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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论设立农地发展权的理论基础和重要意义》①一文提出的土地“双重所有权”和“二元主体”等问题,引证英国法学家梅恩《古代法》和马克思《资本论》的有关论述,说明:承认土地的双重所有权是欧洲封建时代的特点,欧洲19世纪土地所有权观念的变化,是由土地单一所有权制度及渊源于罗马法的一物一权法理,逐步替代了土地双重所有权制度及相关法理,而不是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