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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委托开展乐滩水电站工程蓄水验收工作的函》,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经与广西发改委协商。组建了红水河乐滩水电站工程蓄水验收委员会,并提出了验收工作大纲。在乐滩水电站工程蓄水有关建改工作基本完成,文件资料准备充分的基础上,验收委员会于2005年12月18开在乐滩工地进行了工程蓄水验收。验收委员会及专家进行了现场勘察,查阅了工程资料,听取了工程参建各单位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鉴定主要结论的汇报.并就工程建设情况、蓄水应具备的条件、蓄水的准备工作及可能的影响等进行了认真讨论.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