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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已经进行了近20年,绝大部分高校后勤体制已经完成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80%以上的高校后勤部门也已经从学校的行政事业体系中分离,组建了多种类型的后勤实体,相当一部分后勤实体向工商管理部门注册,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相比较而言,公司制后勤企业具有较强的活力,效益也有了一些提高。但是,这些公司在运行时也出现了一些法律问题,影响了公司的生存和发展.