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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在建设部召开的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城市座谈会上,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副司长徐波表示,从今年起拟在北京、天津、重庆、上海、兰州、成都、深圳、厦门、福州、大连、宁波等全国11个城市开展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同时起草《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保险试行办法》(草案),通过1—2年的试点,摸索经验,然后全面推行。同时徐波表示,在未来《建筑法》的修订中,也力争把设计责任险、保修保险作为法律制度确立下来。这些相关的信息显示,以后将通过政策法规的方式推行建筑工程质量保险,也就是说以后的建设工程都必须进行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