结构中“传者主动,受者被动”的基本模式。因为具有“被动接受信息”含义的受众极有可能被主动寻找和制作信息的用户代替。
文化的困境
一 本土文化和异质文化
随着卫星通信技术的发展,60年代麦克卢汉预测的“地球村”似乎已不再遥远。互联网的出现,更使“世界大同”的梦想成为可能。然而传播领域内信息流动的不平衡也越来越激烈地引发文化弱势国家对电子殖民主义、媒介帝国主义的批判。互联网使异质文化与本土文化的磨合再次成为世界性的话题。互联网起源于美国,大多数用户在美国,网络相关产品绝大多数来自美国,网上通用语言为美式英语,网上传播的是美国的商业变化和价值观念,包括域名登记在内的互联网运行规则,迄今为止仍由美国控制。这种强烈的“美国色彩”通过比特,突破国家、种族的界限,散布在世界每一个角落,软化了异质文化,腐蚀了那里的平民百姓,带来不同文化、道德观念的冲突。欧盟国家与美国在域名登记规则上的冲突,法国报刊把互联网称为“文化侵略”的工具,以及发展中国家对西方信息的技术性“屏蔽”,恰恰说明在文化的世界融合中,本土文化与异质文化的尴尬境地。在互联网上建立多元文化兼容的环境,真正实现网络的世界化仍存在许多困难。
二 大众文化的泛滥
信息高速公路使人类对信息的接触和选择的权力达到了前所未有的范围,它使先锋文化、前卫文化和高雅文化能在全球寻觅到意气相投者。但由于大众的素质所限,非大众的声音将十分微弱。同时,信息高速公路要求一切都能够数字化和多媒体化,这势必使相对单调、枯燥的人文科学更难引起大众普遍重视。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迎合大众口味、易为大众接受的大众文化的泛滥。这种网络大众文化由不停闪烁、千变万化的光标、图文信号组成,反映出电子感觉文化的“反印刷”特点。这种文化的优势是以直观表演的趣味性、不用智力的娱乐性和交互式的传受方式,使受众从概念化思维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使感性和想像得到极大的满足。然而,电子感觉文化对传统“印刷珍品”的背离、直观化图腾思维对概念思维的取代,所带来的时空定位的消解、极端虚无主义、无政府状态的一体化、以及思考退化为感知,感知退化为刺激的三段式过程,将是我们踏上信息高速公路后面对的无奈事实。能否和如何在娱乐中激活和培育创造力和想象力的同时,又不降低人类的认知能力和审美能力,将是人类对网络时代的一大忧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