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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县司法局下属单位公证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价法》,超标准收取公证费,县发改局作为该轮巡察的督促整改责任单位,立即指导、督促县司法局对下属单位公证处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建立了公证收费内部检查机制,将超标准收取的3.3万余元退还给了群众,并将线索移交给相关部门处理。这是去年泸州市叙永县在开展第一轮巡察中,物价主管部门全程参与问题整改成功查办的一案。
自开展巡察工作以来,该县紧紧盯住问题整改环节,引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盟”作为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全程督促指导问题整改,让专业团队参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让整改工作更专业,更具有实效。
据了解,常规巡察过程中,巡察机构对被巡单位开展巡察后,召开反馈会,然后被巡单位再针对具体问题进行整改。作为巡察机构,对于党风廉政建设、招投标等方面知识都有一定程度的掌握,能够较为准确地发现被巡单位的问题。但和督促整改责任单位相比,这种掌握还不够全面和深刻,在问题督促整改上发挥的作用也相对较弱。
“行业主管部门对相关制度规定的执行了解最全面,对相关标准、程序及实施情况了解最清楚,通过对被巡单位的问题整改全程指导,全面提升了被巡单位问题整改的准确性和实效性。”据该县县委巡察办负责人介绍,在巡察过程中,该县引入行业主管部门作为督促整改责任单位。每轮巡察结束后,在反馈会上,巡察机构根据问题属性,将各类问题进行梳理分类,然后“派单”到各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各督促整改責任单位再针对本行业内问题,全过程督促指导本行业内单位开展问题整改,实现全县问题整改“一把尺子”。
“我们已经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指导县科协、县妇联党支部按照党员情况进行分类整改。”县直机关工委相关人员介绍,在第二轮巡察中,县委巡察组发现县科协、县妇联党支部无人负责监督工作。县直机关工委作为该问题的督促整改责任单位,指导被巡单位:设立支部的机关党组织增设支部副书记负责监督工作;设立支部委员会的机关党组织必须设立支部纪检委员,负责监督工作。
督促整改责任单位收到“派单”后,将对整改流程“一管到底”。督促整改责任单位指导被巡单位问题整改,不是仅仅“挂个名”的纸上谈兵,而是落实到整改的具体环节上。
据介绍,在每轮巡察反馈会后,该县督促整改单位在10日内明确责任领导,将督促责任、时间分解到人,细化到天,并对被巡单位《整改方案》中本单位负责督促事项的措施、标准、时间安排等进行审查,确保整改成效符合行业标准。在问题整改过程中,督促整改责任单位每半月对被巡单位落实《整改方案》工作安排情况督查一次以上,核查本单位负责督促事项的整改进度、措施落实情况,并将督查情况报送巡察机构。在问题整改结束后,也就是在反馈会的60日后,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则对被巡单位单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并将评估结果、督查情况等形成《督促整改事项整改情况报告》书面反馈至县委巡察办。
截至目前,该县已完成对33个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595个,其中移送问题线索60个,反馈整改问题535个,立案13件,党纪政纪处分12人,巡察利剑作用彰显。
自开展巡察工作以来,该县紧紧盯住问题整改环节,引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盟”作为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全程督促指导问题整改,让专业团队参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让整改工作更专业,更具有实效。
据了解,常规巡察过程中,巡察机构对被巡单位开展巡察后,召开反馈会,然后被巡单位再针对具体问题进行整改。作为巡察机构,对于党风廉政建设、招投标等方面知识都有一定程度的掌握,能够较为准确地发现被巡单位的问题。但和督促整改责任单位相比,这种掌握还不够全面和深刻,在问题督促整改上发挥的作用也相对较弱。
“行业主管部门对相关制度规定的执行了解最全面,对相关标准、程序及实施情况了解最清楚,通过对被巡单位的问题整改全程指导,全面提升了被巡单位问题整改的准确性和实效性。”据该县县委巡察办负责人介绍,在巡察过程中,该县引入行业主管部门作为督促整改责任单位。每轮巡察结束后,在反馈会上,巡察机构根据问题属性,将各类问题进行梳理分类,然后“派单”到各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各督促整改責任单位再针对本行业内问题,全过程督促指导本行业内单位开展问题整改,实现全县问题整改“一把尺子”。
“我们已经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指导县科协、县妇联党支部按照党员情况进行分类整改。”县直机关工委相关人员介绍,在第二轮巡察中,县委巡察组发现县科协、县妇联党支部无人负责监督工作。县直机关工委作为该问题的督促整改责任单位,指导被巡单位:设立支部的机关党组织增设支部副书记负责监督工作;设立支部委员会的机关党组织必须设立支部纪检委员,负责监督工作。
督促整改责任单位收到“派单”后,将对整改流程“一管到底”。督促整改责任单位指导被巡单位问题整改,不是仅仅“挂个名”的纸上谈兵,而是落实到整改的具体环节上。
据介绍,在每轮巡察反馈会后,该县督促整改单位在10日内明确责任领导,将督促责任、时间分解到人,细化到天,并对被巡单位《整改方案》中本单位负责督促事项的措施、标准、时间安排等进行审查,确保整改成效符合行业标准。在问题整改过程中,督促整改责任单位每半月对被巡单位落实《整改方案》工作安排情况督查一次以上,核查本单位负责督促事项的整改进度、措施落实情况,并将督查情况报送巡察机构。在问题整改结束后,也就是在反馈会的60日后,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则对被巡单位单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并将评估结果、督查情况等形成《督促整改事项整改情况报告》书面反馈至县委巡察办。
截至目前,该县已完成对33个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595个,其中移送问题线索60个,反馈整改问题535个,立案13件,党纪政纪处分12人,巡察利剑作用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