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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革命老区的振兴发展,得到国家、省、市、县各级各部门的关注和重视,但是,通过各地情况交往发现,大家也面临一些突出问题,比如越往基层,振兴发展老区所需要的资金、人员、政策等条件越来越有限,导致老区建设与很多相关度高的重大工作,比如乡村振兴、精准脱贫等工作,不能有效统筹实施,一定程度上出现“两张皮”和工作重复现象。笔者以为,当前推动老区振兴发展,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与乡村振兴工作,并不矛盾,不应当有意分开,而要注重整合和融合,才能凝心聚力,持续推动老区振兴发展,具体来说,当前要有针对性地抓好五个统一,才能解决问题,扭转局面。
要明确工作目标上的统一
首先,老区与其他地方现实地联系在一起。有些长期从事老区建设工作的同志认为,老区与其他地方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不能混为一谈。其实,老区有着自身的特点,但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经历过社会主义建设初期、改革开放时期,在实现全面小康进程中出现了相对落后局面,因此,老区与其他地方并没有发展历史上的不同。现实地看,老区也要实现乡村振兴,也要解决脱贫致富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实现振兴发展。不解决脱贫问题,老区不能发展;老区乡村不振兴,靠几个中心城镇发展,更谈不上老区振兴发展,因为老区的根就在乡村。在这个意义上说,各级各部门都要把老区振兴发展纳入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范畴,不能把老区孤立起来。其次,老区发展与乡村振兴目标一致。习近平总书记为乡村振兴提出了20个字总目标,同样包含了老区的振兴发展目标,因此不能再为老区发展另立目标,目标过高或过低,都不适应当前工作主旋律。当然,老区有着自己的特点,就是在战争年代,老区经历过战火的洗礼,战争的创伤依然一定程度存在和影响着老区发展,发展的起点和进度与其他地方相比要低一点慢一点,所以,投入老区发展的力度要大一点,才能发展快一点,推动老区跟上其他地方发展步伐。但是,无论快慢,也无论采取何种发展办法,老区发展的目标也始终是产业发展、生活富裕、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而不是其他什么发展目标。
要推进组织领导上的统一
首先,要解决谁来组织领导的问题。在老区振兴发展的组织领导上,有些同志认为,应当由老促会来组织,也有的说应当由老区办来组织,这些都看法都还不够全面和客观,也缺乏远见。谁来组织领导老区振兴发展,这个问题不容置疑,应当是老区所在的市、县、镇(街道)的党委政府;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法组织领导老区振兴发展工作。因为,在行政管理上看,老区虽然具有特殊性,但是毕竟还不是一个行政区域,不是某某经济特区,也不是某某改革开放试验区,也不配备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老区在行政体制上看,与现行的行政体制不矛盾,没有独立性,因此,老区的振兴发展依然要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其次,要解决主管部门的问题。有的地方认为,老区发展问题多,需要各方面齐抓共管,因此,需要具有很强统筹能力的部门来主管,才能抓得起来,发挥应有的作用。也有的地方认为,老区办和老促会从事老区工作多年了,协调和组织过多部门从事老区建设工作,经验丰富,可以主管老区建设工作。还有的认为,机构改革后,老区建设工作放在了农业农村部门,应当由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来主管。这里,笔者以为,要紧密结合各地机构职能调整改革的变化,紧密结合老区发展任务的多与少、轻与重、缓与急来区别对待,紧密结合各地各部门的行政效能,统筹考虑老区建设工作,确定当前推动老区振兴发展的主管部门或牵头部门,才能适应老区振兴发展的客观需要,不可一概而论。
要抓好工作部署上的统一
首先,工作部署不协调必将产生巨大危害性。现在遇到的情况是,有些地方研究乡村振兴的时候,不讨论老区振兴发展需要;有的地方研究精准脱贫工作任务,不考虑老区脱贫致富需要;有的地方部署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建设,不把老区放在其中考虑;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把老区振兴发展另做别论,作为由老促会和老区办来抓的一项专门工作,总觉得与己无关、少说为佳。这种做法和考虑显然偏颇,因为割裂了老区与其他地方的行政隶属关系,必将对老区发展产生致命伤害,让老区发展在同一历史时期得不到应有的力量投入,而一度陷入滞后状态。其次,要认清统一部署工作的可行性。老区没有特殊政策和特殊投入,与其他地方长期坚守在一个发展水平和发展条件下。现在要解决老区基础设施建设、老区产业发展、老区公共服务等方面问题,各地自然要把老区摆在一个区域内、一个起点上、一个背景下、一张蓝图上来考虑具体发展任务,这样才能保证力量投入有所着落,而避免有些地方借口人员不足、资金不足等现实问题,把老区振兴发展往后放一放、摆一摆的情况出现。如果真正在全局上遇到资源不足,就把老区振兴发展节奏放慢一些、步子放小一些,长期以往,老区发展缓慢,产生很多弱项,必然累積成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老短板,制约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回过头来付出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努力,才能把老区发展追赶上来。
要强化资源保障上的统一
老区建设说到底就是投入多少资源和解决了多少问题,推动老区实现多大发展。因此,资源保障显得举足轻重,只要资源足够,投入准确,与老区发展需要结合紧密,一定能够发挥应有的推进作用。首先,要历史地看待老区发展需求。老区在历史上遭受过战争的创伤,有的创伤影响几十年甚至几百年,需要巨大投入,包括技术、人才、物资等持续投入,才能加快发展成果积累,追赶上其他地方发展水平。其次,要考虑老区地理位置特点。老区多数属于僻远的山区、农村、海岛等地方,交通闭塞、经济落后,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欠账多,需要相对加大资源投入,才能提高与外界连通水平,融入开放发展圈子,为老区经济发展插上腾飞翅膀。最后,老区发展赶上了好时代。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今天,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老区发展,开始从战略层面上布局老区振兴发展工作,老区县获得每年1000万元的财政资金支持,还有很多部门的优惠政策扶持,必将推动更多更好的资源投入老区发展。在这种形势下,市、县、镇(街)党委政府都应当自觉加大老区建设投入,推进老区与其他地方实现开放、和谐发展,让老区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当然,按照这个思路,还有更多微观领域的统一要抓好抓实。目前看,只有认真抓好推进目标、推进主体、推进措施、推进资源等方面的有机统一,才能妥善处理好老区发展与其他地方发展之间的关系,实现老区长期可持续发展。
要明确工作目标上的统一
首先,老区与其他地方现实地联系在一起。有些长期从事老区建设工作的同志认为,老区与其他地方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不能混为一谈。其实,老区有着自身的特点,但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经历过社会主义建设初期、改革开放时期,在实现全面小康进程中出现了相对落后局面,因此,老区与其他地方并没有发展历史上的不同。现实地看,老区也要实现乡村振兴,也要解决脱贫致富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实现振兴发展。不解决脱贫问题,老区不能发展;老区乡村不振兴,靠几个中心城镇发展,更谈不上老区振兴发展,因为老区的根就在乡村。在这个意义上说,各级各部门都要把老区振兴发展纳入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范畴,不能把老区孤立起来。其次,老区发展与乡村振兴目标一致。习近平总书记为乡村振兴提出了20个字总目标,同样包含了老区的振兴发展目标,因此不能再为老区发展另立目标,目标过高或过低,都不适应当前工作主旋律。当然,老区有着自己的特点,就是在战争年代,老区经历过战火的洗礼,战争的创伤依然一定程度存在和影响着老区发展,发展的起点和进度与其他地方相比要低一点慢一点,所以,投入老区发展的力度要大一点,才能发展快一点,推动老区跟上其他地方发展步伐。但是,无论快慢,也无论采取何种发展办法,老区发展的目标也始终是产业发展、生活富裕、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而不是其他什么发展目标。
要推进组织领导上的统一
首先,要解决谁来组织领导的问题。在老区振兴发展的组织领导上,有些同志认为,应当由老促会来组织,也有的说应当由老区办来组织,这些都看法都还不够全面和客观,也缺乏远见。谁来组织领导老区振兴发展,这个问题不容置疑,应当是老区所在的市、县、镇(街道)的党委政府;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法组织领导老区振兴发展工作。因为,在行政管理上看,老区虽然具有特殊性,但是毕竟还不是一个行政区域,不是某某经济特区,也不是某某改革开放试验区,也不配备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老区在行政体制上看,与现行的行政体制不矛盾,没有独立性,因此,老区的振兴发展依然要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其次,要解决主管部门的问题。有的地方认为,老区发展问题多,需要各方面齐抓共管,因此,需要具有很强统筹能力的部门来主管,才能抓得起来,发挥应有的作用。也有的地方认为,老区办和老促会从事老区工作多年了,协调和组织过多部门从事老区建设工作,经验丰富,可以主管老区建设工作。还有的认为,机构改革后,老区建设工作放在了农业农村部门,应当由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来主管。这里,笔者以为,要紧密结合各地机构职能调整改革的变化,紧密结合老区发展任务的多与少、轻与重、缓与急来区别对待,紧密结合各地各部门的行政效能,统筹考虑老区建设工作,确定当前推动老区振兴发展的主管部门或牵头部门,才能适应老区振兴发展的客观需要,不可一概而论。
要抓好工作部署上的统一
首先,工作部署不协调必将产生巨大危害性。现在遇到的情况是,有些地方研究乡村振兴的时候,不讨论老区振兴发展需要;有的地方研究精准脱贫工作任务,不考虑老区脱贫致富需要;有的地方部署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建设,不把老区放在其中考虑;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把老区振兴发展另做别论,作为由老促会和老区办来抓的一项专门工作,总觉得与己无关、少说为佳。这种做法和考虑显然偏颇,因为割裂了老区与其他地方的行政隶属关系,必将对老区发展产生致命伤害,让老区发展在同一历史时期得不到应有的力量投入,而一度陷入滞后状态。其次,要认清统一部署工作的可行性。老区没有特殊政策和特殊投入,与其他地方长期坚守在一个发展水平和发展条件下。现在要解决老区基础设施建设、老区产业发展、老区公共服务等方面问题,各地自然要把老区摆在一个区域内、一个起点上、一个背景下、一张蓝图上来考虑具体发展任务,这样才能保证力量投入有所着落,而避免有些地方借口人员不足、资金不足等现实问题,把老区振兴发展往后放一放、摆一摆的情况出现。如果真正在全局上遇到资源不足,就把老区振兴发展节奏放慢一些、步子放小一些,长期以往,老区发展缓慢,产生很多弱项,必然累積成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老短板,制约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回过头来付出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努力,才能把老区发展追赶上来。
要强化资源保障上的统一
老区建设说到底就是投入多少资源和解决了多少问题,推动老区实现多大发展。因此,资源保障显得举足轻重,只要资源足够,投入准确,与老区发展需要结合紧密,一定能够发挥应有的推进作用。首先,要历史地看待老区发展需求。老区在历史上遭受过战争的创伤,有的创伤影响几十年甚至几百年,需要巨大投入,包括技术、人才、物资等持续投入,才能加快发展成果积累,追赶上其他地方发展水平。其次,要考虑老区地理位置特点。老区多数属于僻远的山区、农村、海岛等地方,交通闭塞、经济落后,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欠账多,需要相对加大资源投入,才能提高与外界连通水平,融入开放发展圈子,为老区经济发展插上腾飞翅膀。最后,老区发展赶上了好时代。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今天,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老区发展,开始从战略层面上布局老区振兴发展工作,老区县获得每年1000万元的财政资金支持,还有很多部门的优惠政策扶持,必将推动更多更好的资源投入老区发展。在这种形势下,市、县、镇(街)党委政府都应当自觉加大老区建设投入,推进老区与其他地方实现开放、和谐发展,让老区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当然,按照这个思路,还有更多微观领域的统一要抓好抓实。目前看,只有认真抓好推进目标、推进主体、推进措施、推进资源等方面的有机统一,才能妥善处理好老区发展与其他地方发展之间的关系,实现老区长期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