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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学模式经过历史建构后,并没有终结我们对种类繁多、特性各异的地震的认识。本文从“建构”与“重新建构”的辩证关系入手,以地震学模式的“静态特性”和动态特性”为讨论基础,结合地震学长久的经验和理论发展,从四个方面探讨了地震学模式的重新建构:从“个体模式”到“群体模式”、“统一模式──多元模式──新的统一模式”、从“经验模式”到“理论模式”、同一问题的多元模式解以及模式重建的两种主要方式。文章同时还归纳总结了“建构”与“重新建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富有建设性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